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礼司司主李玉,是个古怪的老头儿。有人说他是是个教书先生,教人生存之道。
有人说他心慈仁善,收养许多孤儿,也有人说他老谋深算,深不可测。
幼时,所有轩礼司的孩子都知道,身边所接触的所有人皆为弃婴,且一同被称为李珏。私下称呼会另起字,而在轩礼司,名则都为李珏。
大家的成年礼,便是一场比试。
李玉是个温文尔雅的先生,他熟读佛经,喜欢唱诗写词,甚至养了几只小兔子。同时他也是这一大帮孩子的师父。
18岁这场比试不会见血光,但只有经过这一坎,你才能有机会去选择自己想要的人生。
赢者,才能脱离李珏之名,拥有离开轩礼司的机会。成为一个正常的人,去找到自己的父母,拥有父母给予你的名,过着普通的一生。
另外,赢有赢的好处。赢的人,可以有选择。一:成为一个普通人,贫穷地过完一生。二:成为轩礼司的雇佣之人,任务完成之时,便可以领取一笔丰厚的酬劳,安静度过终身。
而这个选择带来的好处,无论你是一个普通人,还是轩礼司雇佣之人,你都可以有自己的身份,有自己的名和姓。有自己的一生。
败者,就成为了轩礼司的下人。后半辈子,做的也不过就是端茶倒水之活。并无大碍。输的人没有选择的权利,有时候轩礼司需要,可能还会成为一些其他的角色。
宋以清本是愚笨之人,文武皆不通,从小受过不少处罚,也没有什么的大志,没有想要归宿的地方,也无所谓世间成为何样。能活着,能安然地活着,这一切宋以清便不想再计较。本已经准备就做一辈子轩礼司的下人。谁知道比试当天,与宋以清同组之人自愿弃权。宋以清不战而胜。
运气来了自然不能拒绝,宋以清选择要成为普通人,脱去李珏之称。去理解自由二字的意义。李玉笑了笑,指了指宋以清说:“你不行。”轩礼司建立至今,从未有过这种先例。他指着宋以清说:因为你是我的骨肉,你本就叫李珏。就算你想过普通人家的生活,这也是你的家,我便是你的父。虽有歉意,但你没有选择的权利。
不是没想过反抗,但这是宋以清未曾想过的结局。
“以后你便化名宋以清,潜入天闵府,自有人接应你做什么。事成之后,若你执意要走,为父也不拦你。”
第一天来到天闵府的路上,穿过谷嗣城嘈杂的街市。那是宋以清第一次看到嘈杂的人流,各路香味一起冲上鼻尖,虽然轩礼司里也有这些小食,但形长得没这些好看。看起来也就别有一番滋味。
谷嗣城虽然不是是翊国首府,但是当年为了争夺此城,兵荒马乱了不少年。翊城派出了十万人马,只为夺得此城。最后帮主翊国拿下谷嗣城的,也就是天闵府的首代侯爷,闵洪。不过闵洪在做了几年侯爷后,便不愿意再参合君臣之事,早早地要了一块田,隐退养身了。
前几代君王在位之时,都还把天闵府当成心腹之患,直到羽帝上位之时,天闵府才逐渐从各路君臣的口中淡出。据说在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谷嗣城就一直得到神灵护佑,不仅名尚有粮食丰满之意,地理位置上也是独占鳌头,进可攻,退可守。城边周围田野丰润,河流穿梭,可谓是兵家必争之地。
轩礼司在尹骏城,是翊国的军谋之地。盛产良驹和优质草木,与谷嗣城尚有三天的水路。尹骏城向来民风淡薄,集市鲜少,家家户户足不出户,闭门度日。自宋以清幼时开始,就一直被封闭在轩礼司学书识,学武义。只有一年年中才能出去逛一趟集市,对尹骏城的记忆,也就是轩礼司那一口门宅。
天闵府每年秋收时节会新招一批奴仆家丁,宋以清此时已经错过了时节,临走之时,师父交代宋以清让宋以清从天闵府东门敲三下门,两重一轻,每隔三炷香的时候敲一次,直到酉时自然会有人来接应。
在来的一路上,李玉派人一直看着宋以清。他们知晓宋以清不通水性,故意将宋以清谴到这漫漫水路上。
在水上漂了三天,才知道脚踏实地的舒服感。
走在陌生的街市,心中竟深感不适应。
“小姐小姐,这簪子漂亮的很,要不来一个上头来带带?”
小姐?宋以清看了看自己身上土气的衣服,直衣筒裤,未曾想还能认出宋以清的女儿身。
“不用。”
“别呀,你看你这么漂亮,带一个簪子这不是理所应当之事吗?”小商贩缠着不放,一脸谄媚。
遇人不纠缠。能摆脱尽快摆脱。
宋以清掏出自己不多的私房钱,问:“这些够了吗?”
小贩眼睛一亮,直直点头,说:“够够够。”
宋以清刚想掏钱,那钱袋子竟被人抢去。
一位穿着简单、长相清隽的小生朝着小商贩装狠地说到:“小梁,你这样可不合适啊。骗外乡人的钱,走路上会被鸡啄的。”
小商贩一下蔫了转过身没有一丝留恋,挥挥手说:“罢了罢了,送你便是。”
他转了转手中的簪子,打量了一番宋以清:“谷嗣城城口大,什么人都有,你这就是他们眼中被欺负的活靶子。自己小心着吧。”
“话真多……”宋以清一边心里默默念着,一边向着天闵府的方向走去。
天色尚早,宋以清敲过门尚没有答复后,只得呆在天闵府角落,观察着过往的人。百无聊赖,手中拿着石子投掷玩耍。
蹲下玩石子,幼年时候常玩的把戏,现在早已生疏。一个不小心,石头砸到了过往的人。
“哎哟!”
宋以清一惊,赶紧站起身想赔个不是。
“咋回事,咋是你哦!”
“小……小梁?”宋以清一时错愕,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好心送你一根簪子,你还用石头砸我!最毒妇人心!”只见他愤愤地向天闵府不远处的一个宅子里走去,天色渐渐黑了,虽然是看不清宅子的名,却也能见得气派之势。
“没错吧,这家伙家里有钱的很。他去街市上,根本就是凑热闹。”小梁刚走,又一个声进入宋以清耳朵。
“姑娘别来无恙啊,看你在这天闵府晃悠半天了。”他笑着看宋以清,“天闵府东门,少有人进出。你要是在这等,怕是要等上个十年半载了。走吧,你若当真要去往天闵府,一起走大门如何。”
说到这里,宋以清才发觉事有蹊跷。
轩礼司向来做事严谨,从宋以清们踏出轩礼司即刻起,就该有专门的人、路线、接应,但宋以清这一路,都是如同游玩一般,走着大路,经过熙熙攘攘的集市,甚至连接应都是名正言顺的大门口。这等做派,并不像是执行任务的样子。
宋以清赶忙作揖,想要离开这个地方。男子笑着,语气突然就低了下去:“你这样怕是不太好在天闵府生存下去。”
他一改语气,俯下身在宋以清耳边吱语,他语气平稳,字字句句却锋利如刃,“怎么,是不想给轩礼司卖命故意送死来了?”
闵廉眯了眯眼睛,未再吱声。示意宋以清跟着他从正门走。
在踏进天闵府之前,他用很轻的声音告诉宋以清两个字:“闵廉。”
天闵府看起来也就是个普通的大户人家。
先府主闵侯爷乃是先皇开疆辟土时候的武将之首,当年带领着万千军兵踏平了敌人的铁甲,老来卸甲归田不问世事,如此功臣,最后在史册上也只剩寥寥数语。现在的闵侯爷闵文林凭着丰厚的家底,在这谷嗣城安安稳稳地做着普通的大户人家。虽说谷嗣城离翊国首府京寰城也不远,但历年来,都没几个人见过天闵府的人踏入皇城半步。
若真是心腹大患,这天闵府早就该被消了个干净了。
“大人,属下今日在集市捡了一个不善言语的痴傻之人。不过尚有一丝神智,我天闵府最近刚好缺一个杂手。不放收了进来,就权当做一个好事。也免了一份工钱。供她吃喝便可。”
“看这样子,本体为女子,为何是男人装扮。”
老头的声音听着还挺精神。
“痴傻之人,无可追究。”
宋以清一直低着头,未曾发话。
“抬起头我看看姿色。”
宋以清刚抬头,天闵府主瞟了一眼后,便挥了挥手,示意宋以清与闵廉一起退下。
闵廉走在前头,宽大的衣襟摩擦着地面一直沙沙作响。
“你化名为何?”
“宋以清。”
看着宋以清进到后厨,他忍不住道:
“这么多年,总算等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