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说,这宋老头子还就是这样的人,见一个爱一个,以前被他看上的好女人也不少,这回偏偏娶了糟婆子,他儿子也不觉得膈应。”
两人聊的不亦乐乎,嗓音不断放开:“刚刚,老头子是看上刘家媳妇了吧,看他贼眉鼠眼地老向人家胸口看,肯定巴不得干上一会!”
一串淫色的笑声静悄悄地爬入末笙的耳朵,她强忍怒意,但两人接下来的话,让刘平生都忍不住憋闷苦笑。
身后的人悄悄用袖口掩住嘴唇,食指轻点末笙:“你瞧瞧她穿的什么样,一身红,还是那个色的,宋老头子最喜欢的色,这姑娘,到底是来勾引宋费的还是勾引他老子的?”
另一人连忙摇头唱反调,“哎这话可不能乱讲,那姑娘穿成这样,可不一定是勾引宋家人,别忘了,老子跟宋老头子一个爱好,都喜欢那个色!”
“哎对对对!我也喜欢这个色,跟皮肤差不多一个色了,也不知道这丫头究竟爽不爽,我倒想见识见识。”
他慢慢摸索下巴,老鼠般细小的眼睛一点一点的打量在末笙身上。
这感觉,真不好受。
末笙差点崩溃。
她硬挺着身板,男人的对话引得更多人用异样的眼神盯着她,但都是偷偷摸摸,末笙并不在意,依旧端着酒杯,一杯杯斟满。
这种眼光,末笙从小受到大,早就习惯了,只是没想到,在苷村,她依旧得被迫接受。
心中冷嘲:原来如此,李玫环还真是狼窝了长大的,什么事都不安好心,真不知道,这样作,于她,有什么好处,诋毁自家名誉?傻了吧!
经过这次,末笙算是完完全全看清了苷村:简直就是一个窝藏罪犯的监狱。
思来想去,始终没明白李玫环的心思,想起她之前与宋费的互动,末笙总算明白了一切,眼中的冷意更甚,就差把眼前的筷子插入两人的眼中了。
果然是为了诋毁我而答应的,可是这样做,于李玫环,于我,一丝好处都没有,到底是为何?
一旁的刘平生,也被这个问题困住了。
来不及深思,刘平生蹬着两条笔直的大长腿,直挺挺地站在地上,手里拿着红筷子,手舞足蹈地乱嚷嚷:“你们看什么看,平生的媳妇,你们不能看,听到没,听到没!”
刘平生的这番话说的颇有道理:他的老婆,自己还没看完呢,凭什么给你们看!再说,他刘平生的媳妇,无论怎么样,也不是他人看的起的。
“哈哈哈!”
前院顿时笑声一片,甚至不少人打趣道:“没想到啊,我们村的标志,还知道媳妇是谁啊,挺知道疼媳妇的啊,平生!”
“你个傻小子,今天哥教你一招,买来的媳妇,不是用来哄的,是用来疼的,听清楚没?”
马上又是一连串的讥笑。
刚才说话的那人估计是尝到甜头了,开始喋喋不休起来,“咱村里人可都还记得吧,当初谁家买了个媳妇,那老头子天天宠着,待遇比其他小姑娘不知道强多少倍,可是就这样,那姑娘还吵着要走。一个星期逃了三四次,每次都被捉回来,要是按村规处置,这得打挺多的吧,”
也许是故事太精彩,在场的所有人全部禁了声,一双双惊呆的眼神直勾勾的看着眼前兴高采烈的男子,个个都像见了鬼一般。
男人正讲到高潮,并没注意情形,他微闭着眼,陶醉在自己的演讲中:“但是,那老头子硬说是自己差遣她出去的,于是,我们大家也没有了责罚她的理由,只能由着姑娘一次次的跑,一次次地被抓,然后,再由老头子解释。日子一久,我们大家的耐性全部散了,但女人还在不停地逃离,这次,不是大家去追,而是由老人自己追,第二天,谁也没有人看见老人和已经疯了的女人,第三天,第四天,依旧如此。于是,渐渐的,人们忘记了这对举足轻重的夫妻,直至有一天,老人的院子里传来一声清脆的孩啼声,人们才不厌其烦地打开了老人关闭已久的大门这时,他们所有人,都被眼前的景色吓呆了。”
“宽大的木床上凌乱的散着老人七零八碎的尸首,老人的皮肤已经完全腐败,在夏天的高温下灼伤出一股浓浓的腐臭,令人作呕,而高高的屋檐上,却挂着姑娘悬空的尸体,尸体僵硬,尤其是面部表情,精彩的我直到现在,只要一想到这些事情,还会忍不住害怕那姑娘当时的表情,后来经过确认,才得知老人的凶手是姑娘,而姑娘的凶手是她自己,要不是孩子,咱们还真不一定能知道这些事!”
男子端起手旁的一碗清水,一饮而尽,盖住了在场所有人对他的惊讶与钦佩。
这件事,只要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凶手肯定另有其人,毕竟,在场并没有发现行凶用的武器,甚至孩子是谁的,也很难明确。不过,恰好有杜无珏,孩子平安送到孤儿院,那时,他才刚出生两天。
当年的事,村长一早就压下来了,明眼人都知道村长不想彻查,甚至不想他人多问,今天居然有个不怕死的,当着村长家媳妇提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