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二章 总算是结束了(1 / 1)宅小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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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叫什么?”

有一个胡人守卫在听到袁守义自称阿禄禅时出声质问,

袁守义依旧回答:“阿禄禅。”

“不可能!”胡人反驳:“阿禄禅在的那个斥候小队已经全死了,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的尸体!”

暗哨?

袁守义心中了然,看来赫连雄不但有设置明面上的哨卡,还在周围交错布置了暗哨。

“你有看见我死掉吗?”袁守义反驳。

胡人哑然,他确实没看见阿禄禅的尸体。

那些尸首血肉模糊,根本分辨不出来身份,只能够从衣着和大致相貌上推测出是前去大周的探子。

“那也不应该有这么多人。”胡人依旧抱着质疑的态度,毕竟这队人马实在是太多了,三百多号人,清一色骑着大周的马匹。

“我们被大周骑兵追杀,不得已才一起行动,”袁守义随口扯了个借口,“兄弟,我们都很累了,需要休息。”

胡人再三犹豫,最终还是让开路,放他们同行。

此处关卡,进去后仍然是胡人北部大营。

他们又回来了。

这一回,北部大营的人数不再是像夜里那般稀少。

袁守义远远望去,看到无数胡人正在修建昨夜里被焚毁的帐篷。

粗略估计,眼前的有四千余人,推测下来,北部大营应该有两万来号士卒。

多着皮甲,用长戈和刀,装备不算精良。

“大人,那是什么?”身旁的将领抬手指着大营内。

他指的方向,由于相距较远,只能看见十几个漆黑的小点,与胡人那般土黄色还动来动去的小人象相比起来十分显眼。

袁守义顺着看去,仔细分辨。

“是我大周的将士!”

他看清了,那些就是昨夜因为失去马匹,被迫留下来断后的骑兵。

此时他们都被绑在一根根木桩上,忍受着皮肉之苦。

救,还是不救?

袁守义心中也一时犯难。

如果去救,就意味着要带这帮弟兄去冲北部大营,搞不好人没救下来,他们也得再搭进去几个,不明智。

如果不救,就眼睁睁地看着弟兄们受苦受难……不仁义!

将领也明白袁守义心中的矛盾,只站在一旁静默不发生。

他心里有打算,如果袁副官下令救人,他绝不多说二话!

如果不救,他也不会责怪袁守义,因为他知道一时的热血上头并不是明智之选。

“试一试,有机会一定要救下来!”袁守义回首扫视身后众军士。

大周人相比胡人来说,身形要瘦小许多,现在是里头穿铠甲,外头套皮衣,才与胡人身形相差无几。

只不顾苗空空与花吱太过显眼,比起其他人来说,她们即使套上皮甲,也要苗条太多。混在人群里尚且难以分辨,如果单独挑出来,绝对会惹人怀疑。

袁守义挑出十几名看起来最魁梧的汉子。

“其余人,找些枝条绑在马尾上,去另一侧制造混乱,动静越大越好!”

“是!”

……

周康是负责断后的骑兵之一,此时他正被绑在木桩上,动弹不得,忍受风吹日晒。

但他并不怨恨,相反,他认为自己死得其所。

他出身贫寒,虽然有妻有子,但常年戍边未曾见面。每年只得随几封家书寄些银两回去。

钱不多,想必妻子的生活会很拮据。

如果自己能战死沙场,按照袁副官的承诺,以后家人的生活兴许能好过一点。

周康扭头看向旁边,相距一丈远,是另一个被绑起来的弟兄。他的左胳膊被胡人卸掉了,破碎的衣料下是一大块模糊的血肉,肉眼可见一些蝇冲叮咬。

“喂。”周康出声,但对方垂直脑袋却毫无回应。

受伤太严重,应该已经先走一步了。

自己是不是也快了?

周康昂起头,咂吧着干裂的嘴唇。

春天里的太阳通常是温暖的,但是在这片黄土地上,即使是春天的太阳也会毒烈的要人性命。

阳光炙烤在皮肤上,周康知道这是胡人最爱用的刑罚,简单又省心。

就跟挂腊肠一般,把人绑在太阳底下好好晒一晒,既不会让人很快死去,又能慢慢折磨。

他身上的铠甲都被扒干净了,大周的鱼鳞铠是胡人勇士最爱的防具,毕竟胡人的生产能力远不如大周。

正当周康的思维越发地飘渺混乱,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眼前是一众马队,十几人,身上是胡人的衣物,脸上糊着血泥。

他们持着刀,朝自己斩来!

呵,终于肯动手杀了吗?

周康坦然一笑。

“嗤。”

他只觉身上一松,接着一只有力的打手将自己提起来。

定晴一看,捆缚的麻绳散落在木桩旁边,而自己已经在一匹战马上头,坐在眼前这个“胡人”身后。

“兄弟,”前头‘胡人’开口竟然说的是纯正的大周语,“撑住,我们马上回家!”

前头人转头,咧嘴一笑。

虽然他面上混着血污,但是周康又怎么会认不出他是袁副官!

心中苦涩。

本以为死了挺好,没想到又有了活的希望。

看来,又得亲自给家里寄银两了。

袁守义回头,见人都已救下,当即下令迅速逃离。

等那些被吸引去的胡人士卒反应过来,他们可就危险了!

冲出大营,一路上顺手斩杀几名欲要阻拦的胡人。

先前进来时,他们冒充是胡人骑兵,骗守卫搬开拒马,便迅速行动,才有此番顺利。

向东折去,奔出十几里外后,才在一处地方与另外三百余号人马汇合。

负责吸引人马的将领报告道:“后面追兵甩开了。”

“很好,”袁守义点头,“暂时休息,大家可以把胡人的衣服脱了。”

“嗨,这身皮真是臭死我了!”

穿上的时候小心翼翼,脱的时候就无所谓了,直接用刀刮烂衣物,该扯得扯该扔的扔,没什么好稀罕的。

袁守义又取出自备的两瓶金疮药,“拿去,给兄弟们抹上。”

金疮药只是普通的药物,但是在军营里头,这种经常刀光见血的地方,能有这种上好的疗愈外伤的药物,很是难得。

“好!”将领接过药瓶,重重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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