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辉竟然真的认输了,真是出乎人的意料啊……”
“你们没听聂辉说的么?聂楠是他的老师。”
“开玩笑,聂楠能教他多少东西?聂楠自己也不过就是个年轻人。”
“你们说,会不会传授聂辉知识的人不是聂楠,是聂镇,而聂辉则投桃报李,在这关键时刻送聂楠进入决赛?”
“你这个想法有点道理啊!”
四周宾客们议论纷纷,只是贵宾席上,聂天林等人感到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老大,聂辉所说可是事实?”聂天林不住询问,如果聂辉说的是真的,那聂楠身上的秘密可就大了去了。
“额……禀报父亲,这事儿我也不太清楚,楠儿这小子平时都是自己修炼的,也许聂辉说的意思是他们私底下经常交流?”聂镇心中有些猜测,也许聂楠从神秘的前辈手上得到过其他什么功法,私底下传授给了聂辉,所以聂辉才弃赛的。
“哼!聂辉连决斗的勇气都没有,就是有千万理由,也无法改变他是个懦夫的本质!”聂凯翻了个白眼,对聂辉的表现十分不屑。
“算了,原本我们也猜测聂辉不是聂楠对手的,也许他是有自知之明呢?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咱们认真看吧。”三叔聂修连忙道。
被聂修一提醒,大家这才想起来,决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对于许多宾客而言,也许这场决赛的胜负已经注定,但对聂氏家族的高层们来说却意义重大,因为这关系到他们与韦般若的那场赌约。
“呼……额,既然聂辉已经弃权了,那么我宣布,一刻钟时间后进行青年大比最后一场比赛,也是压轴的决赛!”
聂德刚刚说完,只见聂无双一个翻身落到了演武场上:“不用等一刻钟了!第三轮根本就没有人战斗过,体力都已经是最佳状态了!”
聂无双来到演武场上,朝着刚刚走下擂台的聂楠大吼一声:“聂楠!老子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还不快给我滚上来受死!”
“聂无双!不要在宾客面前失礼!”聂德略带不满地呵斥了聂无双,这里可是青年大比的现场,平时在族内打打闹闹也就算了,可现在数以千计的宾客们注视下还来这一出,外界岂不是都知道聂氏内部不团结了?
“哈哈哈哈!”只见聂楠大笑一声,一个纵身落到擂台上,手指朝着聂无双隔空一指。
“聂无双!你急着找死,我岂有不成全你的道理?!实话跟你说,我对这一天的期待程度,可一点都不比你低!今天在聂氏的擂台上,我要告诉所有人,到底谁才是聂氏年轻一辈的第一人!无需休整,我立刻要与你分出高下!”
聂德:“……”
得,这两个人积怨已久,外加还牵扯着一些聂氏权力的纠结,彼此之间的矛盾已经无法调和。
“好啊聂楠,不畏强大这才是武道精神!”
“是啊,就算最终赢不了聂无双,也一定要战到最后!”
“聂楠不愧是聂镇的儿子!老子英雄,儿子也不会成狗熊,以前是我们小看你了!”
原本聂无双站上擂台气焰滔天,可聂楠不仅丝毫不惧,反而冲上了擂台,气势竟然一点都不输聂无双,顿时赢得了一片喝彩。
虽然许多人还是不觉得聂楠是聂无双的对手,但至少聂楠的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以武道立身的世界,你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就必须要拿得出本事来。
聂楠原本之所以被人看不起,不就是因为他的实力不够么。
现在却不同了,聂楠不仅拥有实力,而且居然还勇于逆流而上,向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挑战,瞬间就获得了众人的尊重和敬佩。
“聂兄厉害啊,一下子就获得了那么多支持!”乌塔看了看四周沸腾的喝彩声,忍不住赞叹道:“我们也不能输给他们,给聂兄加油助威,聂兄,加油啊!揍死他!”
面对聂楠的挑衅,再加上四周无数为他加油助威的呼喊声,聂无双的脸色是越来越难看了。
“聂楠,你在我面前装什么大尾巴狼?!别看他们现在为你呐喊助威,等你被我踩在脚底下,被我打成一个废人的时候,看他们还会不会站在你这一边?!你终究只会成为我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聂楠,你既然这么有自信,我便成全你一回,是男人的待会儿交手别喊认输,你我之战直到有一个人倒下为止,你敢不敢?!”聂无双没有忘了要激怒聂楠的目的,想要迫使聂楠立下死战到底的契约。
聂德瞪了一眼聂无双:“聂无双,休得放肆!青年大比有青年大比的规矩,你以为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么?!”
聂无双什么心思,聂德实在太清楚了,聂无双话一出口,他便呵斥了他。
“什么都别说了,青年大比的决战现在……”
“哈哈哈哈!”聂楠长笑一声,直接打断了聂德的话。
“聂无双,你说出这番话,彻底断绝了你认输的机会!我也知道你心里头想着些什么,今天我索性便成全了你!聂无双,当着聂氏所有高层以及数千宾客的面,我以自身武道以及聂氏之名向你立下生死战契约,不决生死,不下擂台!你可敢接战?!”
“聂楠,你!”聂德不可置信地盯着聂楠,他没有想到聂楠不仅没有借坡下驴,反而更进一步,向聂无双提出了生死之战。
要知道,这虽然只是口头契约,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立下契约,而且还是以聂氏的姓氏立下的契约,依旧具备效应。
在场的人谁不知道,聂无双是打算趁着青年大比的机会对聂楠下死手的,但是聂楠居然还顺了他的心愿,聂无双一定会在擂台上将他活活打死的。
聂楠提出这种要求,要么是他有自信能够战胜聂无双,要么就是聂楠疯了。
而在场所有的宾客们,除了少数人外,大部分人更倾向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