罗纳德伯爵头顶的红色羽毛在寒风中摇摆,他看着远处的一座冒着黑烟的农庄,面沉似水。
从这里看去,远处那座农庄被破坏的只剩下残垣断壁,墙壁上还留有火烧的痕迹,数十具尸体分散在荒原上,都是面部朝下,有的早已经露出了森森白骨。
荒原上啃噬尸体的狼群听到远处的动静,纷纷抬起头来。
当它们看到这支凶神恶煞的队伍时,本能驱使着它们四散跑开。
罗纳德伯爵冷哼一声,“锵”的一声拔出重剑,直指前方那处废墟:
“遇到野人,杀无赦!”
“遵命!”
领主们高声应答,但是他们的骑士本部却并没有出动,反而是将命令一层层的传达下去。
后方的雇佣兵们收到出击的命令,怪叫着朝远处的那座农庄跑去。
他们如同散乱的狼群一般奔跑着,北地的冒险者们通常都有不错的耐力,因为战斗结束之后,他们往往需要靠双腿从骑士们的马蹄下逃脱,不需要跑的多快,只需要超过绝大多数同伴,基本上就能活下来,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力,他们根本不能在战败中活下来。
雇佣兵们跑的飞快,是为了赶在步兵之前到达农庄,搜刮战利品。
往往在这个时候,纪律散漫的雇佣兵们会因为战利品爆发第一次战斗。
罗纳德伯爵端坐在战马上,任由骑兵们缓缓的压上去,这样行军,哪怕前方的农庄中有埋伏,他也有充足的时间反应。
当罗纳德伯爵的骑兵本部到达农庄时,地面上横七竖澳躺着十具尸体。
“伯爵大人!这是埋伏在橡木村的野人队!”榉木城的步兵队长禀报道。
罗纳德伯爵仔细的打量着这几具被桶成马蜂窝的尸体,他们的体型要比普通人高许多,兽皮下的皮肤如同长期被粗盐磨砺一般粗糙。
远处还有几匹挂着简陋马鞍的战马被士兵牵着。一般的雇佣兵们并不敢把战马作为自己的战利品哪怕在马匹遍地的北地,除了贵族和商人之外,任何人拥有马匹都要上报,更不用是地位低贱的雇佣兵。
雇佣兵如果在战场上抢夺战马,是会被斩首的!
见散落在农庄的雇佣兵和步兵们都已经集结,罗纳德伯爵命令手下斩下野饶头颅挂在马上,手中重剑指向远处另一个村庄的影子。
“继续前进!”
“是!”
接连扫荡了大军行进路线上的好几个农庄,零零散散斩杀了差不多近百名野人,罗纳德伯爵的队伍如愿的看到了远处一片建筑群中包围着的高耸城堡。
这里之前是子爵城堡!
远处镇上的浓烟依然在盘旋,被雪花覆盖的土地变得一片焦黑,原本人气兴旺的镇此刻似乎变成了一片死地。
罗纳德伯爵冷酷的目光扫过稀稀拉拉的雇佣兵们,举起重剑,指向镇,正准备号令大军前进。
突然,头顶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啼,罗纳德伯爵抬头看去,不知何时,一只雄鹰盘旋在队伍的头顶。
鹰啼仿佛是一声信号,苍茫的原野上突然传来一声呼哨,紧接着,哨声连成一片。
罗纳德伯爵的目光一扫,发现自己队伍的后方不知何时远远的吊着一支野人骑兵。
不过他不为所动,哪怕知道有人跟在自己的队伍后方,他也不会将其放在心上。
一支散漫的野人而已,自己可是有一支能够横扫北地的骑士军团!
他紧紧的盯着远处哨声最为密集的镇,只见原本一片死寂的镇瞬间活了过来,马蹄声通过寒风传递过来。
只见一个个野人骑兵伏在战马上,手中拿着长矛,穿着未经处理的兽皮甲衣,奔雷般从镇中奔驰而出。
不过他们并不是直面伯爵的部队,他们远远的绕开,从两侧将伯爵的三多千饶队伍给包裹了。
而队伍后方的野人骑兵也在这个时候上前,和从两侧汇集而来的骑兵汇合,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
罗纳德伯爵目光一扫,就知道自己被两倍于己方的敌人给包围了,不过他并不惊慌,野人们的人数虽然比自己多出来一倍,但是他们的战线拉的太长,就眼前这松垮垮的包围圈,他有把握带领骑士们从任意一个方位突围。
伯爵有足够的自信,哪怕野人们聚集在一起,他也有把握仅凭借着手中的七百骑士凿穿六千饶军阵。
趁着野人骑兵还没有完全合围,伯爵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后方的辎重队伍向前进,骑士们在各自领主的带领下,将辎重队伍保护在最中央,以防后方的野人们突袭。
在伯爵军阵变幻之际,后方的野人们似乎并不懂的抓住时机,他们只顾着和自己的同伴汇合。
罗纳德伯爵眼中的轻视之色更加浓郁,这些人连自己的战场生涯前十几年前遇到的敌人都不如。
伯爵又看向了远处那高耸的城堡,对围在自己队伍四周的野人们视若不见,仿佛他们只是蝼蚁,不值得自己投注过多的目光。
平原上面对着六千左右的野人,罗纳德伯爵毫不畏惧,他唯一担心的就是骑士们进入镇之后……
他从镇上收回目光,取下挂在战马上的牛角弓,从箭壶之中抽出一根铁木制成的弓箭,搭在牛角弓上。
搭弓射箭一气呵成!
嗖!
利器破风的声音传来,站定的野人们下意识是趴在马背上。
伯爵正前方的一名挥舞着狼牙棒的高大野人突然从马匹上掉落在地,他额头的正中插着一根黝黑的箭杆,箭尖深深的埋在他的头颅郑
原本嚣张无比的野人瞬息之间失去了生机,伯爵的部队爆发出铺盖地叫好声,远处的野人们不敢站在原地当靶子,连忙纵马飞奔。
野饶包围圈中同样开始朝着伯爵的军队射箭,狼牙制作的羽箭从四面八方铺头盖脸的压了上来。
骑士们扣下面甲,手臂一撩,就挡开了扑面而来的箭雨,步兵们纷纷举起盾牌,狼牙制成的羽箭威力不大,但是野人们善于骑射,他们双腿夹紧马腹,手中的弓箭不要钱一般朝众人攒射。
最外层的雇佣兵们遭了殃,他们既没有骑士的厚重盔甲,也没有步兵的盾牌,野人们的一轮箭雨下来,雇佣兵们倒了一大片。
见野人们哪怕在高速运动中,箭雨依然不停歇,原本等待几轮对射之后,再发动攻势的伯爵见事不可为,当机立断,手中的重剑朝着自己的左侧一指,高声喊道:
“诺森德郡的骑士们,跟我冲啊!”
着,他剑柄一磕马股,战马受惊一般往前冲。
听到伯爵号召,其余的贵族和骑士们纷纷纵马,挥舞着骑枪重剑,紧跟着伯爵。
步兵们站在原地架着盾牌,手中的长矛朝外,把辎重队伍牢牢的保护在最中央。
野人们见骑士往前冲,嘴中哇拉哇拉的大叫,抡起手中的武器迎了上来。
这是骑兵和骑士的战场!
骑兵最佳的冲锋距离为一百码,从快走到慢跑,再到加速跑,最后是全速冲刺,足够把骑兵的威力发挥到最大。
骑士们把骑枪夹在腋下,整个人伏在马背上,在高速奔驰的战马的带动下,如同魔神一般冲进了野人那不算密集的战阵郑
挥舞着重剑的骑士借着战马的巨大惯性,直接将迎面而来的野人一分为二。
野人们同样不是等闲,他们拥有着比骑士还要娴熟的骑术,心意相通的战马以及魁梧有力的体魄。
他们几乎和骑士们一模一样的动作,手中的长矛夹在腋下,向前发动冲锋。
一个野人躲过骑士的骑枪,手中长矛狠狠地撞在一名具装骑士的身上。
两匹战马交错而过,骑士铁罐头般的身躯被巨力顶了下去,虽然盔甲仅仅是一个凹陷,他本身并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身上的厚重盔甲让他想要重新站起来那是十分困难的,更何况是在混乱的马蹄下。
一匹匹载着骑士的战马从他的身上踏过,沉重的马蹄不断的踏着盔甲,把盔甲踩的扭曲变形,盔甲下的骑士早已被变形的盔甲给压成一团肉泥。
野人成功的助攻让他手中的长矛断裂,拿着一节木棍的他被紧随其后的骑士给一枪挑飞。
后方的骑士中目睹了这一幕的托瑞斯把身子伏的更低,他记得刚才被自己战马踩了一脚的倒霉玩意儿好像是奈特家族的男爵……
他腋下的骑枪一抖,如同一条毒蛇一般刺进了面前一个试图拿着狼牙棒敲自己的野人。
野人被一枪刺中了心脏,远远的被托瑞斯挑飞出去。
侧身避过飞来的狼牙棒,托瑞斯心翼翼的看着周围,见野人们大多拿的都是这种能够有效克制骑士的武器,他更加仔细的将自己藏在了战马后。
骑士们和野人狠狠地撞在一起,没有什么谋略,没有什么技巧,只剩下简简单单的肉体与钢铁的碰撞。
马蹄声阵阵如同擂鼓,钢铁交击声,惨叫声,利刃刺入身体,血液四处飞溅……
胜者继续冲锋,败者沦为这片土地的养料。
身材魁梧的野人们被撞下马之后,只要不死,立刻就能拽着马尾巴重新爬上来,但是骑士们一旦被撞下马,哪怕你全身毫发无伤,也会被身后的同伴给活活踩死。
托瑞斯紧跟着罗纳德伯爵……头顶的那根红色羽毛,之前不明白为什么伯爵出战要戴着这跟羽毛,现在倒是明白了,这可比举着旗帜要方便的多。
只要羽毛没有停下来,他们就要一直跟着。
托瑞斯手中的骑枪指向面前的一个自己避不过去的野人,正准备将他挑飞,谁知他竟然在瞬息之间直接探手抓着自己的枪尖,锋利的枪尖把他的手掌切开,但是他仿佛被疼痛激发了凶性一般,狠狠地向后一扯。
托瑞斯感觉到一股难以抵抗的巨力从自己的手中传来,他来不及多想,手臂一松,骑枪直接被野人拽了过去。
两人交错而过,不用回头看,身后的惨叫声表明了那名野饶最后下场。
握紧缰绳稳住了倾斜的身体,托瑞斯在心中暗骂了一声“狗屎”,但是他手上的动作不慢,直接从右手边抽出一根钉头锤,抡圆之后迎风砸在另一名野饶脸上。
红色和白色的液体飞溅,托瑞斯拽着钉头锤,把面目全非的野人给拖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