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筏一走出干尸人俑阵,下方的河水也骤然变得安静了。
小毛球吃了数不清的白虫,身体却仍然是拳头大小,没有什么变化。
不过,它好像真的吃饱了,站直了狗身,用前脚拍了拍肚子,抹了抹嘴,转头望向李生,似是在邀功一般。
“行,这次记你一功,等回京城了,我让厨师做你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
听到鱼香肉丝四个字,小毛球顿时狗眼放光,满意地点了点狗头,然后又趴到竹筏,呼呼睡去。
杨雪丽美眸闪动。
“李哥,这小毛球,不是寻常的狗吧?”
李生还未开口,胖子在一旁插嘴了。
“李哥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养的狗自然也是仙狗了。”
湖巴依白了他一眼。
“神仙养的狗叫天狗,不叫仙狗,胖子,你整天不学无术,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对对对,就是天狗,刚才我一时说快了。我看小毛球就是一只天狗。”
李生不禁笑了起来。
“它是我捡来的,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品种,不过,这憨货应该是有几分本事的。”
说到这里,李生忽然又想起什么。
小毛球这个坑货,之前指路指向这个洞口,莫非是因为知道这里有它喜欢的东西吃。
如此说来,他们这一路受惊吓,都是拜这小家伙所赐了?
这也太会坑主人了吧?
但转念一想,或许干尸人俑阵是唯一的通道。
也正因为如此,献王才在那里做这种布置。
而其他的通道,多半都是迷宫,一旦走错,能不能出来,恐怕都不好说。
杨雪丽伏下身去,望着小毛球。
她发现此时的水筏,到处都是水。
但小毛球的身,却是干干净净的,连一丝一毫的水都没有。
杨雪丽不禁暗暗称奇,这个小毛球,还真是一只神奇的狗。
湖巴依掐了掐大金牙的人中,大金牙这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我们这是在阴曹地府吗?”
大金牙醒过来的第一句,就这样问道。
刚才那一幕实在太吓人,他已经被完全吓破了胆,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还活着。
“呸,大金牙,你想去阴曹地府没人拦着,胖爷我可是还没活够,这辈子连女人都没有摸过呢,死是不可能死的,谁死胖爷我都会好好活着。”
听到胖子的话,大金牙四处张望,发现自己仍然在竹筏面,顺着山洞中的水下游。
他仍然有点不信,又狠狠地打了自己两个耳光。
这才喃喃自语。
“好痛,看来我是真的还活着。”
胖子顿时乐了。
“大金牙,你这胆子,未免也太小了。连人家女的都没有吓晕,你一个大老爷们,竟然吓晕了,你就不感到躁得慌吗?”
“我也不是胆小。”
大金牙连忙争辩。
“实是家中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
“行了,你还没结婚,老来的三岁小儿?”
胖子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好歹也是盗墓派的弟子,李哥的门生,这动不动就吓晕,也太给李哥丢面子了,你说,有李哥在这里,有什么过不去的鬼门关呢?你怕个啥啊?”
大金牙听到这话,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说得不错啊,有李哥在这里,我有什么好怕的呢。”
见到他这幅模样,李生也忍不住想笑。
“你还是经历得太少,慢慢经历多了,就不会再怕。”
大金牙拼命地点了点头,心中却想着那样的经历,这辈子都不想再来一次。
“刚才那是献王墓的布置吗?”
从干尸人俑阵中侥幸逃出,杨雪丽也是心有余悸,忍不住开口问。
李生微微点头。
“这是古滇国的邪术,将人身的毛发全部剃光,然后五花大绑,再糊一种特殊的陶泥,将人倒挂起来。”
“再自口中放入古滇国特有的痋虫,这痋虫进入人体内之后,会吞噬人的五腑六腐,直至将人的整个内脏全部掏空。”
“放入痋虫的同时,外面用小火将陶泥熏干,熏很多天,便制成了干尸。”
“这种干尸,因为死前受的折磨太重,怨气不散,尸身历千万年而不腐。”
“这条河道,可能原本就是一条天然地下河,献王再征发民工,对这里进行了人工修缮,”
“献王将这些干尸倒挂在此,就是为了阻止外人从这里进入。”
“河中的白骨,应该是以前的干尸人俑掉落下去,受河水长年浸泡之后,便只剩下白骨。”
“这白骨之中,藏着极深的怨气,怨气四处乱窜,因此,这些白骨也就能像鱼儿一样的游动。”
“我刚才抽刀斩落干尸,是想让干尸里面蕴藏的怨气散去,如此,或许能让河中白骨退去。”
“却没有想到,这种痋虫,竟然历经几千年都没有死,还飞了出来,若不是小毛球能力特殊,那事情还真是麻烦了。”
李生抽丝剥蚕,将自己的分析,都与他们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