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第二魂环(1 / 1)喜欢小龙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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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前车之鉴,唐林这次非常小心地控制着自己的力道,反正眼前这个铁憨憨连跑都不会跑......

唐林拿捏好力道,轻轻地慢慢磨眼前魂兽的血量,当然在唐明看起来,父亲的锤子依然是虎虎生风的......不一会,眼前的嗜血金刚便伤痕累累。

能和魂帝拼了这么久,你也是够不容易的了,虽然魂帝放水了,换别人也就唐三和赵老师互怼的时候能做到了吧。唐明看着眼前缓缓倒下的嗜血金刚,暗自感叹。它倒下之后,仍不忘双目通红地盯着唐林,朝他一阵怪叫,真可谓是用自己的生命在挑衅。

唐林看见唐明这小子还在旁边叹气,就气不打一处来,怎么就有个这么胆小怕事的儿子,真是丢老唐家的脸,“愣着干嘛呢?还不快点过来解决了它,一会又没气了。”

唐明不紧不慢地召唤出了自己的小锤子,有了之前的经验,他这次没有丝毫的不适感,在敲死眼前的嗜血金刚时还游刃有余地躲开了溅出的血迹。看着儿子不紧不慢的样子唐林就来气,一巴掌就扇他头上了,唐明一个趔趄倒在了嗜血金刚身上,衣服上全都是血迹。

???唐明一脸问号,不过魂环已经飘过来了,唐明没有抗拒,选择了接受。黄色的魂环缓缓地套在了昊天锤上,随后像哪吒的乾坤圈一样变小紧紧地扣住了昊天锤,源源不断的力量从魂环中传来。

开始了,一股狂暴的精神冲击顺着魂环冲入自己的脑海。怪不得叫嗜血金刚,这股能量也太狂暴了。唐明感觉此时的自己就像一叶扁舟飘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随时都可能被巨浪打翻。

“静心!”旁边的唐林大喝一声。唐明的心神瞬间入定,呼,真是好险,差点就迷失在狂暴的力量里了。嗜血金刚,真是名不虚传。

扛过了第一波魂兽残念的冲击,剩下的就简单得多了。唐明不断地运转着玄天功,他感受到魂环传递过来的力量在自己的体内越来越平静,和自己的魂力逐渐融为一体,随后一起顺着周天运转,成功了!自己现在已经是一名大魂师了。

唐明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自己的属性界面。

【力量:1.6】(正常成年人为1)

【速度:1.4】(正常成年人为1)

【生命:1.5】(正常成年人为1)

【幸运值:1】(无特定参考)

果然,属性也稳定的提升了,加上自己的魂技战斗力又可以完成一个小跨越了,而且回归主神空间之后,自己的内力也可以继续修炼增长了。

唐林看着眼前的儿子成为了一名大魂师,气早就消了,比当初自己成为大魂师还欣喜,自己当时都快十四岁了吧,自己的儿子才十岁就成为了大魂师,没准以后真能如老婆所说的那般,成为一名魂斗罗!

唐明不知道唐林的想法,但是他觉得自己只要没死在主神空间,总是能不断提升的,只要没死,封号斗罗我也敢冲一冲。嗯,先看看自己的第二魂技是什么。

“明儿,快看看你的第二魂技是什么?”

唐明也正想看看自己的第二魂技是什么,他闭上眼睛,缓缓地召唤出了自己的魂环。两个黄色的魂环缓缓地浮现在自己脚下。“哈!”唐明使用了自己的第二魂技,只觉得内心深处多出了一股戾气,同时源源不断的力量从魂环传递过来,他双目血红的看着唐林。

“明儿,你没事吧?”唐林有些着急,嗜血金刚十分罕见,之前还没有人在第二魂环获取过属于它的魂技,他真怕唐明出问题。

唐明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只是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吓人罢了,眼睛布满血丝,全身青筋暴起,唐明试着挥舞自己的昊天锤,上次把树轰倒了,差点引来强大的魂兽,这次可不能浪了。

“力量大概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左右,速度也有增幅,但是很小,然后感觉内心很躁动,就像是陷入狂暴了一样,不如这第二魂技就叫狂暴吧。”唐明这时候想起来自己玩王者射手时必备的技能,害,话说走之前自己到底也没在LOL里试一把射手......

唐明主动解除了第二魂技,差点没身子一软倒在地上。旁边的唐林眼疾手快地接住了他,“怎么了,明儿?是后遗症么?”

唐明点了点头,“狂暴解除之后,我好像会陷入一段虚弱时间,不过使用狂暴的时候,我感觉如果不主动解除,大概可以保持十分钟左右,这个魂技还是挺强的,不过副作用好像也挺大的。”

饶是唐林也暗暗称奇,竟然能保持十分钟的力量增幅,虽然有副作用,但是对于一个大魂师来说,实力的提升无疑也是显著的,这嗜血金刚爆出的魂环还真不赖。

唐明回去的路上都软趴趴的,唐林只好抱着他往回赶,还好自己现在才十岁,不然尴尬死了......

出了猎魂森林之后,唐林询问自己儿子的意见,“儿子啊,你不是想在索托城玩几天嘛,咱们住哪好啊?你有没有什么想法,咱们来的路上碰见了不少旅馆。”

“我想想啊。”唐明思考了起来,唐三他们和戴沐白对峙的那个酒店叫什么来着?自己来的路上还看见了,长得蛮别致的酒店,看上去规模不算太大,但外表装饰却完全是玫瑰红色的,整座酒店的建筑风格就像是一朵巨大的玫瑰花一般......害,唐明一拍脑门,自己这记性,叫玫瑰酒店。

其实本来唐明是想着住进玫瑰酒店的,但是实地考察了一下,他发现玫瑰酒店对面也有一家小旅馆,正对着玫瑰酒店的大门,如果玫瑰酒店有人闹事的话,自己肯定第一时间就可以看到的。一来是唐明觉得住在小旅馆会比较省钱,和玫瑰酒店的火爆人流量相比,那家小旅馆看起来冷冷清清的,应该不贵吧。

第二个考量就是父亲带着自己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去情侣酒店怪怪的,那个旅馆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爹,我们就住在那朵大玫瑰酒店对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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