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子荣盖着新被子,望着干净的没有一点霉味的房间,又望了望放置在墙角的药物,不用担心蚊子了,心满意足地笑了。虽然身体很累,精神也很疲惫,但他起码今天能睡个安稳觉了。
之前一直没睡好的李子荣,此刻趟到床上,不消片刻就直接沉沉睡去,睡得非常香甜。
这一睡就睡到了大天亮,睡到了日上三竿。
“嗬……”李子荣打着哈欠,伸了伸懒腰,从床上起来,看看门窗方向,即便有窗户纸隔着,也能瞧见外面已经透亮。
李子荣从衣柜里拿出衣服,穿好后,活动着身子打开房门,斜斜的阳光照射到身上,让他感到暖洋洋的。
他的精神充足,身体上也没有昨晚新留下的蚊虫叮咬的痕迹,看来昨晚用的药物,驱赶蚊虫的效果还蛮好的嘛!
院落内大枣树枝丫,随着微风微微摇摆,阳光透过树丛,落到地上斑斑驳驳,让人神清气爽。
今天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是一个好天气。
李子荣用木瓢从木桶里盛了一点水,仔细地洗漱之后,就出门了。
没办法,李子荣饿了。
他望着厨房门外的那口大缸和两个水桶,还好昨晚让他们帮忙挑水了,要不然今天,咱还得亲自挑水去了。要不然,小胳膊小腿的,没干过粗活的大学生,只能望缸空叹息了。
可是吃饭问题总要解决的,做为一位只用过电饭煲,煤气罐的现代大四学生的李子荣,对古代的灶台表示无能为力。这样下去,迟早会被饿死的。
李子荣想到这,打了个冷战,赶紧出门,打算去找自己所认识的中介,让他帮忙招几个底子干净的下人帮工。
青华坊街道铺了很多青石板和导水沟,是整个青华坊老百姓日常公共提水洗衣服的地方,也是聊天八卦的好地方。
换了一个行头的李子荣,自然也吸引了整个青华坊老百姓的目光,尤其是一些正在洗衣服的姑娘妇人。
李子荣听到那些窃窃私语,感受到那些目光,倒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做为校内的风云人物,又年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型校草。他对这样的私语与目光,表示很正常的,豪无压力。
“哎,这是谁啊…”
“没见过,模样真好!”
“他好像就是昨日穿的很古怪的公子。”
“不知道呢!”
“好像是住在原周大人府邸的那位公子。”
“是那个犯了事的周大人吗?那宅子得老贵的钱哦。”
聊天声夹杂着衣服的揉洗声和木板拍打声,也有旁人聊着家长里短,各种各样的方言口音,路人脚步的川流而过。
这一切让李子荣很是新奇,他耐心地观察青华坊的老百姓,听他们的家长里短,讨论着六姑七婆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这种古代的生活气息远比现代的小区内浓郁得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十分亲近和谐,完全没有现代给人的陌生。
嗯,人也腼腆很多。他只是寻声转过头去看,那些年轻一些的姑娘都会转头,不敢对视与他对视,有些害羞。
“不好啦!河边有浮尸出现了。”忽然传出来这么一个声音,打破了这一点小暧昧。一个穿着皂服的衙役,匆匆地从李子荣的身边跑过,直朝衙门奔去。
顿时,原先还挺和谐的场面,这时变得十分热闹了。
“这是怎么了?谁被淹死了?”
“难道是谁家的小孩又去河边贪玩,被水公拘去了魂,做了替身么?”
“这是造孽啊!”
“要去庙里烧烧香了,求城隍老爷多多保佑才行。”有人听到这话,马上附和那人的话语。
“捕头来了。”原本还有点恐慌的李子荣听得耳熟,立马听出这声音的主人是县上的捕快。只见几个捕快拥着一个捕头,走了过来。一听到捕快的声音,之前本来就在议论纷纷的,顿时涌上一大批的男女老少。
“捕头,这是怎么了?”
“是杀人抛尸,还是溺水而亡啊?”
“捕头,你知道是什么情况吗?”
“就是,要是有水公,那谁还敢去河边打水,又如何耕种田地?”
“是啊是啊”
...................
“各位父老乡亲暂且安心。放心吧!咱们县里的城隍老爷灵着呢,会保佑咱们的。”说话的捕头年纪约莫二十五六左右,高九尺,身着玄色劲装,腰挂长剑。
劲装之下的身躯能清楚地看得见轮廓,一看就是孔武有力的样子,光是露出在外的胳膊,就有着李子荣小腿般粗壮有力。
李子荣也在围观的人群之中,一看这捕头,立马就安了半分心来。这位捕头,也不知道他武功多高,就光凭肉身也能降伏一些弱小的妖魔了,更何况是什么杀人犯之类的,估计受不了他一挙锤下去吧!
这种体格,放在历史上,也是不可多得的猛将。要不是没有标志性的胡子,李子荣都差点以为这是燕赤霞了。
就这样,众人来到了河边。
这时,早已有县里的船公把尸体捞起,交于仵作仔细检查。为了让百姓安心,捕快并没有驱走了大胆围观的人群。而李子荣却怂心地退了出去,看都不敢看,识趣地回到家中。
虽然他很想去看,在不清楚这是什么状况的时候,他清楚地了解到,若是真有什么妖魔鬼怪,以他这体型,上去就是送菜的命。反正结果出来了,他还是可以知道的。何必在乎这点等候的时间呢。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点,他还是清楚的。
到了下午,结果出来了。
死者是一个少年人,这个少年,李子荣也认识,就是之前给他带路的石头,林伯儿媳妇的远房亲戚。天气炎热,少年人下河摸鱼玩水,就不小心溺亡了。
年纪轻轻,真是令人可惜。
李子荣刚来到这方世界,所熟悉的一个人,没想到,才三天,就……唉。既然不是妖魔鬼怪,又是自己所熟悉的人,那于情于理,都要去拜祭一下。
他知那少年喜欢吃李记的红豆糕点,特意买了很多,并买了一瓶好酒,带去到了河边。
李子荣摆好东西,倒了两杯酒。他举杯,对着河流说:“石头啊,石头,想不到,咱们就这样分别了,愿你在地下一切安好,早日投胎转世,下辈子就别玩水了。”
李子荣说完后,就喝了杯中的酒,又拿起另一个杯子,把酒倒浇在地上,就当是祭奠了。
他的一举一动,全落在别的旁观者的眼里,别人纷纷议论不己,只是李子荣并没有理会,想到自己刚认识的人,转眼间之不见了,又联想到自己的境遇,悲从中来,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所谓的公子形象,少郎君的仪态,全然不顾了,假装坚强的李子荣,终于再一次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什么狗屁的长生不老,什么神仙逍遥自在。此刻的李子荣只想回去,回到现代的世界。
这神仙,谁爱当谁当去。
要是真有一天,一人得道了,也要鸡犬升天呀。要不然在一个没有亲人,没有自己熟悉的朋友,没有自己所了解的事物,这样的陌生世界里当神仙,有什么用?
除非是当了神仙,能够找到回去的路。
等等,当神仙,能回去?
突然灵光一闪,想到这,李子荣激动了起来,又笑又哭地说:“石头,我还有事,就先回去,下次我再来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