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 初遇沈氏兄妹(1 / 1)桃李罗堂前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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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洛洛!你给我站住!”

突然门被打开,跑进来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和白末一样,也束着发,穿戴得似一个男子。

“嘘,不要说见过我,有人要杀我。”

说着说着沈洛洛就躲进一个衣橱内。

白末胸中的正义感油然而生,在这种花船上如此逼一个姑娘,那除了逼良为娼还能是什么。

白末决意帮帮她。

和秦方交换了一下眼神,二人装作什么都没看见,继续饮酒。

果然,一男子随后毫不客气地打开白末他们房间的门,嚷嚷着。

“有没有看见一个女子,哦不,是男子。不对不对,是一个女扮男装的男子。”

二人静静看着这人,沉默不语。

“说话啊,有没有看到。”

白末正在打量这个人,估摸着和自己一般大,却衣着华贵,看得出来衣服的料子都与别人不同,是顶好的布料子,而头上还别着金钗,钱袋子看起来很饱满的样子啊。看来这人的生意做得挺大。

“哦,我们一直在此处饮酒,并未看见什么女子。”

“不对啊,你们这房里也没有姑娘相陪啊,你们来这里喝清酒吗?”

“对啊,我们特地来此处听荷举姑娘弹琵琶的。”

白末笑着说。

“我与你们二人一见如故,不如我留下来喝两杯。”

“不用了吧,我们再喝一会儿便回府了。”

白末假意推脱。

但是这人毫不客气地介绍起自己来。

“你们好,在下沈沦沦,见二人气宇不凡,不知可否与你们交个朋友。”

“好说好说,在下白末。这是我的主人秦方。”

秦方一言不发,只是盯着白末看,明明是相公。

“既是朋友,那你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杀刚刚那个姑娘吗?”

白末很是好奇他为什么要追杀那个姑娘。

“不是追杀,是我这妹妹实在顽劣。”

秦方:“妹妹?你们是兄妹,为什么她说你要杀她。”

“不至于不至于,我本来在这汀芷舫里有一相好的,但是我这个妹妹不但一个人来这种花柳之地,还告诉倾城姑娘我有病。”

“什么病。”

白末睁大眼睛问。

“末末,只怕他说的是花柳病。”

“哦。那是什么。”

“哎呀,反正就是一种病,说了会影响我在倾城姑娘心中高大的形象。”

“既如此,那我们便告诉你吧,你的妹妹就在这房间里,你自己找吧。”

“不必找了,我自己出来就好。”

白末这时才看清这位姑娘的长相,清清淡淡的一张脸,不施粉黛,但额间却生一颗妖冶的朱砂痣,她只是站在那里,便足以惑人心神,在明晃晃的烛光下摇曳生姿。

“你们好,我叫沈洛洛。”

“沈洛洛,你跟我一起去跟倾城说清楚。”

“不要,你一天都只知道自己出来玩,都不带上我。那个倾城不就是看上你有几个臭钱吗,你还把她像神仙一样捧着。”

“回去我就让爹把你嫁出去,烦死了。”

秦方和白末对这种吵架的场面可是不太感兴趣,眼看着二人吵了许久,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门外传来闹哄哄的声音,还有一些尖叫声。

二人相视一眼,一起起身,来到廊上。

白末拉了一个小厮的袖子,问着:“怎么回事?”

“荷举姑娘死了。”

遭了,刚刚光顾着听那两兄妹在那儿说话,没听隔壁的动静。

秦方和白末赶紧让老鸨带自己去荷举姑娘的房间。

门已经被人推开过了,可能是前来叫荷举出去的小厮之类的,进来却发现荷举已经上吊了。

她是自杀吗。

从现场的痕迹来看,白绫,凳子,都没有问题,看起来就是自杀。

不过,为什么这凳子并没有倒下,就在荷举脚边一点点的距离。

如果要自己踢开凳子自杀,凳子应该倒下,至少也应该是离双脚有一定的距离。

秦方,把她放下来。

白末注意到荷举的脸上有一道红痕,看起来是新添的。鞋子有些湿了,还沾着些新泥。

“末末,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不过据我推测,荷举姑娘应该不是自杀。”

“这位妈妈,不知那群公子还在舫中吗?”

“他们还在,不过都已经醉了,睡死过去了。”

睡死了,那便给我醒过来。

“妈妈,可否给我拿桶水来。”

秦方用力推开房门,三个人果然睡死过去了。

白末把水泼到他们脸上,冰凉的水几乎一下就泼醒了他们。

“干什么!!”

其中一个人几乎是吼出来的。

“荷举姑娘死了,你们还睡得着?”

“怎么睡不着,她死了就死了,关我们什么事。我姜有道难道还怕一个死人不成?”

不知道什么时候沈洛洛和沈沦沦跟了过来,狐假虎威似的,沈洛洛大声叫着:“姜有道,早就看不惯你了,一天天嚣张跋扈的,真当这偌大皇城都是你们姜家的了。”

“沈洛洛,你闭嘴。”沈沦沦厉声喝止。

“好,你,还有你。”姜有道指着白末和沈洛洛。

“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就敢来我这儿闹。”

“洛洛,别说了,这是姜贵妃的侄儿。得罪不起得罪不起。”

白末上前一步,走到姜有道的面前,咄咄逼人地说着:“你的鞋子上有新泥,让我看看你的手掌。”

姜有道毫不示弱:“凭什么给你看。”

秦方:“那看来便是你了,欲盖弥彰。”

另外两个公子哥文文弱弱的样子站都站不稳,眼见不关自己的事了,马上就离得远远的。

“秦方,把他给我擒住。”

白末看了一眼四周,目光定在了沈沦沦身上。

“沈兄,能过来一下吗?”

沈沦沦将信将疑地走过去。

白末拿起沈沦沦的衣服就去擦姜有道的手掌。

“果然是你。”

“末末,何处此言。”

“刚刚在荷举姑娘的房中我注意到凳子摆放的位置像是被故意设计过,那个位置,根本不可能做得到自杀。而荷举则只会在这汀芷舫的内堂中走动,脚上却沾有新泥,说明她曾经去过岸上,而脸上则有一道红痕。荷举喜好胭脂,她房中放着各式的胭脂盒子,所以如果她的脸被人接触则一定会留下一点胭脂残余。沈兄的衣服是素白色,因此稍微擦拭则可以看到。”

“说吧,为什么杀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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