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黄勋彬便提议一起去酒吧喝点酒。
沈琼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算了吧,我和贾贝就不去了,你自己去玩吧。”
黄勋彬赶忙解释,“我不是去玩的,我正好有个好兄弟在那里,我就是过去和他一起喝杯酒,你们也一起去吧。”
他将求助的目光转向贾贝,“你和沈琼一起去吧,就当是放松一下,对了,我那个兄弟你见过的,野……叶天!”
贾贝本来也是想拒绝的,毕竟她很少去酒吧那种地方。
上一次去还是在拉斯维加斯,结果她喝醉了,还和陌生男人领了结婚证!
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一听到叶天在那里,就不由鬼使神差地点头同意了。
见贾贝点头同意了,沈琼也就没再坚持。
“你要是想去的话,那我就陪你一起去吧。”
“……”贾贝无言。
她要是直接告诉沈琼,刚才点头同意并不是她的本意,而是她脑抽了……
他们两个会不会把她当神经病??
贾贝暗暗思索了两秒,最终决定,还是让这个美丽的误会继续下去吧。
再怎么样,也比被当成神经病要好一点吧?
不过十多分钟,就到了黄勋彬所说的那间酒吧——今朝。
贾贝抬头看了看这酒吧的名字,不由喃喃,“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黄勋彬笑道,“不错,这就是这个名字的由来,你和野老三还真是有默契,这个名字就是他取的。”
“野老三?”贾贝不由挑眉,“他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黄勋彬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口误了!竟然把野老三说了出来!
“呃,是,不过你刚才听错了,不是野,是叶。叶老三也就是叶天。”
贾贝了然的点了点头。
她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里虽为酒吧,却又和一般的酒吧不同。
这里的装潢很简单,也没有太多绚烂晃眼的灯光,和过分喧嚣吵闹的音乐。
整体来说,这里竟比寻常酒吧多了一丝清雅的感觉。
“这里生意似乎不太好?”贾贝问道。
放眼看去,今朝的客人真的并不算多,至少和一般的酒吧相比是这样的。
沈琼不禁笑了起来,“这里的生意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
贾贝不解,“怎么说?”
沈琼笑道,“我虽然没来过,但是今朝酒吧的大名我还是听过的,这里实行的是会员制,非会员一律是不准进入的,我们今天算是沾黄勋彬的光了。”
“而且我听说,今朝每天还会有人数限制,想来这里喝酒,就算是会员,也还得提前预约。”
黄勋彬跟着点了点头,“没错,是这样的。”
贾贝不由咂舌。
这个叶天,简直丧心病狂!
他是怎么想到这种赚钱的好点子的!
在物以稀为贵的社会中,酒吧越是限制人数,人们越是会趋之若鹜!
对于那些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来说,今朝酒吧,大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成为了衡量他们社会地位的一种途径了。
不得不说,叶天这个狗男人虽然有些时候确实挺不招人喜欢的,可是这经商头脑确实还是不错的。
至少她承认,她眼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