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1 / 1)生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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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人从水底冒出头来,兴奋地向乐才等人挥了挥手。

“再玩下去我爸爸就要找不到我了,我先回去啦!”

说着,鱼人就一头扎进水里,不见了踪影,只能在水面见到一层波纹逐渐远去。

乐才目瞪口呆,你还受着伤呢,什么叫再玩下去。

他转头看了一眼艾什,发现艾什居然也一脸很羡慕的表情。

四周再次安静下来,只有波涛滚动时发出的哗啦声,待乐才靠在船舷昏昏欲睡的时候,艾什推了一把乐才。

“要到了。”

“要到了。”

马伦重复了一遍,他转头看向自己的家乡,海诺半岛。

郁郁葱葱树木呈包围之势供卫着中间那颗高大古老的生命树,它就像巨人一样支撑着天空,锐利的目光透过云层注视着芸芸众生。

在枝干上,无数华美精致的建筑环绕而上,琉璃砖瓦,藤叶屋墙,伴以各色的鲜花点缀,不时有袅袅烟云夹裹着浓郁的花香从屋内飘出。

在一些较为厚重坚固的枝桠上,搭筑着凉亭走廊,一些模糊的人影在其中穿梭站坐,有些还捧着闪烁着光华的金属乐器弹奏着,轻松的歌儿随风而起。

春风轻拂花朵香,暖阳呵护幼苗长。

那溪流在我的歌声中徜徉,陪伴着离家的好友远航。

就连那滚滚波涛也随我歌唱,期待着他尽快返乡。

···

马伦听到这里,似乎是风沙迷了眼睛,眼眶微微变红,嘴里也低声吟唱起来。

回家吧,回家吧,疲惫的精灵呀。

璀璨的星空下日夜兼程。

也许你会看到飘在月亮上的歌声。

那是我在祝你一路安康。

···

乐才和艾什也跟着轻声哼唱起来,三人几乎都快要落下泪来。

此时此刻,无论种族,三人的情感在此刻交融,不分你我。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马伦在外流浪近百年,乐才也已经离开地球很久了,艾什年年征战,与人类斗智斗勇。

三人的经历是那么不同,又如此相近。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命运吧。

乐才抹了抹眼泪,笑着拍了拍马伦的肩膀。

他就快要到家了,不知道自己又何时才能归家?

一直不想回去是假的,谁又愿意在这个危险的世界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要时时刻刻小心性命不保的日子呢。

更何况还有手机电脑这种娱乐工具。

一直以来,乐才都催眠自己不要再去想那些事情,但其实自己几乎每晚每晚都要梦到自己的父母,梦到父母端着一盆排骨,笑着放在桌子上,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啃着骨头。

乐才还会挤兑一下妹妹,说她又没吃干净,碗里都米饭粒,将来脸上是要长麻子的。

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了。

伴随着一声轻响,小船缓缓地靠在了岸边。

艾什早就已经调整好了情绪,正替乐才抹着眼泪。

马伦一直没有哭,眼泪在眼里打着转转,迟迟没有落下来,他转过身隐蔽的擦了一下,开口道:“走吧。”

乐才扶着船舷站起身子,对着艾什笑了笑,用袖子又把眼泪重新擦了擦。

一会儿是要见精灵的,可不能丢了人。

三人收拾好行囊,把小船用绳子系上,绑在岸边的一块石头上,就钻进了林子里。

和乐才一路上见到的森林不同。

那里阴郁黯沌,只能从叶子间的缝隙窥见到一丝光明,虽然能看清四周的环境,但是总感觉有些东西潜伏在阴影之中,打算随时要了自己的小命,让人既紧张又警惕。

所以乐才和艾什平时都在埋头赶路,只有晚上休息的时候,有着火光的照耀下才会聊一会儿天,但是也会很快就沉沉睡去,缓解精神上的疲乏。

但是这片林子却不同,树与树之间隔着令人很舒服的距离,可以让看既看清树干之后的景色,又保持着疏而不乱的感觉,给人一种轻松愉悦的观感,更不用说树叶虽然稀疏却又恰到好处,显然是精心修剪过的,可以让每一寸阳光没有阻碍地泼洒在身上,觉得身上暖洋洋的,却又不会感到烤灼。

乐才走在其中,反而比在海上有着更加清爽感觉,风儿都是温柔的,且夹杂着淡淡的香气,而四周的风景也不是浓郁厚重的深色,因为树枝上或树干旁有着各色鲜艳的花朵簇拥点缀,更令人觉得舒心惬意,明快但又不至于糙乱。

单单是一片树林,乐才就感受到精灵生活风格的精华。

果然,一个人的气质,体现在他每一个微小的动作和无意识的行为之中。

从这些你就可以大概的分辨出一个人的品格和行事风格。

而精灵这显然就已经把一切都以一种很舒服的方式错落有致的摆放在乐才的眼前,让乐才对精灵的观感大增。

精灵的待客之道便是如此,还未见面,就已经让你的内心充满了对精灵的好感。

什么样的人会不爱这种既优雅又美好的生物呢?

乐才和艾什沉浸在前所未有的体验中时,马伦的脚步却越发急切。

和慢慢踱步享受风景的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远。

等乐才从其中拔出身来,才发觉马伦已经只能看到他的一点背影了。

他一下子就清醒过来,拽住还沉浸着的艾什就急忙追赶上去。

艾什身为魅魔,虽然和精灵竿子打不着一块去,但是他们就是恶魔中的精灵,对于美的观感都是一样的。

虽然魅魔更喜欢浓郁妖艳的风格,但丝毫不影响他们对精灵这种明快淡雅的风格的欣赏。

甚至对于艾什来说,她已经有点喜欢上这种精灵style了。

也怪不得恶魔在他们的眼中如同臭虫一般。

除去恶魔,怕是其他种族在他们眼中也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群粗糙肮脏的流浪汉罢了,只不过他们风格高雅,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然而正是精灵这种不显露出来的傲气,却也是使精灵更加高雅的一部分。

就像古代文人那种风流倜傥,冰清玉洁的感觉一样。

自然而然的就和其他人区别开来。

艾什考虑着,自己在这里过一辈子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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