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3章:刘莹的生日【上】【求收藏】(1 / 1)李广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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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悦酒店

恒悦酒店坐落在龙门镇糖厂后门,那里不仅靠近国道,还靠近市场,是一块有风有水的宝地。

恒悦酒店规模不大,楼层不高,服务也不算好,可在现在这种乱世里,它却是龙门镇最好的酒店之一。

刘莹剪了一头秀丽的学生发型,穿着一件紫色连衣裙,兴高采烈地站在门口迎接朋友们的到来。

在刘莹旁边,同样站着几位年轻的少女,她们既是闺蜜,又是同班同学。

朱红撩起自己纯黑色的长发,露出一张洁白而迷人的面孔,风儿抚过其淡蓝色裙角,将修长的身子衬托得越发精致。

朱红也是十九班的,高三坐在夜凌云前面,被全年级男生公认为第三校花。

除去校花,剩下的就是二班的黄媛媚。

很多男生觉得校花难追,时间久了之后都不得不放弃校花,改拜倒在寻常学生中的漂亮少女脚下。如果没猜错,黄媛媚是受到表白情书最多的。

夜凌云的死党莫爵桓曾经怀疑过那些男生的眼光,黄媛媚脸型圆润,年轻时是具有不可忽视的魅力,可一旦到了中年就会比不上别人,到时候那些男生还会喜欢她吗?男生们实在为自己的未来找想吗?

莫爵桓的想法不得不说是惊天动地,直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得出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黄媛媚手中玩弄着一把精致的小锤子,时不时眺望远方:“刘莹,你的朋友真多,生日派对竟然要一个酒店才能装下。”

刘莹把一个朋友请入酒店,才笑吟吟地说:“你要是对别人好一点,朋友就自然多起来了。”

黄媛媚撅起嘴,嗤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很多人都是你的追求者,你要是直接拒绝他们的表白,我们就不会站在这里没完没了地接客了。”

刘莹拉起黄媛媚的小手:“好了,大家都是同学,对同学好一点也没什么。你要是累了的话就和朱红先进去休息,等会我再给你们赔罪。”

朱红扎起头发,左右分开的刘海与其秀丽的面容相得益彰:“我还不想进去!”

黄媛媚挣脱刘莹的手,继而伸出捏住朱红的脸蛋,坏笑道:“我又没说要进去。”

朱红拍掉黄媛媚的手,不是很在乎地说:“你这坏女人,很痛的啦!”

“刘莹,你们怎么站在门口?”一道雄浑的男音在刘莹背后传来,打断了三人的对话。

黄媛媚首先反应过来,小跑过去,拍拍西装革履的吴锐,惊喜道:“吖,大个子,你今天怎么穿西装了,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吴锐摸摸后脑勺,呆傻呆傻地笑着,而目光总是不安分地在刘莹身上流走。

刘莹声音温柔道:“反正也没事,我接一会儿朋友,你先进去吧!”

“等等,大个子,我听说了你考武者了,考得怎么样?”黄媛媚脸上挂着乖萌的表情,围着比自己壮一圈的吴锐问。

一听武者,吴锐脸色就变得有些难看,不过他头脑简单,很快就又恢复了过来:“没考上!”

“没考上是什么意思?”黄媛媚追问道。

“就是没考上!”吴锐说完,带着五六个年轻人进入酒店。

黄媛媚不满道:“这也太含糊了吧,他是没考上造神学院还是什么学院都没考上……”

刘莹微笑着打断前者的抱怨:“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这人脑子不太好用。”

朱红看了一眼手表机,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低声喃喃:“他怎么还不来……”

梳理好黄媛媚的心情,刘莹回头眺望远处,恰好发现正在沉思的朱红。

刘莹把手在朱红面前摆动几次,朱红方才反应过来。

朱红看着刘莹道:“怎么了?”

“你走神了,在想什么?”

“哦,我在想凌云为什么还没有来……”朱红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洁白的脖子也涌上潮红。

刘莹抿嘴一笑,安慰道:“放心吧,我已经写信告诉他了,他一定回来的,我们再等等就是。”

“吖,小红娘,你竟然看上了夜凌云那个小武神!”黄媛媚八卦地说。

在接下来朱红和黄媛媚的对话中,时间再次过了两个小时。

距离生日的时间已经不远,刘莹不能再接客,转身回到酒店。

朱红和黄媛媚在外面停留了十分钟后,也无望地回去。

就在三人刚刚回到酒店里的时候,一辆黑色的空气能机车驶入了停车场。

车门打开,穿着迷彩服的夜凌云和张扬从里边走出,对视一笑。

这还没完,二人只等了几十秒,接着就又有八辆白色的空气能机车和四辆军用迷彩款空气能机车驶入停车场。

“兄弟们,等我电话!”张扬朝那些机车挥手道。

黑色机车是张扬的黑道兄弟,迷彩机车是边界区的特种兵兄弟,这些人来这里,只为了接下来的一件大事。

昨夜干掉留下死侍后,特种兵们为那位被死侍抓去的兄弟哀悼,夜凌云和张扬也加入其中。

休息到今天中午,夜凌云确定身上没有半点伤,城墙也没有飞行死侍来袭击才回到住所。

本来夜凌云打算空手来参加刘莹的生日的,可才刚出发,特种兵兄弟和张扬的兄弟就开着机车堵在了夜凌云家门前,并说要协助夜凌云表白,也就有了现在这种情况。

站在酒店门口,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肉眼难以计量的靓仔靓女,接着是酒店中间搭设有一个圆形舞台,在舞台之上,可见一个两米多高的奶油蛋糕。

“这是把整个酒店都包下的节奏啊!”张扬解开胸口的一个纽扣,令衣服行成V字。

夜凌云走到靠门的一张桌子边,举起一杯啤酒,轻呡了一口,继而苦着脸放下道:“好难喝,有钱人都喜欢喝这种败身子的东西。”

张扬拿过夜凌云喝过的那杯酒,一饮而尽,最后重重放下杯子道:“是男人都觉得喝酒是最能让人感到享受的事。”

夜凌云憋了一眼张扬,表示我不赞同你的说法,但他还没有想到用什么例子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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