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的想法还真的被葛晨说中了。
横店影视城确实想拍一部宣传片,以此来大幅度提高横店的人气。或者说,以此来给群演们画一张大饼。
到时候演员大批量涌入横店,势必会带动横店的人气和产量,同时,打造品牌效应吸引游客旅游,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且,横店的这次宣传活动,和地方的领导也有关系。横店一直是这座城市的特色景点,横店如果能起来,也能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洪尘一行人在几辆豪车的接待下直奔横店而去。
豪车出现在横店,顿时,吸引了不少群演的目光。
“这又是哪个大人物来了?就是牛啊。”一个群演坐在地上,叼着一根烟,有几分吊儿郎当的样子,“现在就得瑟吧,将来说不定哪一天摔下来,比我都不如。”
这个群演是普通群演,平均下来一天能挣80
他这个时候,已经被残酷的现实摧毁了斗志,只盼着别人和他一样倒霉。
“又来大演员了吗?也不知道是谁?我要是这么厉害就好了?”另一个群演穿着一身鬼子衣服,扛着一把道具枪,望着豪车,满脸羡慕的想道。
穿着道具服很难受,但是他的衣服并没有脱下,反而还在那里看着一本教他如何演戏的书籍。
演员的自我修养
这个群演还有梦想,所以很努力。而且说实话,群演是什么状态群头大概都知道,群头也喜欢找有激情的群演,这样自己的名声也好些。所以经常也有群头来找他演戏。
这里顺带提一句,横店号称华夏最大抗日基地,对鬼子的需求量非常大,每年死掉的鬼子连起来能绕地球三圈。
所以,基本上绝大部分群演,都是靠演鬼子存活下去的。
不过,这也造成了另外的弊端,就是这类片子经典太少了,反而因为“抗日神剧”名头的原因,渐渐被观众抵制。
同时,还有一位穿着御前带刀侍卫服饰的特演,看到豪车后仅仅只是看了一眼,旋即继续拿着刀,开始比划动作,努力的排练着。
他这个时候已经算是很高级的群演了,运气好一天甚至能赚到8001000
他很努力,他能到今天的位置和自己的努力有很大关系。
洪尘在车里,看着外面各种各样的群演和群头,还有穿着戏服从剧组出来的演员,不禁感慨万千。
一年半以前,他就在这里,那个时候每天还在为能接到什么戏发愁。当时和一个导演还有些摩擦,导致群头都不敢用他。
想不到再一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成为别人满眼羡慕的对象。
到了横店影视城办公区,这里剧组和游客都不允许进入。洪尘则直接进去,然后被人迎了上去。
没多久,又一辆豪车缓缓驶入,外面的群演顿时爆发出几声惊呼。
“快看,是劳斯莱斯,那不是横店老总殷旭的座驾吗?”
“我的天,还真的是横店老总,这等大人物怎么过来了?”
“厉害啊,殷总身价估计几十个亿吧,来横店干什么?有什么大人物来了吗?”
“会不会是刚才的那几辆车?”
群演们感到十分好奇。
没多久,待客厅中,殷旭气宇轩昂的走了进来,这个老总保养的很好,身材不显臃肿,反而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
洪尘见他进来,站起身和殷旭握手。
“哈哈,欢迎欢迎。”殷旭笑着说道,显得很和善。
“殷总好。”洪尘很得体的回应道。
而后,两个人又寒暄几句,殷旭便开门见山的说道:“洪尘先生,此次约你过来出席活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想请你做横店影视城的代言人。”
代言人是横店的一个招牌,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宣传广告的主演。
横店会找一个主题,请明星作为代言人,以此来吸引人气。
拿平行世界举例,横店的“致敬经典”主题请的是朱茵做代言人,还有一期“回家过大年”主题请的是许凯做代言人。
“代言时间一年,代言费两千万,怎么样?”殷旭笑着问道。
这个价格很公道。
两千万,这个手笔已经非常大了。
因为签约是一个双向获益的过程,艺人也能通过签约积累人气。
“殷总,合作愉快,很高兴成为横店的代言人。”洪尘当然选择答应,和横店影视城达成合作。
之后,葛晨负责合同的事情,去签合同去了。同样,洪尘还要在横店影视城呆几天,因为要拍摄宣传片和宣传海报等事宜。
达成合作后,殷旭就离开了。说实话,作为横店老总能亲自出来和洪尘谈合作,已经是给足了洪尘的面子,也看出横店此次的诚意。
其实殷旭这么做也很简单,地方高层催得紧,要他尽快想办法提升旅游指标。到了他这一个层次,真正的压力只来源于这个层面,所以他必须处理好这件事。
洪尘的住处已经被安置好,规格非常高。他回房间休息了一会儿,到了傍晚,闲来无事,便叫上葛晨和王绍奇,去横店影视城转转。
同时,葛晨顺道也要去联系签约陆佳的事宜。
于此同时,陆佳正在休息室和经纪人交流,休息室的气氛显得有些压抑。陆佳低着头沉默不语,经纪人在一旁苦口婆心。
陆佳的经纪人沈红是她的表姑,在圈里做经纪人,于是陆佳一毕业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在沈红手下当艺人。
她的父母本以为,沈红是陆佳的表姑,自然会多多照顾陆佳。
但是他们想不到的是,此时此刻沈红正要求陆佳做什么。
“佳佳,你再考虑考虑,只是单纯的喝一场酒而已,喝完了你就能拿下这个角色,这可是女二号,绝对能红,而且片酬也非常高。”沈红还在劝说。
事情的发生很简单,陆佳的青春靓丽被制片人看中,于是制片人找到沈红,说只要陆佳答应“陪酒”就把一部大戏的女二号给陆佳。
说白了,就是潜规则。
潜规则在业内并不少见,而且,通常情况下,艺人如果完全归经纪人管的话,金主们会联系经纪人,让经纪人协调这些事情。
有人说,经纪人的良心不会痛吗?
这一行,这种事,司空见惯。而且,陆佳和沈红这种契约关系下,对于经纪人来说,演员相当于是她的商品。
经纪人最想要做的事情,自然就是让自己的商品卖出更高的价格。这样,她才能获得更高的利润。
所以,经纪人劝艺人服从“潜规则”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
一切都是为了更大的利益,毕竟,金主们在艺人身上手笔往往不小。
陆佳此刻心如死灰,前段时间葛晨联系她问她愿不愿意加入洪尘的工作室,陆佳还很犹豫。因为那个时候沈红对自己很不错,还是自己的表姑。
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时候,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沈红毫不犹豫的把她卖了。
沈红见陆佳不说话,继续说道:“你仔细想想清楚,那个位置多少人盯着,每年多少漂亮的女孩想要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你现在被大老板看上,简直就是你的福气。”
沈红一直羡慕娱乐圈那些手下有艺人被大老板看上,然后一飞冲天,经纪人也跟着一飞冲天的情况。
现在机会就摆在她的面前,她当然不愿意放弃。
更何况,陆佳也没损失什么,反正陪谁睡觉不是睡,金钱和地位才是王道。
陆佳本来是个活波可爱得姑娘,一直以来脸上总是洋溢着青春的微笑,而现在,她低着头,满脸委屈,倒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她的小手捏着椅子的边缘,内心十分挣扎。
陆佳的性格偏向于“服从性人格”,自己没什么主见,非常不善于拒绝别人。比如这件事她知道不对,但她还是不能明确的反驳沈红。
毕竟,沈红是她的表姑,也是她的经纪人。
也正是因为她的这种性格,才让沈红变本加厉。
就在这个时候,陆佳的电话忽然响了。陆佳看了一眼电话,是葛晨的来电。
“表姑我接个电话。”陆佳拿起电话,飞也似的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