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智者塔在维卡西亚人心目很神圣,卫兵并没帮他通报:“赶紧走,这里是谁都能来的?”
事实上,林琅穿得太普通。智者踏是贵族才能进去的地方。
林琅看卫兵长矛逼过来了,只好另想办法。
他真非要进去,这点卫兵根本拦不住。只不过,他是来求助的,不是来求气的。
智者塔里的智者不仅是令人尊敬的有大智慧的人,更加是魔法或者斗气修为很高的人。
他要是闯进去,过卫兵这关,面对里面的智者难道也打?
打不打得赢不是关键,关键是闯进去和被允许进去是两码事。
他闯进去了,在所有维卡西亚人眼里,就是亵渎和冒犯了他们的信仰。
特别是对智者塔里的人而言。他冒失闯进去了,对方最大的可能就是直接跟他拼命。
这会进不去,他只好等待。
再过一段时间,就是大草原最重要的节日。到时,智者塔会向所有人开放。
反正也没几天了,他到时再找机会就是了。
“客人,是卖东西还买东西?”
林琅扛着一个大包,走进一家货栈式商铺。一个穿着东方服饰的商人笑面迎人。
“听说你们收的皮毛?”林琅将大包放地面上。“大角雪羊的皮毛,你们收不收?”
商人眼一亮,忙说:“收,当然收。如果皮草做得好,价格绝不亏待这位兄弟。”
林琅二话不说,打来大包裹,里面都是大角雪羊皮。都是他在那个深坑附近打的。
商人取了一张,铺在草席上。蹲着摩挲着毛发,又搓揉了一阵,感觉柔软浓密。这皮革硝得很好。
然后又翻过来,仔细检查皮革。只头部多一个孔。而且很小。
商人心里赞叹,确实是好皮毛。
共有二十八张羊皮,他都仔细检查过。
“这位兄弟,这些都是好货色。每张两个紫金币,我收了。”
林琅笑吟吟,说:“这个价低了。”
商人看他一副再给你一个机会,笑着说:“两个紫金币价格不低了。整个维卡西亚也找不到更高的价。”
“确实找不到超过两个紫金币的价。不过同样找不到二十八张雪羊皮。”林琅笑吟吟说。“一张这样的雪羊皮带回东部,价格少说也要翻上几番。”
商人心里错愕,面上不显,含笑说:“兄弟说笑。我们来回行商,实则也就赚个跑腿钱。哪来的几番?”他顿了一下。“每张再加五个秘银币,这是我们能出的最高价了。”
林琅摇头:“二十个紫金币。如果你嫌贵,我找别人卖。”说着开始动手将羊皮折叠放好。
商人听到他的报价,心里一跳。不是说二十个紫金币这个价格吓人,而是这个报价很大胆。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报价这么大胆的维卡西亚人。
他沉吟着。
林琅手上不慢,丝毫没有妆模作样的意思。
眼看着他要将羊皮打包好了,商人才说:“兄弟,二十个紫金币,这个价格实在太高。我们回到东部可就亏本了。”
林琅将大包裹打包好,扛起来说:“能带二十多张学羊皮回去,你们就已经赚了。”
说着抬脚就走。
商人听了这句话,就知道是遇到明白人了。
看真要走了,他连忙上前拦住说:“兄弟,兄弟。莫急着走。你怎么也要给我一个考虑时间啊。十个紫金币,成交。”
雪羊,并非是什么了不得的魔兽。它甚至不是魔兽。因为没有魔核。
但是它对于人来说很稀有,而且很受追捧。
雪羊皮毛通体洁白,没有一丝杂毛。而且毛发柔软,保温性非常好。是深受东部贵妇人贵族小姐喜爱。只不过,这种皮草却很少见。
雪羊终生生活在雪山深处。雪山中危险重重,它们在山地里健步如飞,猎人极少能猎到。而有本事能捉到它们的人,绝对不会是猎人,不会专门去捉它们,捉到了也不会卖。
一年也收不到几张,经常一张都收不到。
所以林琅说得没错。只要带着这些雪羊皮回到东部,他是稳赚的。而且会狠赚一笔。
如果是一两张学羊皮,带回去通常只能在制作皮草时做一些修饰。但如果有足够的量做成整件的皮草,价格机会飙升。
两年前,据说有一件雪羊皮斗篷,卖了一千八百紫金币。那最多只用了五张学羊皮。
而这里有二十八张。那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好的雪羊皮草,市面上极少见。绝对是送礼佳品。
二十八张雪羊皮,换了五百六十个紫金币。
商人虽然赚少了许多,但依然心满意足:“兄弟,日后如果你还猎到雪羊,只要质量都能像这样的。不管多少都给这个价。不过还请兄弟不要对外说。不然我对其他同行就难交代了。”
林琅笑着点头:“同行如冤家,这个我懂。”
“同行如冤家!”商人呵呵笑说。“兄弟看得通透。”这果然是个明白人啊。
看着林琅的黑眼睛,商人笑说:“兄弟果然不是寻常人。”
林琅笑了笑,又从行囊中取出一个布袋,打开了:“店家收不收魔核?”
商人看到袋子里的魔核,他也算是识货的,看到其中一颗的透明度,心里吸了一口气,重重点头:“收,当然收!”
看这块魔核和颜色,应该是八阶以上的水系魔兽的魔核。
这比学羊皮更可遇不可求
遇到了还错过,做梦都要后悔死。
魔核没有固定的价格,商人请出背后的老板,谈了一阵子价的,将林琅拿出来的二十几颗魔核以五千八百紫金币收了。
林琅那个商店后,还谨慎地留意有没有尾巴跟着。
结果让他很满意。
他的武力形式与这个世界不同。灵元外放,可以探查方圆百多丈范围。这个感知范围,可以称得上是人体雷达了。
其实他也太过小心了。那颗让商人倒吸一口凉气的魔核,来自雪枭。雪枭在这个世界的评级,属于八阶魔兽。
能杀死一头八阶魔兽的人,没有几个商人愿意为敌。捧着还来不及呢。
所以谁还敢派人跟踪,难道你还想跟一个至少八阶魔法师或者斗士玩黑吃黑?
寿星吃砒霜呢?
没人跟踪,他就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将装钱的大袋子塞进须弥手环,然后像个没事人似的转到另外一条街上。
这条街是另外一大类货物的集散地。
草药。
这个魔法世界的医学非常落后。也许是因为魔法的存在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能应用魔力使得这里的人类对神控制这个世界的一切这个观点深信不疑。
他们相信,只有信仰神灵。才能获得力量、生命。
所以医学不重要。
维卡西亚的医学体系,是巫医。就是跳大神。
不过他们跳大神的人,都是有一定的魔法能力。可以利用魔法给人提供一点生命力。用地球人的说法,就是提高一定程度的免疫力。
但免疫力不是万能的。所以这里的病人的生死,被认为是神的意志。
这与凌忧界的医学体系完全不同。
凌忧界的哲学,并不是神学。他们承认神的存在,但不认为神掌控一切,而是认为神制定了规则,也就是天道。人要遵循天道行事。
不过在凌忧界的哲学中,天道也不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各有各的理解。
有大道无形的说法。
这就让凌忧界在一定约束范围内,呈现百花争鸣的状态。医学也有发展的空间。
而这个世界呢?
医学不是没有,也有素医。
素医是什么?
就是没有魔法,用草药制作成药水治病的行医人员。
但本质上依然是利用魔法力来治病。因为素医使用的草药,都是被认为带有魔力的。
在林琅看来,魔力本质上就是灵元。
正是因为这些素医,在这个以武力为尊的世界形成了一套独特医药学体系。
草药不仅可以制作治病药水,还能制作在一定时间内提升或者回复魔力或者斗气的药水而且这个才是发展的主要方向。
林琅在打这个注意。
在雪山中,在走出雪山的路上。他也发现这个世界的一些东西,对地球人有很不错的效果。
无聊之余,也收集了一些。
走出雪山后,大草原中草药更多。他就是利用那些草药的药性制作了几种药水,又建议深埋火化死者和病死的动物尸体,消灭传播治病的蚊子,然后就治好一场会人畜共患的流行病。
那其实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流行病,只要有对症的抗菌药物,和掐断传播途径就很容易扑灭。但对这个世界落后的医疗体系而言,那就是死亡率极高的瘟疫。
他出手治病,不仅仅是圣母病发作。取得本地人信任的目的才是关键。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次出手,让他对大草原不少药材的药性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同时在治病期间,他还收到不少各个部落送来的草药不管是不是用于治疗瘟疫的,只要他说的都一个马队一个马队送来了。
那些草药,自然都让他收进了须弥手环。
那就当做是他的出诊费了。
他现在就是想制作几种药水。但他想要制作的药水,药材还不够。
不仅药材不够,甚至还不清楚需要什么样的药材。自然也还不确定要制作什么样的药水。
换句话说,他就是在碰运气。
大草原里收到的草药虽多,须弥手环还有不少来自凌忧界药材也可以用。但那些药材都还不足以制作出他心目中的药水。
他想去草药街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发现适合的药材。
逛了几家药店,并无发现。林琅也没泄气。因为这一条街有上百家这样的店铺,还有不少在街道两边摆卖的摊贩。
他在街边一个摊子上发现一堆带着环楞的动物角。
他不知道是不是药材,但这种黑色的长直角,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会摆在摊上,应该也是药材吧。
走过去蹲下,拿起一根:“这是什么角?”这好像是实心的角啊。
“是黑面驼的角。熬水喝了能解暑。”
黑面驼?
没听过!
林琅看了看角的根部,发现并不是锯断的,也不是敲断,更像自动脱落的断口周围还有一圈绒毛。断茬也很规则。
他用指甲在断茬刮了一点粉末,放进嘴巴吞了下去。
体内用灵元加速吸收,然后探查它对人体的作用。
无毒有退烧的作用,还能刺激淋巴细胞再生,应该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好像也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不过他的身体因为灵元的存在,其实不能作为一个试药标准。具体的药效还要找病人试一试。
但那已经足够了。
这角的药效也只够了。虽然不知道能通过搭配能配制出什么样的药,但作为主药至少也可以做出退烧药了。对这个世界的人类应该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发烧,在这个世界同样属于高死亡率的疾病。
林琅决定买了:“这怎么卖?”
“一个秘银两对。”
林琅瞧瞧这一堆,应该有三四十对,就说:“两个紫金币,我全买了。”
小贩心算了一下,同意了。
用绳子扎好,小贩又问:“兄弟还要吗?我家里还有。”
林琅想了想,说:“还有多少?”
“还有很多,有一屋子。都是去年在冬天在大草原里捡来的,都是新鲜的。”
林琅心想果然是自行脱落的,不过这东西也不贵,就说:“一个秘银四对,如果你愿意,我就都要了。”
小贩连连点头:“愿意愿意。我这就回家,不过要明天才能拉来。”说这小心翼翼看着林琅。就担心因为时间问题做不成这个买卖。
这种黑面驼角,是他们这些部落用来熬水喝的,比较解渴。想卖去药店,却又没人愿意收。
以往每年他都会来卖,但一次集市也卖不出多少。
这下能将一整年收集的都卖掉,能比他家一年养的牲畜收入都高了。
林琅也不急着离开这个城市,说了自己的现在的住址,又说:“你拉来了,就去找我。”
小贩千恩万谢牵着马走了。
林琅又逛了一会,又是在摊贩中见着之前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
他手里拿着一个像是猴头菇一样的东西,但小一点。也没有那么多绒毛。
颜色惨白,如果不是拿在手里,看着还以为是石膏做的呢。
“这个啊,是我们那疙瘩的特产。叫做骨包包,别看它长得不好看,用水熬烂了,可以治红皮。”
红皮,林琅知道。本地人将皮癣都称之为红皮。
这是外用药?
林琅同样用指甲,不过这次是掐的。
掐了一点,这分明是一种菌类。
菌类可能有毒,不能乱吃。特别是在大草原,本地人完全不吃菌类。
林琅在大草原驻留了一个多月,就看到过大草原长着不下百种蘑菇,但人畜都不吃。林琅倒是收了不少。不管是有毒无毒都收。
对于一个医生而言,毒也可以做成药,而药有时候也可能是毒。
不过他也没吃过。因为大草原里没有做汤的工具,也不炒菜。除了烤肉就是烤肉。想吃素的,同样是烤的。夹在烤肉里一起烤。
有蔬菜吃,林琅也就懒得惊世骇俗非要吃蘑菇。
现在看到这种奇怪的蘑菇,他也想起收的那些蘑菇了。也想起喜欢吃幻境里出产的蘑菇的邱馨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