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起初还咬牙忍着,他便愈发恼怒,咬的重了些。
林知夏的身子吃痛地缩做一团,轻轻颤抖,发出猫儿般委屈呼痛的声音,雾蒙蒙地桃花眼,无辜慌乱地望着他。
“齐哥哥……”
齐钰这才满意地放过她。
林知夏白瓷般的脖颈上,印着一个情靡的牙印,像白瓷染上了胭脂梅。殷红的小嘴委屈地紧抿,一双桃花眼水光盈盈,染着如他一般的慌乱和无措。
他这才觉得解恨了些,竟觉得坏婆娘这张脸,看起来还有点舒服。
他冷哼一声,走到炕上,默然睡觉。
只留下林知夏端着搪瓷洗脚盆,一脸懵。
她轻轻抚上自己脖颈上,齐钰刚才咬过的地方。
不算痛,却莫名滚烫,似还残留着男人咬她时,那种头皮发麻的触感。
莫非……这是齐钰在警告她?
下次倘若再犯,就咬断她脖子?
林知夏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颤。
林知夏回到了西厢。
却不知,东厢里,一夜无眠。
初夏夜里寒凉,他却觉得身子燥热的很,像是藏了团火,一遍遍地煎熬着他。林知夏嫣红的嘴唇,停留在他唇上的触感,像入了魔般,挥之不去。
他烦躁起身。
却见烟雾朦胧的月光,从纱窗里涌入,结婚当日贴在墙上的双喜珲春,在月色当中若隐若现。
他似又看到了那双晶莹明亮的桃花眼,在这沉沉的月色里,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齐钰喉结微动,喝了一口搪瓷杯中已经凉透的水。
真是个坏婆娘。
*
次日。
林知夏醒来,发现晨晨还在炕上睡着。
她起身时不小心将枕头碰了下来,便发现枕头下有个玉坠。
这好像是原身父母留给她的遗物,小说里没有详提,只说后来突然找不到了。
林知夏将玉坠拿在手中打量。
玉质很普通,呈黄绿色,杂质颇多,上面刻了一个夏字。
林知夏惊住了。
这竟然是韩福宝最大的金手指,避水玉坠!
小说里,韩福宝是在镇上的旧货市场淘到这枚玉坠,当时看小说时,她还纳闷,为什么这枚玉坠上会刻着一个“夏”字。
为什么原身失踪的玉坠,韩福宝会在旧货市场上买到?
林知夏隐隐察觉到,小说剧情,似乎和现实有些偏差,她一时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好是坏。
林知夏按照书中激活玉坠的方法,咬破了手指,将血滴在玉坠之上。
原本斑驳的玉质,却忽然闪过灵光,将那滴血完全吸收。
之后,玉坠又恢复了原样。
林知夏得到了玉坠,心痒难耐,迫不及待想要去尝试一番。
齐钰晨练还未回来,吃过早饭,盯着晨晨喝了牛奶,作为奖励给了晨晨两颗奶糖,便领着晨晨出门了。
一出门,她是真切感受到了原身美貌的冲击。
一路上,不管是吵架的、洗衣服的、田里干活的,只要看到林知夏就忘了手里的活儿。
人都走了老远了,目光还依依不舍的追着她。
王奶奶在地里干活,看到林知夏:“林丫头,你要去后山啊?”
王奶奶是村支书娘,多次评为先进个人,在村里德高望重,谁见了都得敬重几分。
“怎么了,王奶奶。”林知夏笑着问。
王奶奶放下锄头,劝道:“丫头,千万别去后山,后山闹鬼哩!三十五年前,战乱的时候,鬼子在后山池塘旁边,杀了很多逃难的人,那个地方怨气不散,阴气重的很!”
林知夏却是根本不信这些。
《我在八零当首富》这本小说虽然才连载到50万字,但全篇就是讲男主怎么发财致富,完全就没有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王奶奶,现在是改革开放新时代,那些牛鬼蛇神早就被打倒了,我们现在要崇尚科学。”
王奶奶着急:“是真的,前几年我还在池塘边,看到个穿中山装的年轻男人,说要送我生日礼物。我一眨眼,那个人就不见了!把老婆子我吓的差点没晕过去哩!”
林知夏知道王奶奶是一片好心,便笑道:“王奶奶,您放心,后山不是有个香火鼎盛的寺庙么?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都被镇住了。”
告别了王奶奶,林知夏牵着晨晨往山里走去。
韩福宝在地里割草,听着旁边的妇女,喋喋不休地讨论着林知夏生的多俊,唇边勾起一抹冷笑。
不过是个庸俗花瓶罢了。
抬头,她便看到林知夏的大伯,齐大山懒懒散散地走来,似乎是准备去公社上工。
她眼睛一亮,走了上去。
“齐叔叔。”
“福宝妹子,找叔叔啥事儿啊。”
齐大山垂涎地看着韩福宝秀美的脸庞,口水都快流了出来,眼珠子恨不得黏在韩福宝脸上。
韩福宝心里一阵作呕,脸上却笑道:
“我刚看到林姐姐一个人去后山了,齐叔叔你也知道后山人迹罕至,要是出了什么事就不好了。”
林知夏,一个人!
林大山迅速抓住了重点。
后山据说闹鬼,几乎没人会去,就算真发生了什么,就是喊破了喉咙也没人知道!
齐大山越想内心就越火热,他早就垂涎这个美貌的侄媳妇很久了,他老婆郑晓丽丑的跟个倭瓜似的,让他倒尽了胃口。
“听说山里有狼出没,侄媳妇在山里遇到狼可咋办,我去山里看看。”
说着,齐大山便急吼吼地往后山跑去。
韩福宝笑了笑,又慢条斯理地去找齐大山的老婆,郑晓丽。
郑晓丽正和一群妇女在地里锄草,见了韩福宝,郑晓丽一脸不悦。
在她眼中,所有长的漂亮的年轻女娃都是狐媚子,她可没忘记,自己男人看着韩福宝口水都快流出来的馋样。
韩福宝宛如未曾发现郑晓丽的敌意,笑道:“婶子,我刚看到齐叔叔和林知夏往后山去了。”
“什么?我男人跟林知夏走了?”
郑晓丽一听,立刻急了,拎着锄头冲到韩福宝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