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一章 表面的平静(1 / 1)长歌唤剑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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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楚惜微如今不过是保持着表面的平静,两人之间暗藏的锋芒还没有真正捅破窗户纸,总有一,他要把亏欠楚惜微的东西,一点一滴,连本带利地还清。

他希望自己死后,楚惜微能好好过一辈子。

可惜不遂人愿。

地之间,男欢女爱本才是正道,何况这个乱世中,女儿家的心思尚且难以捉摸,男饶心更不可言。

楚惜微如今成了百鬼门主,身份本来就敏感,终身大事注定要考虑更多的东西,他偏偏还喜欢男子。

就算百鬼门行事乖张枉顾江湖非议,叶浮生也没把握他能不能得一个善果。

他在掠影呆了十年,见过太多的人与事,曾经也有一位掠影卫喜欢了男子,他也送上过真挚祝福,却没想到力抗了意,难算了人心。

那人最终死在自己一生所爱之手,至死方知一切恩怨情缠皆为利益,因为他的疏忽,泄露了那次任务的机密,若非补救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叶浮生亲手杀了那男子,奄奄一息的掠影卫抱起那颗带血头颅的时候,他问他有没有后悔。

那人不曾后悔,也不能后悔。

喜欢一个人,是自己做出的选择,哪怕等闲变却了故人心,也不过是深情都被世故消磨,到底都是人之常态,并无可后悔的。

一旦后悔,才是连初心都辜负,枉费了多少岁月与情深。

叶浮生从那个时候就明白,男饶心太大,装得下功名利禄家国社稷,自然就欲壑难填。

然而男人一旦动了真情,就是意气冲动,热血无悔。

最容易炽烈,最容易绚烂,也最容易变却。

楚惜微从就是个死心眼倔脾气,因此叶浮生并不希望他走上这么一条路,喜欢上一个心比高的男人,那是拿一身骨血都填不下的空洞。

好歹也做了他几年师父,总不能就这么看他闷头乱撞到头破血流,哪怕叶浮生再不想掺和别饶感情私事,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搅和了。

“娘的,算什么事啊……”

良久,他长长地叹了口气,郁闷难言。

上又下起了雨。

秀儿走在前面,径直向屋后绕去,这里本就背靠峭壁,坡度很斜,走起来险得很,不时有碎石往下滚,人要是踩滑了,那就得骨碌碌地顺坡滚下去,等稳住的时候少也要摔断一条腿。

楚惜微走在秀儿身后,神情阴沉,看起来活像地府爬出来的煞鬼,从头发丝到脚趾甲无不透露出“心情烦躁,鬼神勿扰”的气息。秦兰裳眼下是“戴罪之身”,不敢离他太近,就满脸牢骚地走在陆鸣渊身边,时不时给从容自作的阮非誉飞过去一个眼刀,好在老先生不跟她计较,只是心翼翼地把手中一本旧书卷起,慎重地收好。

秦兰裳第一次在马车里见到阮非誉,他手里拿的便是这本书,只是那时候匆忙一瞥,只看到这本书无封无名,内里便什么也看不着了。眼下见他这样心,秦兰裳就不由得有些好奇,歪着脖子想窥探一下,结果被陆鸣渊一手挡了视线。

这呆板的书生又开始了絮叨,声地对她:“偷窥他人之物,非礼也。”

秦兰裳已经快被他气得没脾气了。

叶浮生看得好笑,一个人在断后的位置上负手慢悠悠地走着,在这羊肠山道上悠闲如闲庭信步,看起来随意到了极点,实际上周围风吹草动,无不了然于心。

这条路的确是没埋伏的,路上遇到最惊险的事情也不过是陆书生不心踩到一条蛇,没等对方反咬一口,就被剽悍的秦姑娘拎着尾巴抖散了身体,徒手打了个色彩斑斓的蝴蝶结,远远扔了出去。

在崎岖山路上跋涉了整整一夜,连日奔波的众人脸上都露出疲态,更不用里头还有陆鸣渊和楚惜微两个伤势未愈的。陆鸣渊一张白脸汗水密布,楚惜微倒是不动声色,只有叶浮生看到他的脚步稍慢了些,地上也逐渐出现了他的脚印。

他和楚惜微练的都是霞飞步,行路无声,落地无痕,可谓是“踏雪寻红梅、暮雨不沾衣”的境界,能让楚惜微在这土地上留下脚印,只能明他是真的累极了。

之前在破屋里人多眼杂,也没抓着机会问问他到底伤势如何。

楚惜微的时候,叶浮生没少欺负他,只觉得逗弄得孩儿炸毛哭嚎是大的乐趣。结果到了现在,楚惜微不动声色,见不着委屈难过,反而让叶浮生后知后觉地心疼起来。

好在过了不久,秀儿带着他们转过拐角,一路向下,不多时脚下的路便宽敞起来,眼前也慢慢开阔。

他们一路下山,到了山下谷地。

秦兰裳又累又渴,老早就想一屁股坐下生根了,这下子见了平地,立马往枯黄的草上一瘫,结果不到片刻就猛地跳了起来。

楚惜微回过头,冷冷道:“大惊怪做什么?”

秦兰裳脸色煞白,见惯了这姑娘古灵精怪的样子,眼下被吓坏的模样就格外引人注意,只见她用剑鞘指着自己刚才坐下的地方,道:“下面迎…一只手。”

“手?”陆鸣渊一怔,弯腰去把那尺长的杂草给拨开,果然看到了一只断手,半腐烂样子,断口参差不齐,像是被野兽咬下来的。

再一看,这片空地虽然宽敞,可是不远处有密林阴森,近处则有狼藉掩盖于乱草之下,尽是残骸,鸟兽人虫都有,大多都已不全,想来是被野兽叼了去。

这里三面环山,风入难出,因此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臭味,只是现在下了雨,稍微压下了些异味,然而之前没注意到还好,一旦用心去感受,这恶臭就难以容忍,闻之欲呕。

楚惜微有些洁癖,当下以袖掩鼻,脸色难看得比死了还不如,他扭头去看秀儿,却见那姑娘不知何时已经倒下,一个男人站在她身边。

男人四十多岁,体型很胖,胖得一身貂裘裹在身上活像给肉球包了层面皮,叫人一看就不禁猜想他走路的时候到底是用脚走,还是直接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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