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那么大,而且形状那么吓人,我怎么受得了!”
面对这般无礼的要求,方宁果断的摇头拒绝。
这也太特么大了,连龙都会被撑坏的!
“嘿哟那么好的东西,别人求都求不来,你居然还嫌弃,对得起母亲我的付出吗?呜呜呜…”
以手掩面,弗兰妮发出演技极其拙劣的假哭。
“不行,任凭你说什么,咱都吃不下!”
方宁不置与否,铁了心的排斥到底。
眼前这小山丘似的巨物特征鲜明,只需瞄上那么一眼,方宁便能拍着大桌子一口道出它的种族名称。
这是一头臂巨人。
类人型的身躯横躺于面前的草地上,目测体长约莫十米之巨!
条健硕且又粗壮的臂膀无力的拉耸着,覆盖着致密角质层的皮肤布满密密麻麻的豁口,大部分伤口皮肉翻卷,深可见骨,可想而知生前遭遇了何等惨痛的待遇…
这头臂巨人的一半面部似乎是遭遇过钝器的猛烈锤击。
左半边脸血肉模糊,颧骨塌陷,断裂的下颌骨从嘴皮下支出,暗红色的血迹遍布脸颊,一些如豆腐般黏稠状的白浆盖在上面,看起来狰狞可怖且又血腥。
其实主要还是这臂巨人相当于等比例放大数十倍的人类,伤口处的狰狞度也由于体型而变得更富有视觉冲击力。
也幸亏方宁在穿越之前经历过专业的血腥耐受力培训,才能够按捺下心中的不适。
而从另外半边较为完整的脸看来。
其与普通人类几乎无异,除了皮肤黝黑点儿,皱纹深陷点儿之外其实都还算好。
从那略有些花白的络腮胡须看来,这应该是一头年龄段接近老年期的臂巨人。
臂巨人种族虽然属于远古泰坦的亚种,但是却没有遗传到大部分传奇种族中,越年长者越强大的血脉种族特性。
一般臂巨人在壮年期便会成长至实力的巅峰。
随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臂巨人的血气逐渐枯竭,实力逐渐衰落,如同人类中的大多数老者一般,基本都是因为体质衰弱,患疾而亡。
大部分臂巨人长者们年轻时为部落征战一生,贡献卓越。
而臂巨人部落民风淳朴,懂得感恩戴德,所以在尊重长者的品质上,已经无限趋近于大同社会的标准。
部落之中的猎物通常都优先交予长者享用,并且正值壮年的臂巨人也会对长者进行严密的保护。
想要猎杀一头臂巨人长者,无异于动了整个部落的宝贝疙瘩,定会遭到全部落发起的围剿与追杀,难度颇大。
但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弗兰妮居然能够搞到这样的一具臂巨人长者!
她究竟是亲自动手猎杀的?
还是说花钱购买的?
前者需要极强的实力,后者需要庞大的财力,无论满足哪一点,都足矣证明弗兰妮的不简单…
但是问题紧接着来了。
这臂巨人除了手臂多几条,体型大一些之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人类”。
这让上辈子身为人类的方宁犯了难——吃臂巨人的血肉,总感觉有点儿怪怪的。
“还愣着干嘛?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了这头臂巨人,对你的血脉有裨益!”
弗兰妮连番催促着,面容已经满是不耐烦。
“我觉得应该没太大效果吧…”
方宁则是笑着摇头,以示拒绝。
开玩笑!
方宁可是将血脉挖掘到了二级巨龙层次的的混血巨龙,血统等级颇高。
而眼前这头臂巨人长者,换算成龙类血统体系,撑死了也就中品亚龙层次。
这样的血统躯体被方宁吞噬,不说没有用,但是效果微乎其微,意义不怎么大…
“你太小看这头臂巨人了,这可是罕见的王级血统,换成龙类便是珍品亚龙级别,我当初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搞来的,你这孩子,怎么不知趣呢?”
弗兰妮埋怨着,伸手往方宁的龙臂上拍了又拍,力道极大,直拍得后者龙臂一阵酥麻。
“我拒绝,我对食用人型生物有天然的抵触情绪。
所以,我方宁就算是饿死,就算是折断羽翼从那悬崖跳下去,也不会吃一口…”
大义凛然铭于胸,豪言壮语由口而发,此刻的方宁全身都笼罩着宛如圣人般的光辉——许多时候,内心所坚持的原则不能丢失,因为一旦开了头,便很难不沉沦,一旦沉沦,一切就都晚了。
“听说,吃了臂巨人的血肉,可以补腰肾哟…”
似恶魔般的低语在耳畔喃喃着,充满了极具的诱惑力。
“什么,您说可以补腰肾?”
方宁埋下头颅,主动将龙脸凑到弗兰妮身边,那表情显得格外郑重。
“对昂,很补的,嘿嘿嘿嘿,你是我儿子,母亲难道还会骗你吗?嘿嘿嘿嘿……”
两条龙的对话皆是背对着金萝丝进行,那感觉,就像是在密谋着绝密大事儿似的,看得金萝丝那是一头雾水。
最终,方宁还是没能逃脱某种大宇宙法则的定律,踏上了真香之路。
龙类躯体的味觉比人类灵敏数倍,并且能够适应新鲜血肉的味道。
“嗯,咸咸的,甜甜的,除了有一股子淡淡的膻味之外,这臂巨人刺身是真滴不错!”
一堆码放得整整齐齐的肉片摆在方宁眼前。
这是身为料理大厨的弗兰妮特意为方宁操刀准备的。
龙类在进食时分泌的唾液溶解性极强,一块块肉片被方宁含入口中,完全不用多嚼,堪称入口即化。
而对于肉片中的膻味,方宁算不上喜欢,但也绝对算不上讨厌,为了腰好,完全可以接受!
“来,尝尝这个,这可是臂巨人一身的精华所在,新鲜的臂巨人鞭。”
弗兰妮满脸堆笑,手中端着一个托盘,托盘上盛放着一血淋淋的条状物体。
“哈?怎么那么小?算上拔出来的那部分,可是连半米都不到…”
方宁睁大着好奇的眼睛,啧啧称奇。
半米,对于十米的巨人躯体而言着实是小得可怜,连人家壮一点的普通野牛都比不上。
“唉哟,因人而异嘛,就像天赋一般,有些人天赋烂,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弗兰妮倒是对此见怪不怪,直将盘中之物往方宁嘴里面塞,“尝尝看,以形补形!”
……
就在方宁大快朵颐之时,一旁的金萝丝却是返回城堡内,将艾文管家唤来。
“艾文管家,骑士的招募进展如何?”
坐在红木椅子上,金萝丝如此询问着。
骑士的招募是一个领地建设的主要环节,领地的产业与经济需要强有力的武装部队守护,不能单靠领主一人完成。
领地边境带队巡防。
领地防御工事建设。
随同领主外出征战。
这些任务通通都需要招募的骑士才能够完成。
毕竟这是个超凡者存在的时代,将领地的训练下派给那些纯粹由普通人组成的军卒队伍,无异于是主动给那些胆大妄为的流寇团伙制造机会!
再说了,像金萝丝这种麾下只有一位雄心骑士效忠的,无限趋近于光杆司令的领主,也实在是太过寒碜。
当然。
金萝丝才刚刚走马上任,还可以宣称被领地的大量闲杂事项所绊,所以暂时搁置骑士的招募。
但若是时间拖久了,金萝丝麾下还是这寒碜样子,那免不了的要遭其他贵族们的非议。
这驭龙国的贵族体系中,被其他贵族非议可是件大事儿,可马虎不得!
驭龙国许多贵族将荣誉与脸面放得比身家性命还高,因为失了脸面,而遭人弹劾的事情时有发生。
被剥夺领地这种严重的惩罚也是存在的!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考虑,金萝丝都必须重视骑士招募的进程。
但是,一旦成为骑士,便代表着迈入了超凡者门槛,而超凡者不是大白菜,满街一抓一大把。
即便是一名扈从骑士,那也是被各大中小领主哄抢的对象!
再者,金萝丝的领地百废待兴,诸多方向都需要资金的注入,所以不能效仿一些腰缠万贯的贵族以开出高薪来挖墙角。
艾文管家恭敬地道:“尊贵的金萝丝女男爵,雄心骑士阿尔杰大人目前还在雅都镇进行骑士的招募工作,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那么久都没个回信,看来招聘工作进行得相当不顺利。
也对,毕竟效忠季才刚刚过,想要寻觅到有意向的骑士都极其困难,倒真是难为老师了!”
揉了揉太阳穴,金萝丝深感焦躁。
所谓的效忠季,其实就是指的王国宴会举行期间。
在那一时间段内,绝大部分有效忠意向的无主骑士或者新晋骑士都会确定自己的雇主。
眼下,效忠季的热潮刚过,余下的无主骑士不但数量稀少,且基本没有效忠意向。
想要在这种大环境下招聘到骑士,难啊!
“尊敬的金萝丝女男爵,您似乎是在为了骑士的招募而苦恼?”
艾文管家微微躬身。
而金萝丝却是翻了个白眼——这不明摆着吗?
金萝丝:“怎么,艾文管家,你有办法?”
“嗯,前几天我的儿子罗兰·烈焰给我寄来了一封书信,信件的内容大抵是他的雇主,一位名为比利·黑山的爵士骑乘马车的时候不幸翻车而亡。
比利爵士的领地被回收,麾下骑士们的合约解散,包括我儿子在内的一部分骑士至今仍未寻觅到合适的下家…”
“罗兰·烈焰?”
金萝丝喃喃了一句。
这个姓氏与艾文管家的姓氏并不符合。
并且,烈焰】一姓具有鲜明的骑士特征,这罗兰·烈焰想来多半是后来独立之后更了姓氏。
而能够更改自己姓氏的骑士,实力最起码也得在正式骑士之上才可,就像金萝丝的的老师,更姓为雄心】一般,是一种实力上的自信!
不待领主大人询问,艾文管家便又道:“我的儿子和他的两位骑士朋友有来女男爵大人的领地参观的意向,不知可否…”
“准了!”
金萝丝喜形于色,振奋地一拍桌子,“艾文管家,你可以立刻写信告诉罗兰阁下,我诚恳的邀请他与他的朋友们参观我的领地,并且准备了丰盛的餐宴为他们接风洗尘!”
这简直就是送上门儿来的手下啊——金萝丝一时间感慨良多,甚至有些腹黑的庆幸那比利·黑山爵士死得正是时候…好吧,在此先向龙神忏悔一下。
而守候在一旁的艾文管家却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那眼神,就像老狐狸般,闪烁着狡诈的光芒。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