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菜可真好吃,肉肉好多,炒的煮的红烧的,吃得我直打闷嗝儿。
本来打算收碗筷去厨房洗碗的,却被何母挥开了。
“得了,穿着新衣服呢!才洗的白白去厨房凑什么热闹,明天再说。”
说完端了咸菜和稀饭给我,“去,给你相公喂饭!”
我老脸一红,行吧,我也不喜欢洗碗。
白天已经看过房子,我知道何彦卿在哪个屋,直奔而去。
我敲敲门,没人回答我。想了想,直接推门进去了。
没想到房间挺宽,不过陈设简单,床头旁边有个小屏风,估计是换衣服用的吧!
床尾是书架和书桌,桌子上的纸张掀动,是上边的窗子吹风进来了。
把饭放在床前的桌子上,看到背对我睡着的何彦卿,有些苦恼。
这万一叫醒他,是喜欢女主的人格呢?即使放了狠话,还是爱得要命那种。
唉,听说中午也没吃饭,怪可怜的,毕竟刚刚他爹娘还招待自己吃了肉。
“何彦卿,吃饭了!”我叫他没反应。
连着又叫了几声,没有回应,不对吧!就算不想理我,要不是这般一动不动。
我跑过去戳戳他的被,“喂,吃饭了!”
我使的劲可不小,还是没反应。不会生病了吧?
大着胆子,我把他翻过来,脸红红的,眼睛紧闭,很不舒服的样子。
亲娘喂!我向天发誓,我什么都没做,是他自己就这样的。
赶紧跑出去,找到在烧热水的何母。
“婶婶…”
“什么?”何母掏掏耳朵,“叫什么?叫娘。”
好吧好吧,这事可急着呢!“娘,何彦卿生病了,浑身发烫!”
“叫相公,不能连名带姓叫自己的丈夫。”又填了些柴火,“下次要记住了,这称呼要对了。”
我:?难道您老没听到你儿子生病了?“不是,他生病了,怎么办?”
“不急,”何母揭开了锅盖,“水烧好了,装一盆给你相公清洗吧!”
“他浑身发烫,脸都是红的,不着急吗?是不是发烧了?”
何母很是淡定,舀了一盆水,试了温度,拿了帕子,递给我:
“不用担心,大夫说了,喝了药就是这个样子,睡一天就好了。”
“噢,明天还有继续喝药,你给他熬哈!”
我:……这亲娘也太淡定了吧!
我认命地端着水又返回去,这才注意到,何家是真有钱,竟然点了好几个灯笼。
看着挺简朴,没想到这么舍得。
何彦卿还保持着被我翻过来的姿势,身体扭曲着,面部表情扭曲痛苦。
啧啧啧,小可怜!
这变态肯定没想到自己有今天,要是有手机拍下来就可以天天嘲笑他了。
我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万一被这变态知道我如此对他,那我不就惨了?
赶紧的,温柔的,帮他把身体扶正,把衣服也整理好。
借着床头的烛光,看到因为病情染红的俊脸,无故就想到了,肤质如玉。
现在还微微泛着粉红,与鲜红的嘴唇颜色相映衬,很是勾人。
嘴唇有点干了,看到桌上有茶壶和茶杯,我跑去倒了杯水。
没有棉签,就用手吧!用食指沾了水,轻轻点在他嘴唇上。
好软哦,忍不住按了两下,手感真棒!
正陶醉的时候,变态睁开眼睛了。吓得我手一抖,按的力度就大了。
看他皱眉,我赶紧拿开手,“抱歉抱歉!”
“饿。”软软的委屈的一声,我心都化了。
可是那双眼睛清明的很,完全没有丁点刚醒来的样子。
我有点后怕,这变态是不是一直清醒着的,还好自己刚刚没有折磨他。
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
去把稀饭端过来,坐到床前凳子上,递给他,“吃吧!”
唉,好吧好吧,我败了。
何彦卿就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我,丝毫没有要自己动手的意思。
谁叫他生病了,关爱病号,人人有责。
把大爷扶起来,垫个枕头在他后面,也不管这硬硬的凉枕他靠着舒不舒服。
然后端着稀饭,再递过去,“吃。”
“没力。”还是那双有魔力的双眼,一眨一眨。
害,这么可爱又柔弱的变态,谁都不忍心拒绝。
一口粥一口咸菜地喂着,真是像投喂小动物。看他吃得多可爱,小口小口的。
“没肉!”突然变态抗议起来,“我要吃肉。”
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肉菜大部分进了我的肚子。“你娘说你不吃,没给留。”
“那好,”语气特别遗憾,“明天你给我做好不好!”
不好。心里暗暗拒绝,面上却要答应,摸不准变态不同人格出现的规律,还是小心讨好吧。
“嗯。来洗脸。”喂完粥,我去拧了帕子,展开递给他。
得得得!我就是个劳苦的命。一看那双湿润润的眼,我就顶不住。
生病了的变态真心惹人疼。
水微凉,不过刚好,对方正发热可以降降温。
一脸乖巧地任我擦了脸,又伸出双手,仔细地擦了一遍。
我端了水盆要走,听到他叫我,羞涩的叫我,“还有脚没洗。”
这么惨?还要伺候大爷洗脚。我:呜呜呜呜……
“这难道不是脸盆?”难道古代乡下都这么不拘小节?
“知道,”何彦卿靠在床头,有些怕我忘记似的,“提醒你一下。”
无奈,去吧!但愿他脚不臭!
出去就遇到了何母准备提着灯笼吹蜡烛,看到我就问:
“你还出来瞎溜达啥,吹蜡烛了,赶紧去睡觉。”
“那个他想洗脚,我给他换个盆。”
何母嘴里念着,小崽子天天不让她安心,要真为了个女人气出个好歹怎么办咯……
说得小声,我也没听清,换盆了我就赶紧去伺候大爷洗脚了。
“等会儿就不要出来了,看不见!”何母嘱咐道。
进屋的时候,大爷已经准备好了,袜子已经脱了,两条腿悬在床沿,正盯着我。
不要有脚臭,不要有脚臭!上天保佑,哦弥陀佛!
还好没什么异味,只是有点发热。别说,脚还真好看,骨节分明,皮肤白皙。
我忍不住要酸一下了,大男人的脚又白又好看,还不臭。
这让我这黑不拉几,皮肤又糙又黑的小闺女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