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黑夜来得较晚,六点,太阳还高高地悬在天空,小区内蝉鸣不绝,沈时默家里,也热闹了起来。
别墅内沈时默窝在沙发的角落里,看着客厅里肆意谈笑风生的男男女女,脑子嗡嗡作响,和傅新度一样,她也喜欢安静,尤其是她的职业,更需要在安静的环境下进行,所以结婚时傅新度将家安在这里,与其它别墅之间至少隔了二十米的距离。
“妖孽,怎么不去玩?”陆铭宇注意到了闷闷不乐的沈时默。
女人葱白的手指举起杯子,轻嘬了一口红茶,眼皮慵懒地掀起:“你们玩,我去书房歇会儿,傅新度回家了立刻告诉我,对了,鞋柜上的福袋你看看给谁,不用问我了。”
“小默,嫌吵的话,我让他们走。”陆铭宇和沈时默认识五年,自然知道她的喜好,当女人说在家里举办轰趴的时候,男人便猜到了她的用意,哪怕女人顶着一头乱毛。
沈时默明明是个安静得像猫的女子,不管怎么佯装,都改变不了淡然的气质。
“不用,你们玩。”女人用极其细小的声音说。
客厅中央,自来熟的辣条和几个陌生人交谈甚欢,完全没意识到沈时默已经离场。
陆铭宇时不时地看向窗外,等待着傅新度的车进来。
书房里,沈时默打开电脑,发了一条微博:群魔乱舞的傍晚,我的心怎么更空了?
她双手婆娑着电脑旁的小说手稿,喃喃自语:“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悲欢离合,却写不好自己的生活。”
北流大厦,傅新度微博响起了提示音,他飞快地点开,男人新注册的小号里,关注者只有一个【半城飞雪】。
傅新度细细品味着这句话,似乎又有许久,他们没有静下心来好好交流过了,他总是在微博上默默看着她更新的状态,却从没有亲自问过她为什么写下那些话,男人只是觉得,或许沈时默是在创作的过程中有感而发。
“怎么说?”傅新度第一次以陌生人的身份写下了评论,几分钟后,评论便被淹没,他忘了沈时默是有着二十万粉丝的作家,又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回复一个陌生人的留言。
评论区里几乎全是赞美或是鼓励的话:飞雪大大,雪山永远在你身后。
你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在了本子上。
你结婚了吗?一个月都没见你更博。
我跟男朋友说,如果他能找到一张你的照片我就嫁给他。
我哥说,以后他结婚的话,就要娶飞雪这样的女孩,虽然他不知道你什么样,但他说读你的书就能猜到你的样子。(点赞2268)
傅新度一条条翻过评论,这是有两千多个人在不知道沈时默长什么样的情况下,就想娶她?
“窦景,过来。”男人呼叫了助理。
刚到公司,还没喝上水的窦景,马不停蹄地跑到了总裁办公室:“傅总,不是三天吗?现在就要汇报结果?”
“你看看这些评论?平时让你留意着告诉我,你也没说夫人有这么多追求者,还是要娶她的。”傅新度指着电脑屏幕,眸光似淬了毒的剑,直直地射向窦景:“这条我没理解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