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眠没死,哦,或者说是没死透。
从高达十几层的酒店摔下,即使是红眼丧尸也会被摔得七零八落,肉身解体。
也许是得益于他吞吃过马德彪的体液和鲜血,或者还有那只胖子丧尸的血肉,反正经过强化后的身体骨骼到底经受住强大的重力,没有第一时间四分五裂。
刚才在楼顶时,那个中年男人看似漠不经心,自始至终也只瞟了他一眼。
可陈眠知道,那股强横的脑电波,一直在自己脑中试探,试探查看他的记忆和一切。
陈眠极力抵抗着,那来自远古的狩猎本能告诉他:绝不能屈服!你才这是世上最独特的异类!
于是,他用尽自己的一切抵挡着中年男人的入侵,就连那时尚美女划破他的皮肤,将他的心脏露出一角时,陈眠都没有反应。
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机会,那就是当他们被某件事物吸引时,自己才有逃出生天的机会!
至于时尚美女当时的惊呼,陈眠不怎么在乎,进化、异变,还有种种一切,他都不在乎了。
他只想,逃出去,活下去。
自由落体带来的损伤很直观:
陈眠的一条胳膊被摔断了,被那个妖魅美女划破的胸口也摔成了撕裂伤,皮肉血管裸露在外,触目惊心。
除此以外,他感觉自己四肢的骨骼也受到了重创,连从地上爬起来都格外吃力。
可是,他不得不爬,因为那股强横的脑电波正在对他发令:
回来,给我回来!
一边拼命抑制住听命返回的冲动,陈眠一边用剩下的手掌抠住地面砖缝,缓缓朝远离酒店的方向爬去。
“我要活下去,我要活下去!”
他感觉眼皮坠地,每挪动一次,脑中的意识似乎都在慢慢变淡。
“我是未来的丧尸之王,绝不会任人宰割,受人驱使!”
他一遍遍重复着这两句话,试图从中汲取某种力量,支撑着他那随时都可能熄灭的意识。
忽然
“他还没死,在那里快追!我要把他的心脏像鹅肝那样憋成十倍大,在极度痛苦中生咬,活撕!”
“看我的吧!他逃不了”
女人恶毒的诅咒,还有那个瘦个青年的信誓旦旦,让越爬越慢的陈眠一阵焦急。
“哐铛!”
仍在挣扎抠砖缝的手臂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清脆悦耳。
陈眠努力积攒力气睁开眼皮,一道锈迹斑斑的铁栏杆映入眼帘。
“哦,这是以前人类建造的下水道,又窄又小臭气熏天,里面不是苍蝇就是老鼠,被所有人类嫌弃。”他脑中飞快地闪过这些念头。
但当身体刚刚爬过铁栏杆时,他就停住了。
强横的脑电波越来越暴戾,追逐可能也就越来越近了。
而他仅凭唯一一只完整的手臂,是绝对无法逃脱的。
陈眠安静了片刻后,突然猛地抓住那道铁栏杆一扯,一个黑洞洞的下水道就露出真容。
没有丝毫犹豫,他就像跳水运动员一样,头朝下地栽了进去。
中年男人一伙给陈眠的感受是:强大的脑电波,敏捷飘逸的身手,还有打扮时尚的外表。
这一切似乎都说明了一个关键点享受和优雅。
臭气熏天的下水道或许对普通丧尸、红眼丧尸还有自己而言,并不是什么肮脏的去处。
“可如果是进化到更一级,拥有了五感六觉甚至精神追求的丧尸呢?他们会不会像普通丧尸一样,一头扎进这污浊的下水道?”
于是,陈眠便带着这种侥幸心理,义无反顾地钻进了下水道。
“咕咚!”
黏稠的排泄物,有些发霉发绿的恶心浑浊物,还有污黑的脏水将圆形的排水道占据了五分之四。
所幸此时的陈眠还没有恢复嗅觉和味觉,不然极可能被这股浓浓的恶臭给熏死。
从排泄物中探出脑袋,陈眠试着放平身体,用手臂轻轻划动周围的杂物,搅出了丝丝肉眼可见的青烟。
没有路标指引,也没有出口亮光可以判断,他只能随便选择了一个方向,开始游动身体。
不久后,几道被放大的脚步声和议论声隐约响起。
“该死的!你真的看见他跳进去了?”
“没错,二姐你看这下水道的栏杆都被他扯弯了!”
“大哥你说怎么办?我们我们谁去追啊?”
“”
“小三,要不你把衣服脱了去追吧!如果追到他,二姐我把他的下身还有四肢都留给你,我只要他的心脏!”
“卧槽二姐,你不至于吧!我可是一表人才玉树临风的天京浪子,虽然成了丧尸改了伙食,可不代表我能钻下水道啊!我看他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什么下身四肢还有心脏的,小弟我统统不要!”
“你!”
“不要吵了!他竟然能抵挡我的命令,想必一定有过人之处!小三,你去搜索刚才那家酒店老二,你沿着下水道用超能力跟踪他!我这就放出那边体育馆的丧尸,让它们来钻!”
“大哥,好主意啊!我这就去找!”
“还是大哥聪明,看来上次的那只漂亮女丧尸没白吃,咯咯咯!”
脚步声渐远,唯有一道稍弱于中年男人的脑电波,还在不停地呼唤念叨着。
“你在哪里?放心,我只是想吃你的心脏!丧尸失去了心脏也一样能活下去,只不过会丧失一丢丢能力!咯咯咯,不如这样吧只要你出来,我呢可以让你爽一爽,哎呀对不起!我忘了你们男丧尸没已经有那种能力了,嘻嘻嘻”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名字,还有我的经历,你想听吗?你愿意听吗?快回来,快回到我的怀里吧!”
“这样吧,我先妥协!其实我以前很幸福,我有一个特别爱我的丈夫,还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儿子。
新世界出现时哎呀,忘了告诉你了,我们把人类口中的丧尸末日称为新世界,嘻嘻嘻这个名字是不是不错呀?
新世界出现时我就变成了丧尸,我丈夫为了养我就把整栋楼都封死了!他说外面太乱,万一我走丢了就再也回找不来了
最开始时,他不知道丧尸很久不吃东西都不会死!于是,他就把邻居家的猫呀狗呀统统捉来给我吃!你知道吗,那些动物难吃死了,它们的血液不黏稠,它们的肉也不爽口,还净是小肉刺和小骨头,我经常气得想活吃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