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八十五章:阿布教我写小说(1 / 1)呕哩沙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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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和阿布聊天天,她知道我现在在写小说,对此她也有意见要和我表达,她大学上的文学艺术写作选修课,老师和她说过该怎么创作小说才是正确的。

老师从书上学来教学生,她又又老师哪里学来现在教我,还挺好笑的,任何理论都是在充分实践之后才能证明,光会说可没用,要能学啊,阿布没写过小说,却在与我交流写小说的技巧。

一般我都不喜欢没写过小说就和我说我该怎么写小说的人,没有作品就没有体会,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恭行!

反正也是无聊,就让阿布“教教”我呗!我听听她大学写作选修课都学了什么。

“一些职业作家从根本上就不喜欢分析创作的过程,他们强烈主张学生应该无视书本和老师,“想做就做”就行了,但这是不对的,写作是系统化的思维。”

“一些艺术家选择回避系统化的思考,拒斥所有的原则、典范、思想流派、理论、模式和构思。”

“对于他们来说,艺术创作的过程完全依靠直觉,不可能受经验法则支配,而且不应该被简化为公式。他们说得没错。”

“在每个艺术家的心里都有一块圣地,在那里,所有的规则都被抛弃或故意忘记,只有艺术家的心灵和灵魂能够凭直觉作出判断。”

“但说到底这也是一种原则,那称自己拒绝原则和理论的人也没法否认这么几条:避免公式化;质疑秩序和模式;反对逻辑和传统。”

“坚持拒斥一切格式的艺术家其实也对格式有所依赖。他们的作品所带来的新鲜感和兴奋感来自迥异于普及的文化模式和常规所产生的巨大反差”

“然而,这些艺术家的风险就是只拥有有限的观众,因为大多数人没法认同彻底反传统的艺术——从根本上说,它没法和通常的审美经验产生交集。”

“他们的作品可能只有其他的艺术家能够欣赏——他们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是小众。想影响到广大的观众,就必须符合一定的格式。”

“人们期待格式、喜欢格式——只要它具有某种新颖的组合或设计,只要它没有落入毫无意外的俗气里去。”

“另一个极端是好莱坞的大公司,它们用传统的模式吸引最广泛的观众。在迪士尼公司,我看到过故事原则的简单应用——比如让主角成为“无水之鱼”——它考验着故事能否吸引广大观众。”

“在当时,迪士尼的决策层相信,研究故事和角色必须回答一些固有的问题:故事里有没有冲突?它有没有主题?这个故事能不能用一句人们常说的话说明白,比如“别以貌取人”或者“爱情价更高”?故事里是否有一系列清晰的发展和行动。”

“让观众在叙事中找到自己的方向和节奏?角色有没有能与观众产生联系的相应背景和可信动机?他们是否经历了情感反应和成长的真实阶段(角色弧)?”

即便仅仅出于业务量巨大的原因,制片公司也有理由用原则构思故事,并用某种标准来评价和发展故事。”

“好莱坞一般的公司或制片部门会同时购得或生产150~200个故事,作为前提他们每年必须评价经纪人递过来的几千个具有潜力的方案。”

“为了能够处理大量的故事,就必须采用某些批量生产的技巧,比如标准化——但使用的时候必须有所节制,而且得敏感地区别对待每个故事的需求。”

“小说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主角的一段英雄之旅,是一段旅程。英雄离开舒适、平淡的地方,到充满挑战的陌生世界去冒险。”

“它可以是外部之旅,去一个明确的地点:迷宫、森林、洞穴、陌生的城市或者国度——这个新的地域会成为英雄和反派及挑战者角力的竞技场。”

“诶,阿布你等等,你说的莫非是《作家之旅》的内容?”

“d哥你知道啊!”

“怪不得听你说的这么熟悉,怎么不知道,我看的关于写作的书那可没有八本也有十本了。”

“哦~哦哦~那d哥你觉得《作家之旅》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就书里面教的写作文的方法!”

“不怎么样,国内的国外的,我了解这么多有关写作的方法论,只喜欢斯蒂芬金情势写作法,可能史蒂芬金情势写作法不是最好的,我感觉是最适合我,我用得最舒服的。”

“史蒂芬金情势写作法?”

“《肖申克的救赎》知道吧,这书就是史蒂芬金写的,他是天才,他的写作思维很对我胃口,我向向这位大师学习,至于其他写作的方法论,我用不了也用不好。”

再提一遍,我也加深一遍印象,史蒂芬金情势写作法:我想要将一群人物(也许是两个人,也许只有一个)放到某种困境中,然后观察他们如何竭尽全力脱身。

我的工作并非帮助他们脱身,或是操纵他们的命运,把他们从困境中弄出来——这些工作需要情节构思这柄大锤,这种力道大、动静响的工具才能完成——而是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写下来。

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史蒂芬金打过一个比方,他说故事犹如埋在地下的化石,是被作家发掘出来的。

情节构思作为一种工具实在是太大了,对作家来说犹如一把开山锤。你确实能用一柄开山大锤把化石从坚硬的地里弄出来,这点没什么好争论的。

但你我都知道大锤掘出来多少东西,差不多也砸碎了多少。这东西笨拙、机械,与创造性格格不入。

故事会怎么走、走到哪里,并非他事先便预知或设计好的。

如果妻子突然间发现丈夫惊天骇人的嗜好究竟会出什么事?类似的句式可以用来概括的几乎所有小说。用斯蒂芬金自己的话来说,“最有趣的情境通常可以用‘如果’问题来假设一下:

如果吸血鬼入侵了某个新英格兰小镇会发生什么?(《撒冷镇》)

如果内华达州某偏远小城里一个警察突然狂性大发,见人就杀,会怎么样?(《绝望》)

如果一个清洁女工逃脱了杀人嫌疑(谋杀她丈夫),却又因为另一桩她没犯的杀人案(她的雇主)受到指控,会如何?(《多丽蕾丝?克莱波恩》)

如果一个年轻母亲和儿子被一只狂犬病狗追着,困在他们的房车里,会发生什么?(《酷咒》)

……

这就是情势写作法,用如果来开端,用如果来结束,作家完全不需要刻意的情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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