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155:路遇朱雀~(1 / 1)氪金改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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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妄现在如何?”他问道。

郝兴河回答:“昨日东厂理刑百户马飞宇上门拜访,二人于书房密谈片刻。今日一早,马飞宇带人出京,不知去向。闫妄依旧在府中,没有踏出半步。”

“盯着他一举一动,一旦此人出京,立刻禀报。”

皇子皱眉想了想,不知东厂现在搞什么名堂,只能稳妥行事,不敢妄动:“另,命青龙四人入京,加入锦衣卫,会有人安排他们的。”

“遵命。”

郝兴河领命离开。

东郡王府!

“他走了?”

朱婉莹放下绢布,绝美的脸庞浮现出淡淡的哀怨。

侍女回应:“嗯。老爷大清早便离开了。”

东郡王府很大,三进三出,占地足有两千多平米。

自从婚礼当天入了洞房,闫妄没有再进过这个屋,更没有跟她说过半句话。

就如同陌生人一般。

人呢,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这一点无论男女。

就像是一开始,朱婉莹对闫妄一点也不感冒,有的仅仅只是忐忑,以及一丝对于武人的粗鄙作为的厌恶。

喜欢都没有,更谈何爱情?

只不过,当真正入了洞房,她的身份从大明公主,变成闫妄之妻后。

朱婉莹的心里,就产生了某些变化。

如果这种变化,用一个词语形容,大概就是妥协,亦或者无奈。

从小到大的教育,让她开始本能的,潜移默化的适应这个角色,代入这个角色,如今好不容易接受了

谁曾想,闫妄压根就没把她当一回事儿。

她想起其他一些公主被嫁出去后,所过的生活,再与自己对比一番。

朱婉莹很悲催的发现,自己竟然是特例。

因为别的驸马爷,只有个虚职,领着一品俸禄混吃等死。

而自己的夫君,则是堂堂三品朝官,还是大名鼎鼎的东缉事厂三把手。

权势滔天,又深得皇帝重视,若非她清楚自己夫君的生平,恐怕早就怀疑闫妄暗地里是皇帝的私生子了。

但正因为明白,朱婉莹才知道,闫妄这个职位到底有多大的分量。自己这个公主的身份,在他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

就算自己气不过闫妄冷落,跑回宫里告状。后果绝对是被呵斥一顿,然后送回来。

无法反抗朱婉莹感觉很委屈,自己就好像个受气包,可怜虫。

陪嫁丫鬟小心翼翼的给她支招:“主子,奴家听过一句话,说闺房之乐,方能”

“”朱婉莹双颊浮出两朵红晕,好似煮熟的虾子。

“转生林,你们还真是阴魂不散呐。”闫妄歪着头,目光落在不远处一手持方正厚背直刃的男人身上。

男人右脚点地,缓缓沉腰,摆出刀式。“朱雀,前来领教。”

二人的相遇,其实很巧合。

闫妄等了数日,暗中出京。而青龙四人,接到皇子密令,朝京城赶来。

好巧不巧的,闫妄在京城外三十里处的官道,恰巧碰上了朝京城赶去的朱雀。

朱雀是知道皇子对闫妄的恨意的,自然不介意为主子分忧,顺手斩了这厮。

而闫妄,则是在双方擦肩而过的那一瞬,瞄到了这家伙背上那柄长刀,刀格处印铸的转生林的徽记。

“朱雀?”

闫妄侧目以对,心下了然,笑着说道:“果然没死,看来你们还真和藩王联合起来了。”

“杀!”

脚下蓄力,凛然暴起。朱雀人如鹏鸟,凌空横刀朝他斩来。

古剑出匣,锋芒乍现,锋刃若水,清冷凌厉。与半空勾勒出道道杀气凛然的寒光剑影,分毫不让的与长刀碰撞。

较之于青龙那种奇门诡道,专精于刀法的朱雀,在于闫妄对垒之时,显然更加稳定。

二人都是倾向于刚猛的功夫路子,一招一式,充满了力道。

短短半分钟,清脆的兵器碰撞声从未断过。刺眼的火星随着刀剑的摩擦,仿若闪耀的火蛇。

闫妄抬剑压肩,意在剔骨。但却被反应灵敏的朱雀接下,反手卸力甩开剑刃,一刀斜撩,自下而上朝他剖来。

怪蟒翻身。

他不疾不徐,左手化掌,精准的拍在刀侧,凌空一脚点踏在朱雀手腕,借力一跃,旋身出剑。

朱雀双手持刀,运力劈出,将之崩开,余势不减的朝敌人背后砍去。

龙游闫妄猛然滑步后刺,剑锋擦着刀身微微一抖,划出个玄妙的弧线,绕过刀格,逆袭而上。

一寸长,一寸强。

闫妄的兵刃,明显比之长了一截,若再不闪避,朱雀明摆着会被削掉几根手指。

千钧之际,只见朱雀肩膀忽然一抖,驱使长刀狠狠的拍在剑锋上,猛然跨步,蓄势一拳朝闫妄砸出。

“拳脚功夫?”

闫妄笑了,徒然间撒手松剑,双手若虎爪般精准的卡在朱雀手腕,三攀上肩,爪部尖刺在对方肩胛处凛然按下。

朱雀吃痛,本能抖肩提膝,以攻代守,反手持刀朝闫妄腰腹斩去。

却见闫妄不问不顾,似是压根没看到这一刀一样。

碎肩抬手,一记狠辣的锁喉,直接按在朱雀脖颈。随着顶膝甩腿,闫妄踹开他的同时,猛然跃起,躲过这可怕的一刀。

“废物。”

闫妄扔掉手中的碎肉,头也不回的捡起地上的古剑。

“呵,呵呵”朱雀扔掉兵刃,捂着缺了大块血肉的脖子,无助且绝望的看着闫妄,嘴唇蠕动,想要说些什么。

然而随着一股血泉,朱雀脑袋被鲜血冲起数尺。

无头尸身跪倒在地,抽搐了几秒,砸在地上,溅起一阵土灰。

“无聊。”

闫妄摸尸,毫无收获,不禁啐了口唾沫。

踢开地上的尸体,翻身上马,迅速离开。

朱雀其实死的很冤,他和闫妄的实力差距,并没有这么大。

总体而言,闫妄强就强在,他对力量的把握,比朱雀更高一筹。

但若想在这么短时间就拿下朱雀,还是有些不可能。

只可惜这货作死,拼刀不行,竟然给了闫妄机会用手。

最关键的是,朱雀是肉拳,而闫妄手上,可有一层铁套。以他的力道,指尖的尖刺,一戳一个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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