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分钟后,坐在自己车子里的元华,接通了一个电话。
“你个混蛋!谁给你的狗胆去找叶凡和小马哥的麻烦?!啊?!你搞砸了我公司的项目就算了,你还敢招惹小马哥?你还敢招惹叶凡?!你是不是活腻了!”此时的手机中传来了愤怒的咆哮声。
“三叔,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子...”元华试图解释着。
“我一直教导你要走正道,你竟然跟那帮人混一起?!你对得起你那死了的爹吗?!你完蛋了,你已经得罪了一个谁都得罪不起的人,
我们公司也完蛋了,元华,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别想让我给你擦屁股,我给你开了三年的工资,
从现在开始,我们恩尽义绝!你有多远给我滚多远,我们家族就当从来没有过你这个人!”电话那头继续咆哮着,随后挂断了电话。
“喂!三叔!三叔!你听我讲!”元华连忙大喊着,但是对方完全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再拨打电话,对方已经提示忙线中。
一连打了三个电话,依旧是如此,而且元华发现自己的账户中收到了一笔大额转账,一瞬间,他绝望了。
“完了,一切都完了。”元华仰天长叹,发动引擎,在车子的轰鸣声中远去。
....
叶凡这桌,已经是吃饱喝足,叶倾城在结账的时候,都是一脸懵逼的。
我请小马哥吃了顿饭?
这个想法一直在她的脑海中加深。
一直到最后,众人跟小马哥合了张影,今晚的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
“叶总,待会上我的车吧,我有事情要跟你谈。”小马哥拍了拍叶凡的肩膀,指了指自己的埃尔法。
“嗯。”叶凡点了点头,随后将自己的钥匙丢给了江郎,说道:“老江,把我车开回去,我跟马总有事情要商量。”
“好嘞老板,我一定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江郎接过了叶凡丢过来的钥匙,开口说道。
因为江郎的奔驰车还在大唐科技总部,所以他开叶凡的车回去也是顺路。
而叶倾城和她的小伙伴们,则是打车走了,在上车的时候,还一直不忘回头看着。
他们感觉今天就像是跟电影里面一样刺激。
小马哥坐上了车子,叶凡也紧随其后。
埃尔法里面的空间很大,而且装饰极度奢侈豪华,单单是座位的一个扶手,价格至少都要十万以上。
后边只有两个老板座位,座位旁边还有一个独立的恒温小冰箱,估计是用来放酒用的,在小冰箱上方还有一个抽屉,拉开之后有几个价格不菲的酒杯。
在前边还有一个独立的挡板将后座与驾驶室隔开,这里跟驾驶室是完全隔音的,可以用扶手上的传呼器跟驾驶室交流。
扶手上的一个小屏幕,可以显示当前车速,电量,油量以及温度之类的信息。
在挡板上,还有一个大屏幕,大屏幕上放着叶凡比较喜欢听的《一万次悲伤》这首歌,车厢里采用了环绕音响,效果不输电影院。
关上车门,车子缓缓发动,叶凡就这么坐在座位上,样子极其舒适。
讲真的,这座位简直比他的法拉利还舒服,而且还有音响还有电视看,而且还可以看着车顶的劳斯莱斯同款星空顶思考人生。
车子其貌不扬的外表下,竟然是如此的低调奢华,这简直是一场享受啊。
“想不到马总还知道我喜欢听这首歌。”叶凡听着大屏幕里熟悉的音乐,开口说道。
叶凡听着这首熟悉的歌,心中也是思绪万千。
在大二的时候,他还担任校队的主唱,一手吉他弹得惊为天人,这首歌也是他的主打歌曲。
在那个青春洋溢的年代,一个帅气的长相,一手牛叉的吉他和嗓音,总是能吸引无数迷弟迷妹。
有一名抑郁症小师妹走进了他的视线,她对叶凡说,他的正能量嗓音治愈了她,让她走出了悲伤和压抑。
两人的关系也渐渐蒸蒸日上,两人一起逛街,一起哭一起闹,她成为了校队的贝斯手,跟叶凡一起站在这片舞台上。
真是一段美好时光啊,那也是叶凡在大学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那一瞬间停留在月9日那天晚上,星空之下,两人喝着小酒,坐在草坪上。
趁着醉意,她说将来要努力成为一名大明星,挣到的钱投身到公益事业中,还说要改变现在娱乐圈的混乱,给全国的粉丝们树立一个乐观向上正能量的榜样。
叶凡在她的眼中看见了光芒,仿佛像是一只顽强不屈的蚂蚁,立志要与大象战斗的模样。
她的长相并不算出色,但是那一刻,叶凡真的认为她很美。
叶凡最终扶着她回到了租住的房子,在四楼的门口,她深情的给了叶凡一个拥抱。
次日,叶凡在新闻上看见了关于她的消息,楼下的早餐店因为出去买菜而忘记关火而酿成大错,整栋房子淹没在浓烟中,小师妹美好的生命也停留在十九岁那年。
叶凡休学了半年,才从阴影中走出来。
此后,叶凡在他们经常在一起练歌的树下,弹唱了最后一次《一万次悲伤》,退出了校队,再也没有弹过吉他。
爱慕小师妹的元华将这件事情迁怒于叶凡,两人还在起了一场很大的冲突。
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但是每当深夜独自一人,叶凡会一个人打开QQ音乐,安静的听着这首歌,回想当年经历过的一幕幕。
如今他再度听见这首歌,也是思绪万千。
“这个啊,是根据大数据自动推荐的,好像是你在过去的几年里,总共听了千多遍。”
小马哥从冰箱里拿出来了一瓶价格不菲的洋酒,给自己和叶凡倒了一杯,往里边加了几颗冰块,递给了叶凡。
“这么多啊,我都不记得了,呵呵。”叶凡也是淡淡的一笑,与小马哥干杯,随后将其一饮而尽。
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美好和伤悲,无需述说与他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