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站得高,越要看得更远。以前的陆逊虽然其实资金也不算少,但是眼光还是比较浅,手里握着几百万的钱就已经有点自满的倾向了。
而现在,陆逊已经逐渐向着一个真正的老板转变了,这可不是说陆逊开始像很多老板那么吝啬,一心想着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陆逊现在只是眼光和行为逐渐像一个真正的老板了,之前的他只是虚有其表,有阅历的人一眼就能够看穿他的伪装。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其实这句话并不是说不要注意细节,而是强调要有大局观,一些至关重要的细节固然是要注意的,但是无伤大雅的小事,完全可以放手。
如果说陆逊很用心去经营奶茶店的话,他也许能够赚到更多的钱,但是最多也不过是一两千而已了。每个月多赚一两千,看起来是笔不错的生意,可是如果他用心经营投资公司呢?
如果行情好,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利润,跟奶茶店相比已经是百倍的利润了。
当他的资本越来越多的时候,只是执着于某一个方面,对他来说反而是限制了自己。毕竟,现在他手下的每一个产业,都有专人负责,没有必要抓得这么仔细。
其实,就算是他现在最看好的投资公司,也不需要他怎么干预了。他只要负责把握好大方向的决策,然后其他的事情都有专人来解决。
“宝贝,好久没出来一起逛逛了,你今天有空不?”陆逊不再去考虑公司的事情,而是专心跟安夏讲电话。
安夏迟疑了一下,欣然答应道,“那你等一下,我开车去接你。”
其实安夏并不是很有空,不过这些工作说实话,她其实可以不做的。
毕竟安明配备过来的女助理工作能力实在是没话说,只要安夏给了足够的权限,很多事情她完全不需要动手。之前安夏为了锻炼一下自己的能力,所以才很少用到这个女助理,现在为了偷个懒,安夏还是直接用出了这个最终武器。
虽然她知道,她偷偷溜出去这件事情会被女助理秘密报告给她爸爸,但是这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影响呢?她以后其实并不想要在安氏集团干活,她只想着要跟陆逊一起工作,最好就是在陆逊那边做个助理啦!
这样子的话,他们就不必每天都要约定时间才能够见面了。
上班不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可是见到陆逊的时候,一切的不开心,都会变成心中满满的幸福。
陆逊上车之后,安夏本来还想问陆逊要去哪里,结果陆逊先说了一声,“我想去买辆车”
安夏扑哧一笑,“我这辆车可以给你开呀,其实性能还是很不错的呀!”
陆逊摇摇头,“宝贝,我想自己买一辆,而且,你平时不是也要开车吗?”
看到陆逊的表情那么坚决,安夏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开车的时候,她心里面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傻瓜,你开车来接我不就是了?”
其实她真的不是很喜欢开车,只不过因为陆逊之前没有买车,她开车去找陆逊会比较方便一些,所以才会开车而已。如果陆逊买了车的话,那么以后她可能就不再想要开小白车出来了。
毕竟,两个人一起坐车是浪漫,分别开车就只是交通工具而已了。
就像现在,她一边开车,还能够通过车里面的镜子,偷偷窥探一下陆逊的表情。陆逊在坐车的时候喜欢看着窗外,所以安夏也喜欢在开车的时候偷看陆逊的侧脸,她看着陆逊的时候,能够切实地感受到温暖。
心里面很满,装着一个人,就不再空虚了。
“哎呀,今天好累,不想开车啦!”安夏突然将车停在了路边,对着陆逊撒娇道。
陆逊宠溺地笑笑,“那换我来开吧,你坐着睡一会,等下到了我再叫你。”
他熟练地启动汽车,驶入行车道,继续往前开。这时说累的安夏却没有闭上眼睛休息,而是时不时看一下风景,然后又偷偷地瞟陆逊一眼。
陆逊开车的时候是相当机警的,自然发现了安夏的小动作,但是他一开始没有揭穿,直到发现好几次安夏都是这样做的时候,这才出声问道,“你怎么偷偷看我呀?”
安夏的耳根微红,正想辩驳的时候,陆逊的声音又悠悠传来,“想看就光明正大地看嘛!怕什么。”
直男其实不是不会说情话,只是他们的情话实在是太动人了,怕你一下子撑不住,所以他们才不开口。天天喊你多喝热水,你还真以为他们不会说花前月下,沉鱼落雁这些文艺的话?
安夏现在直接就沦陷了,毫无抵抗能力。
如果说,渣男的情话就像是夜晚的路灯一样,让人眼前一亮,心头一暖那么直男的情话,就像是浩瀚星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星,当你埋怨黑夜的孤单时,不经意间抬头,才能够看到它的美丽和璀璨。
沉默良久,安夏才缓缓说出一句,“爱你,老公”
陆逊心跳突然间漏了一拍,差点一脚踩了刹车,但是毕竟自己心理素质还是不错,没有当场失态。
“我也爱你,老婆”
陆逊抽空摸了摸安夏的脑袋,语气很温柔。
到了4车店之后,陆逊也没有挑挑拣拣,而是听从安夏的建议,买了一辆宝马,具体什么系列陆逊也没留意,不过车型看起来很适合他的审美,安夏也挺满意的,这样就可以了。
其实对他来说,车子只是一个代步工具,真的没必要太过于执着。
现在的时代其实已经渐渐改变了,以车子来彰显自己的富有,这种行为已经越来越少。坦白地说,陆逊除非是开出一辆几百万的跑车,要不然就算买了很不错的车,从他的装扮也能够看出来他其实并不是很富有的家伙。
当然,虽然资产方面在稳步提升,但是陆逊的消费习惯这些还没有养成,真要靠外表来评价的话,最多也就是一个白领的样子。
如果说得玄幻一点,陆逊这种气质就是扮猪吃虎的绝配。要是有什么不长眼的富二代,直接就上来想要打陆逊的脸了。
不过说实话,陆逊现在的实力,要是富二代真要打脸,似乎也没办法很用力地打回去。只是,如果安夏在场的话,也没什么人不长眼地上来挑衅罢了。其实素质差的富二代不少,但是眼力差的就少了。
不管怎么说,安夏这一身打扮,显然不是什么一般家庭
原本经理看到陆逊的时候,还有些漫不经心,但是看到安夏的时候,却表现得极为热情,陆逊差点以为这里也是安夏她们家的产业了。
不过,卖车的地方,显然没有那种有眼无珠的女配,通过嘲讽陆逊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即使陆逊穿得很随意,她们表现得也很热情,虽然因为安夏的存在,看起来有些不自然,但是陆逊总体感觉还是挺舒服的。
所以,他只是简单地试驾了一下,就直接全额付款了。
“什么时候能够全部搞好?”陆逊临走前问了一句。
经理考虑了一下,很谨慎地回复,“大概半个月就能够搞好手续上牌这些了,到时候您过来提车就行。”
花钱的时候陆逊感觉倒是没什么,但是一花完钱,陆逊就感觉有点心疼了。
那可是几十万啊!
说真的,陆逊用了几十万块,好歹也盘下了一个网咖,虽然前期投入不少,但是只要能够持续盈利,陆逊觉得不是很亏。但是把这些钱花在一辆车上面,他还是略微有些心疼的。
真正的大额消费,这才刚刚开始呢!
这次陆逊没有带安夏去其他地方,而是直接去了一个西餐厅,今天他穿的是西装,虽然感觉有点拘束,但是不吃一次西餐,穿这一身衣服就没什么意义了。
陆逊以前可能会怕出丑,所以会刻意避开这些自己不了解的领域,但是现在嘛,其实无所谓了。
毕竟,安夏是不会介意他出丑的,甚至看到陆逊出丑的时候,她还会觉得有点好笑。不过,安夏会耐心地教导他,所以陆逊才会觉得没有什么关系。就像是以前学英语的时候,他总是担心自己有口音或者什么的,但是有一个老师跟他说了一下,语言只是沟通的工具
既然如此,为什么一定要这么追求纯正呢?当你说的话能够让对面听懂,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同理,西餐礼仪也是一样的,不会就是不会,学习就好,没必要因为不会,或者怕出丑,就刻意避开。
学多一些总是没有坏处的,陆逊以后总会用得上。
典型的学生思维,就是会担心自己做得不够好,但是真正开始接触社会的时候,就应该理解,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要去尝试,要试错,才会有提高的,总是因为担心自己没准备好,做得不好而不去尝试,那么就永远做不好。
本来陆逊以为这一顿饭一定是很容易出错的,但是真正坐在椅子上的时候,他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事实上,可能是安夏实在是做得太周到了,陆逊完全没感觉有什么西餐礼仪要遵守。
毕竟,菜是安夏点的,这点就已经符合了女士优先的原则,然后吃的时候用刀跟叉子,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简单地说,他看着安夏怎么做,然后照做就是了。
全程安夏没有刻意提点什么,但是陆逊就是学会了安夏的那种从容。
虽然从安夏的角度来看,陆逊还有不少地方没做好,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西餐厅的服务员并没有多管闲事的习惯,就算你自带了筷子来吃,他们可能也就是一笑了之。至于你说你西餐礼仪没做好?拜托,别人又不会上来纠正你的行为,只要你没有打扰到别人,也没有邋遢到影响市容,谁会管你呢?
陆逊用餐巾擦了擦嘴,这才开始享用面前的甜品。
嗯,有点甜过头了,好腻。
可是看到安夏吃得很开心的样子,陆逊也没办法说什么,只能够硬着头皮吃了下去。
“感觉好不好?”安夏能够看出来陆逊是第一次过来这里吃饭,所以才问这个问题。
陆逊微微犹豫了一下,但是还是如实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中餐厅。”
他喜欢那份喧闹,那份自然。
“在这里我坐得笔直,穿着笔挺的西装,然后一板一眼地切牛排,如果不是因为我不能喝酒,我可能还得要慢慢地品一杯红酒。”陆逊解下餐巾,有点遗憾地说道。
“可是我感觉并不是那么快乐,虽然这里的东西确实挺好吃,可是我还是不喜欢。我喜欢坐在一起吃饭聊天,我喜欢中餐厅那种气氛。”
安夏微微一笑,“那我们以后就去中餐厅呀!”
陆逊有点惊讶,“我以为你们会比较喜欢西餐厅的。”
安夏能够了解陆逊口中的你们指的是谁,其实也就是安夏跟她的闺蜜,也许白凌烟会比较喜欢西餐厅这种环境,毕竟她比较骄傲,在西餐厅吃饭会有些距离感,她觉得很适合自己。
不过,安夏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偏向性,而且她出生的年代,已经渐渐找回了民族的自豪感,无需盲目崇拜外来的东西,就像语言仅仅只是沟通工具一样,没有高下优劣之分。
如果要说有的话,英语也真的没有高级到哪里去。
剥离掉这层优越的外壳之后,西餐,其实也只是一种饮食文化而已。不喜欢,那就不来呀。
安夏看着陆逊的眼睛,“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陆逊有点猝不及防,这下到他的耳根变红了,有点结巴地说出了一句话,“这,这就是,夫唱妇随?”
安夏本来很认真地讲出了这句情话,结果被陆逊这句话直接破功了,差点笑出声了。
不过,她想了想,还是笑着点了点头,轻轻地说道,“是呀,这就是夫唱妇随,老公”
今年夏天有点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