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冰糖葫芦(1 / 1)水夕崖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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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是被蒙着眼、带着兜帽领出门的,出于对唐欢处境的理解,她没表示不满。

直到离伶仃坊还有一条街的时候,聋叔才跟她说可以拿下眼睛上的布条了。

余笙扯开布条,适应了一会儿视野才清晰起来,而聋叔已经自发离开。

虽然晚上街上的人不多,但她担心自己行为猥琐反而引人注意,所以一路大大方方的,甚至还在摊子前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不过她才刚啃一口,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被人挡住了去路,吓得她一哆嗦,心都差点儿跳出嗓子眼儿。

“十三!能不能别这么神出鬼没的,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余笙拍拍胸口,而后举起手上的糖葫芦问:“吃吗?”

十三看着她道:“主子在等你。”

楚杨?

等我?

余笙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来了来了,这是来找她算账了!

她突然想给自己一巴掌,为什么不让盗圣带她远走高飞呢?!

还巴巴的跑回来接受惩罚!

她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她的字典里还没有束手就擒四个字!

只是还没走出两步,一只宽厚有力的手掌就拍在了肩膀上,其力道之大差点卸掉她半条胳膊。

“走错方向了。”十三面无表情道。

余笙疼得五官都移了位置,拍着他的手道:“知道了知道了,快放手,肩胛骨要碎了!”

十三确定她这次是真明白了,才松手转身朝另一个方向带路。

余笙揉着肩膀,看着他直挺的背影恨恨的咬下一个冰糖葫芦,大力嚼了几下才不情愿的跟了上去,一边走一边打量四周,寻思自己被悄无声息毁尸灭迹的几率大不大。

如果被弄死了,她会再变成鬼的吧......应该会的吧......

希望这次变鬼不要再被困在平王府里,阿米豆腐!

在她的胡思乱想中,十三带着她到了一条人烟稀少的黑巷子,示意她继续往里走,而自己则站在巷口望风。

进去之前,余笙真诚的跟十三说了一句:“十三,如果这次我能化险为夷,我就给你找个媳妇儿......绝对不是厨房翠花那种。”

十三没搭理,几步就不见了影。

余笙深吸一口气,视死如归的朝前走,走了大概一盏茶时间,看见一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马车,随安站在外面,看见她后拉开布帘,示意她上去。

马车里点着一盏灯,楚杨拿着书看得认真。

余笙在心里感叹了一声:他好像很喜欢在马车里看书,不过,真的好帅啊!

“殿下,别在油灯下看书,伤眼得很,不然再过几年就变成近视眼,看什么都眯着眼,就白瞎了您这副好皮囊了。”欣赏完美男图,余笙在他对面坐下。

楚杨看了她一眼,放下书,问:“这两天去哪儿了?”

“还说呢,我被人掳走你们也不来救我,要不是我聪明过人,早就一命呜呼了!”余笙底气十足的先发制人,实则心里虚得很。

“被唐欢带走的?”楚杨道。话虽然是疑问句,但语气却是很肯定的。

余笙点头,心知插科打诨是糊弄不过去了。

果然,下一刻就听见楚杨问:“名册呢?”

余笙只能实话实说,:“唐欢说不在他手上......但是!”

她余光看见楚杨抬起手,以为他要把自己一掌拍死,连忙大声说了“但是”两个字,看他动作顿住才快速道:“他说他虽然没有名册,却亲眼见到太子太傅陈清彬出入那个铁矿,每次离开都带走一匣子银票或者黄金。而且他还说会帮我们找到名册!”

楚杨伸手给自己倒了杯热茶,一刀见血道:“所以,是你救了他?”

余笙眨眨眼,辩解道:“我救他是个意外,是因为完全不知道他是您的目标。不过,现在倒是庆幸自己救了他,有时候甜枣就是比巴掌好用!所以我这也算是间接的、顺利的完成了任务,对吧!”

楚杨没有反驳,“勉勉强强。”

余笙终于彻底的放下心,嘴里的冰糖葫芦变得更加甜蜜。

楚杨看她满嘴的糖浆,嫌弃的皱了皱眉,丢过去一张灰扑扑的帕子,道:“擦干净。”

余笙努了努嘴:切,假讲究!

不过她还是拿了帕子,毕竟手黏黏的也不舒服,不过用完还回去的时候人家明显更加嫌弃。

“好了好了,回去洗干净再还你。”余笙摆摆手道,“这话说完了,冰糖葫芦也吃完了,我呢,就先回去睡觉了,您也早些回去吧。”

看着余笙走远,随安对自己主子问:“主子,她这么油嘴滑舌的,说的话能信吗?”

“本王自有分寸,回府吧。”楚杨示意他放下布帘,拿了书正准备看,忽然想起什么,又轻轻放下,闭上眼睛养神。

随安在前面赶着车驾,向黑暗里里的某个方向打了个手势后,朝平王府的方向行进。

余笙赶着伶仃坊闭门的最后一刻进门,发现就只有她一人回来了。联系前后想了想,恍然大悟,这应该也是楚杨的手笔,不然怎么那么巧,刚放假就遇上任务,人还全都出去了!

而且,楚杨那厮那天应该也在如玉楼,暗中观察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她给自己倒了杯水,深觉待在这伶仃坊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用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随时都担心给丢了。

唏嘘过后,她去厨房烧了锅水,舒舒服服的泡了澡,顺便把楚杨的帕子洗了晾在床头,这几天可把她累坏了,脑袋一沾到枕头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被一声尖叫吵醒。

她猛的睁开眼坐起来,“怎么了?怎么了?!”

大家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回来了,在她身边围了一圈,全都诧异的看着她,确切的说,是看着她的头发。

“你,头发怎么了?”柴云舒拉起一缕她的齐肩短发。

余笙不在意的抓抓头,“就是大家都不在,厨房也不准备饭菜了,我就自己去做啊。没注意火,把头发烧着了,幸亏我眼疾手快,拿剪刀剪掉才保住一条小命,不然你们回来看见的就是我烧得黑黢黢的尸体了。”

说着,她从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烧得所剩无几、散发着焦臭味的一堆黢黑物,依稀还能看出头发的轮廓。

大家叽叽喳喳的讨论了一会儿,就被李婆子中气十足的声音打断,所有人迅速整理好自己集合到院子里。

从此时开始,余笙的丫鬟培养计划继续进行。

意外的是,伶仃坊的婆子们对她头发被剪掉这回事并不是很在意,不过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里不是带着怜悯就是幸灾乐祸。

余笙不解,私底下悄悄问柴云舒原因。

柴云舒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道:“自断长发,是立誓永不嫁人的意思。”

余笙吃了一惊,在现代别说剪头发,哪怕你剃光头也没人管的。她也知道古人信奉身体发肤受于父母,等闲不会修剪,不料这么重视。不过她并不是很在意,嫁不嫁人关头发什么事儿?

而且短发挺好的,好打理,比扎发髻简单,还显年轻。最重要的是,她也没打算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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