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对你负责的。”
隔着久远的年代,此时此刻我仿佛还能听到,那个六岁的小男孩儿,说这句话时清脆的声音。
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了,反正这是他亲口对我说过的话。
你要是问我他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年龄几何,有无婚配。
嘿嘿,我也不知道。
只记得那是我五六岁时的一个周六。
大概那天是周六的吧,反正那天我没去上幼儿园。
是不是六月份也已经无从查证。
承认吧,这个世界并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迹可寻。
反正那天天气闷热的厉害,差点儿没给我闷出牛犄角。
我坐在沙发上看葫芦娃,刚好看到六娃出世。
“啊!啊!啊!六娃太帅了,我也想要隐身术啊。”我兴奋地摇着妈妈的胳膊。
“别闹,一边玩儿去,妈妈要睡觉了。”妈妈转身走进卧室。
沉浸于六娃来无影去无踪的炫酷技能,我不禁想入非非。
我要是能隐身,一定把这个小区里的臭小子们打得屁滚尿流,看以后谁敢叫我小胖妞。
六娃太帅了,看的还真是大快人心啊。
我晃悠着两个小脚丫,正看得津津有味儿,停电了。
不得不吐槽燕州电力局,真的很没眼力见儿。
我蹑手蹑脚地拿出橡皮泥,索然无味地捏了一小会儿。
天生闲不住的我,不知不觉就跑到了小区下面的篮球场上。
我是跑来找揍。
必须交代一下我的武装!
比传说中的隐身衣炫酷得多,放到现在来看,大家叫它洛丽塔。
其实小时候的我,比男孩子还调皮捣蛋,但我妈妈偏是那种,有满满少女心的年轻女人。
明明小小的我胖成球儿,脸上的肉肉都把眼睛挤成一条小缝缝。
妈妈却不知道自己的姑娘几斤几两,偏偏贼心不死地,带我去各大商场搜罗洛丽塔的小裙子。
而我,就只是一个可怜的任人摆布的小玩偶。
都说母女连心,母女连心,这一点在我和妈妈身上,体现得尤为淋漓尽致。
妈妈知道,天生傲骨的我,为了可乐鸡腿,必定会委曲求全。
妈妈这招威逼利诱,在我身上用得也算是屡试不爽,登峰造极了。
嗯,妈妈就是把我当做她的玩具一样的存在吧。
一如既往的,我的脑袋上又被揪出六个小揪揪。
红的,黄的,紫的,粉的,反正各种颜色的皮套一起栓在我的脑袋上。
我像从火星飞过来的外星人,顶着满头的漆包线。
如果仅仅这样,我就忍了。
妈妈还要给我弄个白色蕾丝发箍,套在我圆圆鼓鼓的脑袋上。
按照她的话来说,什么这样的白色蕾丝发箍和白色连裤袜很搭。
现在想起来那个扑克牌图案的白色连袜裤,我都要恶心地吐一口老血。
如果是一个身材苗条,长着洋娃娃一样漂亮脸蛋的小天使,这身打扮确实很卡哇伊。
瞅瞅我这像两节萝卜拼接在一起的腿,不给这连裤袜撑烂了,都得感谢人家质量好。
满头漆包线就够张牙舞爪了,再加上白色蕾丝发带,简直是不伦不类。
此时此刻,我真想一个人发会儿呆。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要套上粉红色洛丽塔的小裙子。
我的无处安放的肉肉,把洛丽塔小裙子撑得圆圆鼓鼓,每次照镜子都感觉自己像一只癞蛤蟆。
然而我妈妈却一脸满足:“啊,好漂亮的花仙子啊,欢迎来到美丽的人间。”
就在刚刚,妈妈终于心满意足地睡觉去了。
她这是玩儿累了呀。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小区下面可是我的地盘,任谁也奈何不了我。
再说了,妈妈把我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就算是人贩子,遇到我他也得掂量掂量。
作案时目标太大啊。
每次被妈妈琢磨完,逃离魔爪的我自然要大闹天宫一番,今天也不例外。
六岁,刚刚六岁可可爱爱的我,就把整个小区的男孩子女孩子都得罪了一遍。
上幼儿园以后,我雨露均沾,每个小朋友基本都有被我欺负得很惨的经历,终于没有人肯再被我祸祸。
哼,他们都是些在幼儿园被我欺负怕了的虾兵蟹将,我才不稀罕和他们一起玩儿。
可是,我和谁玩儿呢?
我好想有个小伙伴,有一个不嘲笑我是小胖妞的小伙伴。有一个不嫌弃我,愿意和我手拉手的小伙伴。
我穿着被撑得圆圆鼓鼓的洛丽塔粉红色小裙子,一摇一摆地走在小区下面,没有微风吹拂我的裙摆。
小皮鞋走在路上“咯噔,咯噔”地响个不停,无人倾听。
不是有人说过的吗,这个世界不是缺少美,而且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很快的,我把目标锁定到了篮球场。
篮球场里的男孩子,拿着篮球很认真地打。
我以为这是我们相遇的第一面,六岁,小区下面的篮球场。
一切都那么的稀松平常。
没有很明媚的午后的阳光,没有带着阵阵清香的温柔的风,没有一两片蠢蠢欲动的不安分的落叶,没有巴赫、享德尔和斯卡拉蒂的钢琴曲……
一切都那么的不美好。
好多好多的小昆虫,此刻最是活跃。
我远远望去,乌泱泱一大片蚊子,聚集在一起。
它们那么讨厌,却有小伙伴。
知了的嘴也像是借来的一样,着急还,滋滋啦啦叫个不停。
怪不得每次我哭的时候,我爸爸都想揍我呢。
滋滋啦啦,真让人心烦意乱啊。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地方,却鬼使神差地走向那个小男孩儿。
我在幼儿园,从没见过他。
即使住在同一个小区,在今天之前,我也从没见过这个小男孩儿。
这是一个留着蘑菇头,穿着一件红色的短袖,一条黑色运动裤的小男孩儿。
这种装扮,在我们幼儿园简直随处可见,毫无特色。
小男孩儿最抢镜的,是脚底的一双白色运动鞋。
一双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我发誓这是我见过的最脏的白色运动鞋了。
第一次见面,一个不伦不类,一个邋里邋遢,真是让人不忍回忆啊。
小男孩儿在很认真地拍球,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
太阳在天空中游移,大片大片的光线,错落有致地,透过大树的叶子,打到男孩子身上。
而我悄悄地,站到了他面前的篮球框后面的阴凉处。
这样可以看清男孩子的脸。
不服气的,这个男孩子,好像是比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长得帅一点点。
只帅一点点哦,有点儿像我的一休哥。
拍球,上篮,自不量力。
好啦,现在我鉴定完毕,他没有樱花木道打球打得好,而且差得远。
没关系,我不喜欢樱花木道。
男孩子嘛,帅就完事了。
我慢慢地朝他走过去,呆呆地看着他,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他和他的篮球。
络绎不绝的汽车时不时鸣笛,小男孩儿似乎听不到。
老头儿们下棋时,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小男孩儿似乎也听不到。
老太太们用音响放的超大声的广场舞,男孩子似乎也听不到。
男孩子又瘦又小,像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我和他如果站在一起,不是显得我又胖又壮?
但是小男孩儿打篮球,怎么那么大劲儿呢?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被他的破篮球砸到的脑门儿,哇哇大哭。
从来都是我欺负别人,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别人欺负。
男孩子跑过来,拉起我。
两个小人的身体被阳光照出两个影子,我们终于站到了一起,却是以这种方式。
那两个影子像是对峙着,好像又不是。
如果是对峙,怎么会有手拉手呢?
我攥紧拳头,不由分说地打了男孩子。
依旧是脸憋的红红的,气鼓鼓地看着他。
看着他那,被我重重地打过一拳的红色短袖。
男孩子的红色短袖上,有一个漂亮的花仙子。
这是一件女孩子的衣服,这是一个喜欢穿女孩子衣服的变态的男孩子。
男孩子看看我,愣了一小会儿,重新拉起我的小肉手,给我吹了吹脑门儿。
他竟然,温柔地给我吹了吹脑门儿。
我只看到了他浓密的长睫毛靠近我。
男孩子弯弯的长长的睫毛,像被天使吻过一样,充满魔力。
风轻轻凉凉的,却吹得我不敢睁开眼睛。
在此之前,我都是欺男霸女的淘气包。
在此之前,我每次欺负完别的小朋友,都要在小区院子里耀武扬威一番。
从来没有小朋友喜欢我,从来没有小朋友会温柔地给我吹额头。
他们眼里,我永远都是个只会打架,充满暴力的小胖妞。
我慢慢睁开眼睛,呆呆地看着他。
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这叫我如何应付啊?
“你鼻子里有鼻涕泡。”男孩子说着,清清爽爽地笑了。
男孩子拿篮球砸了我的额头,没和我说对不起,没和我说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却笑我鼻子里有鼻涕泡。
可是为什么,我却生气不起来呢?
是因为他有六娃的隐身术吗?
六娃用隐身术可以偷走厉害的法器。
男孩子用隐身术偷走了我的愤怒,我的暴力。
我一言不发地盯着男孩子看。
男孩子这么可恶,一点儿都不像我的一休哥。
“我会对你负责的。”男孩子干干净净的脸,干干净净的语气。
什么叫负责呢?
我更加疑惑。
依旧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我要看看究竟什么是负责。
男孩子拉着我的手,突然放下了。
我小小小小的心,小小小小的失落。
男孩子跑去篮球场外面的草坪上,摘了一小把野菊花。
男孩子依旧是一路小跑,然后郑重其事地,郑重其事地把一把小野菊放在我手上。
我低头看着这些小野菊,不再看他。
小野菊就是负责的意思吗?我吓得连眼睛都不敢眨。
“你闭上眼睛,然后从一数到一百再睁开眼睛,会有惊喜哦。”男孩子神秘地说。
闭上眼睛就会有惊喜吗?
惊喜就是负责的意思吗?
这是我第一次被治得服服帖帖,并且没有什么理由。
我听男孩子的话,乖乖地闭上眼睛,很认真地背:“1,2,3,4……97,98,99,90……”
一阵疾风从我身边掠过,依旧是认真地背诵:“91,92,93……99,90……”
怎么都背不到一百。
我忘了告诉男孩子,我还没学会从一背到一百,只差一点点。
我睁开眼睛,男孩子早就不见人影。
哼,原来男孩子是大骗子。
我恶狠狠地捡起地上的篮球。
那时的我以为,我永远永远也原谅不了,这个把我额头砸出一个大包的篮球,和那个骗我闭上眼睛却再也没出现过的男孩子。
此后我每次从幼儿园放学,都要去那个篮球场等上一会儿。
我一直记得,那个男孩子,他还欠我,一个惊喜。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六年级毕业。
因为那时妈妈网红猫咖店要扩大经营,所以卖掉了小区的房子。
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们一家人搬到了网红猫咖店的小二层里。
只记得篮球场旁的草地里,野菊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那天的夕阳,也在我的印象里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下了记忆中的一幅静止的褪色的油画。
篮球杆不知从什么时候爬满了铁锈,终于我再也记不清男孩子的样子。
那个遥远的午后,是真实存在的吗?
那个男孩子,是在我童年里真正出现过的吗?
那些夹在漫画册中,被岁月风干成植物标本的野菊花,是男孩子亲手摘下来,放在我手心里的吗?
遥远的好像一场梦啊。
可是我记得男孩子对我说过的,我记得那个男孩子很认真地对我说过的:“我会对你负责的。”
如果再让我遇到那个小男孩儿,如果再让我认出来那个小男孩儿,我一定会让他负责的。
人家不都说了嘛,“不离不弃,纯属童言无忌。”
我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