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6章:作者想不出标题(1 / 1)芜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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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语安躺着病床上,心里一直纠结地想着一个问题。

许丽晴为什么要针对她,难道仅仅是因为嫉妒,不至于吧。

因为许丽晴的嫉妒,她就得躺床上几个月,而且以后说不定还会落下碰到阴雨天气就腿痛的毛病。

但是,许丽晴的人品是真的有问题,不送进监狱教育不行啊。因为所谓的嫉妒,可以将她踢下舞台。那将来是不是还会因为嫉妒闹出人命呀。

她刚才拿手机上网查了一下,故意伤人罪要按情节分,许丽晴不会做三年牢。

但是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种刑罚不轻不重,对于许丽晴应该算是个教训。

至于她为什么不和许丽晴私下解决。那是因为:第一,她家不缺钱。第二,因为许丽晴的行为,她要躺在病床上至少三个月。对于好动的她这是一种煎熬。

第三,现在是法制社会,既然是犯罪,那就得按法律来。

第四,她和许丽晴之间没什么交情,除了与国学社有联系外。而且,说国学社都是勉强,因为她还没加入。所以,没交情何必私了。

第五,许丽晴的行为一看就是有意而为之。许丽晴不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孩,更不是行动迟缓,生活困难的老人。

许丽晴能考上京都大学,证明其能力是没问题的。应该知道故意伤人是会被判刑的。许丽晴知法犯法,所以宋语安觉得自己不能说服自己,与许丽晴私了。

就让法律来教育一下许丽晴吧,反正许丽晴她告定了。

“你在想些什么?眉头皱的紧紧的,都可以夹死一只苍蝇了。”董乐薇的声音让在沉思中宋语安回过神来。

“我再想许丽晴为什么要把我踢下去?应该不会仅仅是因为嫉妒,这个理由太苍白了。”

董乐薇喝了口水,淡定地说道:“这有什么稀奇的,这个世界不讲理的人很多,许丽晴成这样,跟其父母的教育是脱不了关系的。

许丽晴这样子,多半是因为父母的娇纵。父母什么事都想拿钱摆平,这样的行为会给子女一种错误的价值观。

如果许丽晴伤害的不是你,是一个经济条件相对差的人,估计许丽晴直接用钱给摆平了。”

宋语安揉了揉太阳穴,这世道,是人心不古。还是她所处的环境太好,所以碰到许丽晴这种人,她就从来没考虑过要私了。

做人呢,三观要正,就算有钱,也不能为富不仁。

“咚咚。”敲门声,宋语安和董乐薇对视一眼,都快吃完饭了,谁来了。

董乐薇跑去开了门,发现是方亦宸和一个男生。方亦宸手上拿着饭盒,另一个男生手上拿着一束花和一袋水果。

“学姐好,我叫肖洛,是宋语安的朋友,我是来看宋语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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