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瑟瑟,草木枯萎,街上的树不断往下掉着黄叶,早上刚刚打扫完,现在又厚厚的落了一层。
街的尽头有一座庭院,也正如这枯萎的草木般,也到了快要凋落的时候,里面已经好久没有宾朋满座的声音,也没有了欢声笑语,那两扇庄严的泉漆大门已有将近两年未曾开过,铜环上竟也生了锈,更加衬托出庭院的寂寞。
可这里也有辉煌的时候,因为这里曾经住过武林中的第一奇才,他十六岁便出关闯荡,剑法在十七岁就已经被武林公认,就连这里曾经的主人一剑镇关中公孙晓也曾败在其剑下,山庄是公孙晓曾经送给他的。
山庄的名字叫做:藏剑,里面自然有很多的好兵器,可公孙晓不但一把都没有带走,就连自己的贴身兵器也送给了他。
那真的是一把好剑,剑尖上下都可以回转到剑柄位置,剑身又薄又韧,剑锋吹毛断发,剑名正是:疾风。
或许是和这把剑有缘分,江湖上的人用这把剑的名字给他起了外号,那就是:疾风剑杨开泰。
而现在他的人已经走了,剑却还留在这里,这把跟了他十多年的剑,离开主人后是否也感到寂寞呢?
在庭院的斜对面有一个小店,店主人赵钱孙还只是一个中年人,但他满面都是被劣酒侵蚀的皱纹,头发也已经白了。
小店的前面有五六张桌子,卖着简单的食物,后面有三四间草房,充当小店的客房。
这种小店当然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自然也不会赚到很多银票,但赵钱孙却宁愿守在这里,帮助来往的人群以零碎的银子换去食宿。
他是不是也已经明白,无论赚多少的金钱,都比不上心头的宁静,所以他宁愿守在这里,也不愿再出去徒惹烦恼。
两年前这里曾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这人身材很高很瘦,他已经不再年轻,但却依然具备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他的眉毛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挺直的鼻子,细腻白净的皮肤,五官又搭配的非常融洽,简直美得出奇,这样的男子,别说男人,就连美丽的女子都很难找出第二个,若不是他的头上已经有了白发,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他看着就像个帅气的年轻人。
可是这人眉头紧锁,还不时的弯腰咳嗽,脸上也带着病容。
他在小店最里面的桌子坐下,要了一叠牛肉,两壶烈酒,两壶酒喝完了,他就让赵钱孙添酒,然后继续喝。
等到他喝的走路都打晃了,他就让赵钱孙把酒填满,然后拎着两壶酒,到小店后面的客房里喝,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才出来。
一出来就又是要酒,一开始他每天还吐得厉害,现在应该已经习惯了酒的味道。
两年来,他从未间断过喝酒,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现在已经不再呕吐,但是却常常咳嗽的厉害。
是不是因为他的内脏已经被酒渗透了,所以才时常咳嗽,可他的心呢,心若也被酒给渗透了,那他为什么还是看着这么悲伤。
赵钱孙以前从未见过这么奇怪的人,他知道这人一定有着一段非常悲伤的经历,所以情愿把自己泡在酒缸里。
常听人们说三杯和万事,一醉解千愁。可是宿醉真的就可以解决愁苦么?
天气越来越冷,特别是傍晚的时候,冷风一吹,简直要人老命,赵钱孙刚刚换好棉衣走进前厅,就看见那人正在前厅坐着,面上带着沉思的表情,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赵钱孙朝他笑了笑说道:“你今天起来的晚了。”
那人也笑了笑,说道:“我昨天喝得太慢了,所以喝得时间太长,刚刚才断粮了。”
赵钱孙道:“你一断粮就立刻出来找酒了?”
那人道:“没错。”
赵钱孙失笑道:“若是所有的客人都和你一样,那我们开酒馆的早就发财了。”
那人笑道:“若是所有的客人真的都和我一样,只怕粮食早就不够了,都要用来酿酒了。”
他又开始咳嗽,咳嗽了一阵才抬头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赵钱孙道:“九月二十九。”
那人脸上浮起一阵异样的表情,目光凝视着前方的宅院,过了很久,才慢慢问道:“明天就是九月三十了吗?”
这实在是一句废话,赵钱孙不禁失笑道:“过了二十九,自然就是三十。”
他略微停顿,又微笑道:“大爷,你明天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那人又开始咳嗽,一边咳嗽一边指着面前的酒具,示意赵钱孙上酒。
赵钱孙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劝道:“像您这么喝酒,任何人都受不了的,咳嗽最伤身体,您还是少喝一点的好。”
那人笑道:“我的内脏早就被酒渗透了,若是不喝酒,反倒会咳嗽,我现在早已经离不开它了。”
赵钱孙拿了一碟切好的牛肉过来,为他添上酒,又坐在了他的对面,笑道:“今天客人少,我也坐下来陪你喝一杯吧。”
那人也为他添上酒,笑着陪他慢慢喝下去了一杯。
还未喝下几杯,赵钱孙就发现这人今天有一点不一样,他今天酒喝的特别慢,而且眼睛越喝越亮。
那人说道:“难得你愿意陪我喝酒,可我却不能陪你多喝,因为我今天和他人还有约会。”
赵钱孙一怔,因为这将近两年来,他从未见过这人和任何人有过来往,他似乎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从来没有朋友。
随即赵钱孙又心喜道:“你早就该多教教朋友了,不然这样泡在酒缸里,你迟早要泡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