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没见过世面(1 / 1)贫道不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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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宝脸上露出浓浓的鄙夷,“果然是个野小子,连猪肉也当做好东西,怕是他太穷,除了猪肉再没吃过其它肉吧。”

豪强哈哈取笑,“他之前不过是一介贱民,吃猪肉这样的贱肉,岂不是相得益彰正合适吗?”

众人又是一番大笑。

宇文宝喝了一口酒,对下人道:“你再回去打探,有什么有趣的事情,速速来报。”

秦琬在后厨忙活着,一名新罗婢俏脸含泪急匆匆跑了过来,“小郎君,前面闹起来了。”

“哦?”秦琬眉头一挑,“怎么回事?”

晶莹的泪珠在新罗婢明亮的眸子里打转,她伸手擦了擦,抽噎一声道:“他们。。。他们嫌弃猪肉,说小郎君看不起他们,才让他们吃猪肉。”

一旁的刘老四急了,唉声叹气起来,“哎,二郎啊,我就说嘛,猪肉这种贱肉只有我们穷苦人才吃,能到酒楼吃喝的,谁愿意吃这样的贱肉,又腥又臊。如今酒楼刚刚开业,就有人闹腾起来,这可如何是好?”

秦琬神色淡然,似乎浑然不在意,眼睛瞄着锅里炖的咕嘟咕嘟响的红烧肉,“能出锅了吗?”

刘三娘抄起锅盖,拿了一只筷子在肉上戳了戳,“可以了,已经酥烂了。”

“那好,出锅,每桌盛一碗送去,我稍后就到。”

大厅内,朱江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右手撑着下巴,左手拿着筷子在桌上敲击着,“东家呢?东家怎么还不出来?虽说你们酒楼今天免费供应吃喝,但我等既然来了,也算捧了人场。可是你们拿猪肉来埋汰我等算个什么事?今天你们酒楼一定得给我们个说法!”

就在这时,五个新罗婢各自端着一个大木盘,盘子上放着四碗红扑扑、油汪汪的红烧肉。

浓郁的肉香一瞬间在大厅弥漫开,把众人的视线吸引过去。

朱江使劲儿吸了吸鼻子,眼神直勾勾盯着俏丽的新罗婢手里端着的盘子,现在他可没有调戏小娘子的心思,咽了咽口水问道:“这是什么肉,怎的这般浓香?”

所有人都眼巴巴看着五名新罗婢,就冲着这股闻所未闻的香味,也知道她们端着的绝对是绝顶的美味。

秦琬适时走了出来,对着众人做了个罗圈揖,“诸位乡达,我便是儒林苑的大东家,不知诸位有何事唤我?”

众人这会谁也没心思拿猪肉说事,全部心思都被那闻所未闻的浓香勾住。朱江忍不住发问:“敢问东家,这些小娘子手里端的是什么?怎的香得这般奇怪?”

秦琬俏皮一笑,“这就是大伙厌恶排斥的猪肉喽。”

朱江仿佛见了鬼,瞪大双眼。

在他的印象里,猪肉这玩意儿,白花花的,又骚又臭,哪里有这么香的猪肉?

“猪。。。猪肉?”所有人都不敢相信。

秦琬一挥手,示意五名新罗婢将红烧肉端送到每桌。

众人立刻迫不及待夹肉吃,肉已经炖得酥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香甜可口,众人哪吃过这样的美味?纷纷你争我抢。

眨眼的功夫,一盘子红烧肉就吃得干干净净。

朱江握着筷子,舔舔嘴角的汤渍,看着眼前跟水洗一般的空盘子,一股强烈的意犹未尽感涌上来,“东家,快!就要这个红烧肉。再来一盘,不,一人再来一盘。”

邻桌有人在咂嘴回味,忽然惊呼起来,“这真的是猪肉!奇怪了,怎么没有一点猪肉的骚臭味,反而这般香甜?”

这些人大多是穷困的普通百姓,也曾吃过猪肉,仔细一回味,发现被他们哄抢的还真的就是猪肉!

真是活见鬼了,什么猪不骚臭反而这么美味?难道自己以前吃的是假猪?

众人的反应在秦琬意料之中,听到朱江的要求后,他不由失笑,“实在抱歉,红烧肉做起来极为复杂,不仅要经过多道工序处理,还要用多味药材辅佐烹饪,今天的红烧肉已经没有啦。”

朱江脸色一沉,一拍桌子道:“东家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开门做生意,哪有拒绝客户的道理?这样,先前那一份算你免费送我们大伙的。你让后厨赶紧再做些红烧肉,我们花钱吃,不论多久我们都等。”

秦琬脸上的笑容扩大,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一份普普通通的红烧肉就把他们给征服了,“诸位不要心急,我们儒林苑主打的菜品就是猪肉,不仅有红烧肉,还有闷肘子、炖猪蹄、火爆腰花、四喜丸子、糖醋里脊、红烧小排、爆炒大肠等等,无论哪一样都不会比红烧肉差。诸位稍稍等待,等后厨做好了立刻给诸位送过来。”

朱江半信半疑地看着秦琬,红烧肉的美味他已经深有体会,而秦琬说的其它的那些,他可不知道是否能比得上红烧肉。

尤其是秦琬说的爆炒大肠,那玩意儿是装屎尿的,骚气冲天,当真能吃?

“东家,我看还是不要费那么大事了,就这个红烧肉挺好。”

秦琬摇头,还未说话,刘老四忽然冲了过来,“二郎?剩下的红烧肉该怎么处置,是放锅里,还是。。。”

忽然觉得不对劲,抬眼看去,大厅内一百多号人全部阴森森地盯着他。

他不禁打了个哆嗦,“二郎,这是。。。”

朱江后牙槽咬得咯吱咯吱响,双目喷火盯着秦琬,“东家,你方才不是说红烧肉没有了吗?”

秦琬叹了口气,忽然门口传来一阵勒马嘶鸣声。

一个十二三岁的锦衣少年当先而入,后面跟着一串半大小子,各个身着锦衣、气度不凡,就是脸上都挂着让人见了就不舒服的嘲讽和轻蔑。

“怀玉哥哥,我是程处默啊!”程处默环顾众人一眼,视线最终落在秦琬身上,极为热情地走了过来。

秦琬知晓秦、程两家有通家之好,秦琼和程咬金兄弟情坚。而且他和程处默年岁相当,当年在瓦岗、在洛阳都是一起生活、玩耍,算是总角之交,也不和程处默客套,“贤弟,好久不见了。”

程处默把着秦琬的臂膀,双目泛红,“再见到怀玉哥哥,真好!”

秦琬拍拍他的手,看向朱江,“红烧肉是还有,不过是为这些贵人准备下的,每桌一份,你们吃完了,不能就去吃别人的吧。”

朱江整日在外浪荡,自然有几分眼力,知道程处默等人身份非凡,也不敢造次,讪讪一笑,“那哪能呢。”老老实实坐了下来。

这时跟着程处默的一串半大小子里窜出一人,满脸嫌恶道:“秦二郎,听说你要让我们吃猪肉?你知不知道我们的身份?你这是要羞辱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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