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和钟强漫无目地并肩走在叶城的大路上。
热闹的街市与他们毫不相关。
“那个……我是有对象的。”
林婉率先开口,告诉钟强她已经名花有主,替沈安朗宣示主权。
避免更多的麻烦。
钟强十分自然地笑:“没事,交个朋友罢了。谁不乐意和漂亮女孩做朋友呢?”
“感情这事儿嘛,就是强扭的瓜子不甜。你不钟意我,我怎么着也没有用。”
“所以,交个朋友,我们相处得自然点儿。我好跟爹交差。”
钟强这话一出,林婉便对他彻底改观。
林婉本以为钟强是个只会死读书的木头书生,没想到他三观还挺正的。
这个朋友,她是要交定了。
爱情与友情是两回事。
林婉不可能因为沈安朗一个人,而去放弃建立其他的友情。
她认为,这个爱情观是片面的。
林婉向钟强伸出表示友谊的手:“兄弟,你这三观挺正呀。”
“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喔。”
朋友多了,路好走嘛。
人际关系算是在人生道路上顺利行走的指明灯。
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是如此。
特别是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特别需要友好的人际关系。
可以更好地交换资源、介绍资源,利己同样利他。总之可以赚更多的钱。
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钟强看了看摆在他面前的手,友好地握上。
只一秒,林婉便迅速地松开了。
林婉道:“大清早的,布庄会开门做生意吗?”
布庄是沈朝卖衣服的地方——布庄既卖布料,也可以把布料加工成成衣。
林婉刚从枫树林离开,到京城时,就拿当沈安朗的玉佩的银子买过衣服。
所以,她对此略知一二。
钟强:“开的开的,叶城的布庄很早就开门了。”
“你要买衣服?”
林婉笑了笑:“是的,还麻烦钟兄领我去一趟。”
林婉很久没有买过衣服了。
何况,现在她在叶城。
沈安朗母妃的府上没有她的衣服。她只好穿着曾在府上工作的婢女的衣服,还算合身。
但衣服颜色十分浅淡,不合她的欢心。
正好,沈安朗给了钱。
那就,买买买呗。
钟强问道:“婉婉不是叶城人吧?听你这口音可不像是叶城口音。”
林婉默了默,她是南方人。
家乡的地名说出来,若是沈朝不存在这个地方,必然显得奇怪极了。
她道:“我是京城人。”
钟强疑惑:“我曾去过京城。京城人的口音也不是如此……”
林婉:“……”
至于打破砂锅问到底吗?
得个答案就差不多了呗。
他是想当书生还是侦探啊?
林婉扯了个沈安朗出来当借口:“因为我的未婚夫是京城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嘛。”
“我自然也是京城人了。”
钟强的面色未变,语气也十分自然:“你和你的未婚夫感情很好吧?”
林婉的脑海浮现出沈安朗的脸庞,她撇了撇嘴,随口道:“还好吧,长得挺俊,人还算大方。”
话语间没有提及他们二人间的感情如何深厚。
或许是林婉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