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班,我又不是铁打的,前段时间忙了那么久,经常熬夜,现在当然应该好好地休息一天,才有精力继续工作。”傅亦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何况,昨晚一直觉得自己在做梦,今天特地来确定一下我们是否真的交往了。”
陆晴晴张开右手五指在他眼前晃了晃,手背向着他脸,“我手的钻戒是谁送的?”
“我送的。”傅亦笙眼里泛着笑意。
“那不就结了,价值连城的钻戒我都收了,怎么是做梦呢?你会在梦里送人东西吗?”陆晴晴领他走向主屋,“早听我妈说,我才知道红钻的来历,早知这么贵,我就不……”
“收了”两个字没来得及出口,就觉得唇一阵温暖。
傅亦笙手指点在她唇,“嘘,别说出我不想听到的话。”
陆晴晴拼命点头,指着他的手示意他拿开,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我们快进屋,再磨蹭下去,你带来的早点就凉透了!”
“好!”
傅亦笙是男人,胃口本来就不小,陆晴晴每天坚持健身,食量很大,也不是当下许多小女生那样的小鸟胃,早虽然陪宁安平一起吃饭,但知道傅亦笙会来她就没吃多少,所以傅亦笙带来的早点被他们吃得干干净净,都不用把剩的保存在冰箱里了。
陆晴晴不吃隔夜菜,不过早剩的她会留作半晌午的加餐,中午剩的留作下午茶,一般不会剩下,因为即便和宁安平住在一起,在饮食方面,她仍不改节约本色,反倒叮咛厨房给她们母女做饭就做比两个普通人稍稍多一点的量,不需要山珍海【】味地摆一桌。
宁安平自然没有异议,常笑说女儿回家后自家在一日三餐的支出比以前少了很多,但是她觉得很温馨,远胜她独自面对一大桌美食。
跟陆晴晴认识后,傅亦笙也跟着减少了在食物方面的浪费,不过陆晴晴不知道。
吃完饭,漱了口,傅亦笙道:“晚有一场音乐会,一起欣赏?”
约会吗?陆晴晴没意见。
既然决定交往了,她自然努力地适应新身份。
“白天呢?去哪里玩?”傅亦笙不班,总不能吃了一顿早饭就结束吧?
“港岛有很多地方可以去,现在征求你的意见,郊野公园、海洋公园和画廊、游乐园、海滩……我有时间,可以陪你逛街,现在有很多秋冬装新款市。”傅亦笙早有计划,不过他尊重陆晴晴最终的选择。
陆晴晴想了想,拍板道:“公园吧!说实话,这些年来过港岛很多次了,但是港岛公园我却没有认真地逛过。”
省钱,而且空气新鲜风景好,着装也可以很随意。
一身休闲装,一双运动鞋,一顶棒球帽,外加一个装手机钱包之类的背包,ok了。
不料刚走进港岛公园,陆晴晴就接到了宋秀峰的电话。
“晴晴,我三天后去香港谈生意,可能会停留几天,到时候叫你妈妈,咱们一家三口吃个饭,可以吗?”宋秀峰开门见山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