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余笙的疑问,回应她的是更多的果皮和果核。
余笙在平王府待的时间也不短,在她印象里,好像府里还没那么皮的人。而且从砸她脑袋的果核的力度来看,对方显然对她有不满。
既如此,好汉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谁知她刚走一步,冷不丁从头顶落下一个人头来!饶是她再大胆也被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往后退,一脚踩空,身体不受控制的朝后倒去,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脑海中闪过四个大字,吾命休矣!
然而,预想中的自由落体运动并没有发生,一只手拦腰将她捞了回来,出于本能,她双手紧紧抱住面前的东西。
“撒手,老子是能随便抱的吗?”一个愠怒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闻言,余笙不仅没松手,反而抱得更紧!她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在自己双脚悬空的的情况下放开唯一的支撑物。
“你以为我想抱!你都多少天没洗澡了,一身的汗臭!”余笙大声回吼。真是的,她还没怪他差点把自己吓死,他倒还有理了?!
唐欢羞恼,“你懂个屁,这叫男人味!”
余笙抬脚去够旁边的树枝,不屑道:“你可能对男人味这个词有什么误解,怕是青楼逛多了,听多了奉承话,三观出现了偏差!”
唐欢觉得她在自己身上蹭来蹭去的实在有碍观瞻,索性掐着她的腰把她提溜到旁边站稳,略有些结巴道:“男......男女......有别,你到底是不是女人。”
呵!
余笙冷笑,“都同床共枕了,我是不是女人你心里没点儿数?”
她是看明白了,唐欢空负风流倜傥、潇洒帅气的盗圣盛名,骨子里却是个纯情的小男生,论脸皮厚,比她还是差了点。
果然,她话音刚落,他就瞪着一双眼看她,嘴唇翕动却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
“对了,你来平王府干嘛?别告诉我是为了偷枇杷。”余笙道。
唐欢看她的眼里多了控诉,“......明明是你叫我来找你的。”
“我什么时......”余笙下意识反驳,但突然想起好像是有这么个事儿。
唐欢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记起来了,“我去伶仃坊找你,她们说你被平王府买走了,所以我才来的,你也是,也不提前说一声。”
余笙有些无语,“就算是这样,你就不能让门房传个话喊我出去,或者直接去前院找我?”
唐欢鄙视的看了她一眼,“我堂堂盗圣什么时候走过大门!”
余笙对他的谬论不语评价,恍然大悟道:“所以,因为暗卫太厉害你也进不去楚杨的院子,只能在外面瞎晃悠对吧。”
被她说中事实,唐欢脸上有些挂不住,恼怒道:“什么厉害,明明就是人多势众!你要没事的话我就走了!”
余笙朝他翻了个白眼,“瞧把你能的。不过我倒是好奇,如果我今天不走这条路,不上这颗枇杷树,你打算怎么办?”
唐欢瞥她一眼,“谁说我是在这儿等的?你一出院子我就跟在你后头了,大丫鬟当得很是威风嘛。”
余笙没搭理他阴阳怪气的语气,然后从腰间扯下一个荷包仍给他,“里面是我这段时间斟酌出来的药方,熬药方法和服药时间我也写在上面了,你先吃着,如果有什么不对劲就赶紧停药,速来寻我。”
对于她的叮嘱,唐欢略显嫌弃,不耐道:“知道了。”
“知道还站这里干嘛?等楚杨的暗卫发现吗?还不快走!”余笙冲他摆摆手。
经过这么一折腾,她决定多摘些枇杷来弥补她被惊吓死的细胞。
她刚摘了一个,又听见唐欢叫她名字,一回头,就见他露出个邪恶的笑容,心头闪过一丝不详的预感,还没来得说什么,就被他一伸手推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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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在心里把他的祖宗问候了个遍,与此同时伸手去抓一切能抓住的东西,只可惜只抓了满手的叶子而已。
唐欢推她的时候用了巧劲儿,她明显感觉自己做了一个标准的抛物线运动,也让她有时间感受一次现实版的农夫与蛇的故事。
四周景物飞快闪过,这次她没闭眼,而是死死的盯着枇杷树里的人影,她发誓,如果唐欢这次袖手旁观,如果她没死只是缺胳膊断腿,那将来她一定要让他知道,锅是铁造的!
大概唐欢也感受到了她散发的怨念,往后缩了缩。
就在余笙今天第二次感叹“吾命休矣”的时候,她下坠的趋势戛然而止,来自腿弯和后背的力量给了她极大的安全感!
余笙抬头,入目的是一张帅气的脸,心底的侥幸化成感动升上心头,“主子,谢......啊!”
她刚开口,对方就直接撒了手,伴随着嘭的一声,她的屁股和大地来了个真切的亲密接触,疼得她眉头紧皱,眼泪盈眶。
楚杨没有看她的狼狈样,而是盯着无风自摇的枇杷树。
余笙发现他目光所在,也顾不得疼,纤手一指,大声道:“主子,快去抓盗圣!”
然而楚杨并没有动作,淡淡道:“已经跑远了。”
余笙咬牙:算你跑得快!
“张牙舞爪的成何体统,还不快起来?”楚杨道。
余笙暗叹,指望着他拉自己一把看来是不可能了,只能自食其力,捂着屁股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跟在他身后往回走。
“主子,您为什么会来这边?”余笙看着他的背影,好奇问道。
毕竟听随安说,他以前从未进过后院。难道......是怕自己欺负他的小老婆们?
结果人家酷酷的回了一句:“本王去什么地方需要跟你汇报?”
其实楚杨刚刚是有机会抓住盗圣的,只是余笙突然摔了出来,而他行动大于思考的去接她,人是接住了,但是盗圣也跑了,他也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后面赶来的暗卫也见到了这一幕,他们惊讶归惊讶,但稍作思考,便以为主子是觉得余笙的价值可能大过盗圣。
余笙觉得他好像在生气,却想不通他有什么可生气的,想了半柱香时间,突然脑洞大开!他这个年纪,放到现代也就读高三的样子,却要在这里装老气横秋,而且是一个人悄悄的来也没带小尾巴随安,该不会也是嘴馋来摘枇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