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三章 磨面(1 / 1)张善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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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楚秀早就深思过了,她前世的时候做菜一项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功夫,现在虽然有精神力加持,但饭菜做起来并不像传说中那般美味,只是高于寻常人罢了,跟专门的厨师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

卖菜谱的事情她以前也想过,但却觉得很不靠谱,就比如她今天在后厨看到的吧,人家做菜也是蒸、煮、烧、炖、焖、熬、炒,并不比前世的时候少了哪些步骤,可见这个时代对饭菜的追求还是挺极致的。

各类饭菜他们都能做出来,因此楚秀卖菜谱的路子行不通,所以要想赚钱还得取巧,比如铁板烧、烤串、麻辣烫、武汉鸭脖等颇受现代人欢迎而古代还没有或者还没盛行的美食。

“鸭脖?”楚秀突然眼睛一亮,“实不相瞒,我这里是有一物。”

里正家不正好养了一群鸭子吗,到时候自己可以买过来做鸭脖、鸭翅、鸭掌、鸭头吃,余下的肉还能做烤鸭,想想就很划算。

这般想着马上就计较起一会儿自己要买的香料了,只是黄合宜这个人向来是个人精,若是自己在他眼皮子底下买香料,那不相当于公布了那方子?

楚秀前世做过各种卤,当然知道所谓卤所需的香料大概是相同的,可谓是一通则百通。

楚秀还没尝过这里的卤肉,但想来是差不多的,自己的鸭头鸭脖也不过是取个巧,自然不想就这么被曝光,因此只能先忍上一忍,等过些日子定要他大吃一惊!

黄合宜不过那么一说,却没想到楚秀还真有妙方,当下就端坐了起来静等楚秀细说,却不料她给埋下了个伏笔,说是“日后再说。”

“你这妇人,竟敢戏弄于我。”黄合宜神色莫名,楚秀这会儿却是不怕了,老神神在的坐在那儿,嘴上却说着“不敢不敢。”

其实啊,哪是她有意保密,不过是这个地方还没有耗油罢了。

她前世的时候隐约听到过耗油是有生蚝熬出来的,现在才五月份,还不到海鲜上市的季节,自然没有生鲜可买。

而且他们还地处北方,又不是临海城市,想来生鲜是极为少见的,只能先等上一段时日。

……

等辞别黄合宜,楚秀马上想要一件最要紧的事,那就是凉皮。

凉皮的主要材料是小麦淀粉,小麦她有,但是还没磨成粉。

趁着天气尚好,楚秀把婴儿车推到客厅里,又给千千找了一个小马扎就开始在院子里忙活。

石磨还是乔叔帮自己安置的,就放在自己的院子里,现下小麦正好收获好了,楚秀趁着每人注意赶紧从农场里拿出二十斤左右的小麦粒。

她之前就种了两亩地的小麦,这次收获了足足2400斤,之前她跟陈良媳妇打听过,这里的小麦亩产量最多也才500斤,不足农场的二分之一,产量是低了些。

楚秀记挂着自己的两亩地,因此等这茬小麦刚刚收获就开始选种,打算再种上一岔,希望能通过自己农场的改良,把小麦种子进化到最佳,能出现抗寒的小麦就更好了。

心下这么想着,手里也没有慢下来,200多斤的石磨磨起来并不是很轻松,楚秀刚转上两圈身上就出现了细汗。

她记得刚来的时候这具身体虚弱的厉害,连抱个娃都很艰难,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和锻炼,楚秀的身体好多了,力气也变大了很多,200斤的石磨她也能磨得动了。

趁着擦汗的功夫,楚秀又抓把小麦放进磨眼里,这石磨的工作原理也很简单,就是谷物通过磨眼流入磨膛,然后均匀的分布在四周,在通过摩擦碾压的力量被磨成粉末,从夹缝中流到磨盘里。

楚秀心里默默计数,发现自己每分钟差不多能磨五圈,虽然不算多,但对于现在的楚秀来说还是极为满足的。

第一遍磨出来的并不是面粉,而是碾碎的小麦粒,楚秀捻起一块儿放在自己的手心里看看,能看到里面乳白色的东西,想必那就是淀粉。

但是若想做凉皮,还需要把淀粉和面粉分别弄出来,因此一会儿她还需要洗面。

家里又没有毛驴,楚秀只能全手工磨面,还是挺艰难的,甩甩自己的手,她发现这面粉需磨上六七遍才能出现面粉,还不是纯白色的。

不过这不比前世,而且没有添加剂,这种稍显淡黄的面粉虽然看上去不太好看,但是吃起来还是很健康的。

不过20斤的小麦,楚秀一下子忙活了一上午才磨出来,用家里的小称称了一下,发现才出了14斤的面粉,楚秀暗自计算,这小麦的出粉率大概是70,剩下的都是麦糠,楚秀全部收起来打算喂鸡吃。

当然如果不是为了做凉皮,楚秀完全可以少磨几遍,这样也能收获更多的小麦粉,但楚秀也不缺那一斤两斤的,因此就尽量多磨两遍。

只是就是累的慌,“要是有人能帮自己就好了。”

她记得以前看电视剧,发现古代达官贵人有养奴仆的习惯,但楚秀一不是富户,二家里又没有读书人,实在达不到养奴仆的规格,现下只能靠自己了。

“不过要是能有一头小毛驴也不错。”

这是想到以前自己在老家,看到邻居让毛驴磨磨的画面了。听说动用小毛驴的时候最好给它蒙上眼睛,这样毛驴就不会转晕,也能更加专心致志的干活。

这样想着楚秀更加对小毛驴动心了,乔叔家有牛,也不知道这村子里哪家养的有驴。

家里人口不多,再加上磨了一上午的面,楚秀的懒劲儿就上来了。

她也不想做饭,直接从农场里拿出两个粽子,煮两根嫩玉米,拍个黄瓜,再煮个西红柿鸡蛋汤就算好了。

小千千也不挑食,给什么都吃的开开心心的,不过这次却犯难了,“娘亲,这是什么?”

那玉米金灿灿的一条放在盘子中,楚秀担心烫手,遂在尾部插上一根筷子,这样吃的时候就方便多了。

楚秀拿起一根递给千千,“这是玉米,之前娘用这给你煮过粥你还记得吗?”

记是记得,但这整一整条的冲击力还是太大了,小千千嘟着小嘴,“可是千千没见过这样的。”

楚秀知道她聪明,但却从来没想过这么小的人会不会怀疑自己的来历和举动,这些天相处下来,楚秀真把她当闺女看,但从今天这件事,楚秀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太大意了。

这么想着楚秀只能尽力解释,心里却给自己打了一个大红叉,她不该总是拿这些稀罕的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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