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等奖是一台笔记本电脑,配上精美的包装盒,还真是有点沉。没来得及拆开,我抱着它来到酒店的27层,找到门牌号上的2701。
“滴”的一声,我刷了房卡打开门,走进房间,却没听到里面有任何声音。
这个房间很大,没有打开全部的灯,只有廊灯在散发着浅浅的、鹅黄色的光。这里摆了许多鲜花,飘出的淡淡清香。我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着窗外的江面。
而后我走到办公室,只见那书桌上面摆放着显眼的牙白色兰花,而邱子凡就坐在书桌前翻阅着一本书。
“12点20分。”他抬起头看着我说,沉沉的语气似乎在控诉我的“迟到”。
“你不知道,我做了很多事啊。”我说。
“你做了什么?”他问。
“喏!”我把手上的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我抽中了特等奖,为了这个破电脑,我还不得不上台领奖,说上一堆感谢词。我简直比做即兴演讲还要紧张。”
“我也做了很多事啊。”邱子凡笑着说,然后站了起来,向我走近。
“你做了什么?”我看着他问。
“想你——我在脑海里把你想了很多很多遍,总之就是反反复复的想你。”他站起身向我走来,双手的手臂撑着我身旁的两侧。
他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没想到过了12点,还是没见你的身影,我坐立不安,想你想得更甚了。”
月光飘飘洒洒的落满整个房间,四周的一切都变得更加的寂静而温柔。房间里弥漫着花朵的芬芳和他身上的香气,两种气味顺着他的语调,一点一点的糅杂在空气中飘散开来。
他把我搂在怀里,我觉得自己跟着周围的一切变得柔软起来。
“子凡……”我还想说什么,他的唇顷刻便覆了上来,吻住了我的唇。
我依偎在他的怀中,任由他轻轻的吻着,我只感觉天旋地转,整个人似要飘起来一般。他忽然离开我的唇,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垂。
“你喝了酒?”他在我耳边轻声的问。
“嗯。”我不但喝了酒,还特地喝了好几杯。
“乖,很晚了,我该送你回去了。”他放开了我。
“我今晚不回去。”我说完,伸手抱住了他的脖颈,第一次的,我心生一股极大的勇气,主动吻了他的唇。
在一个这样的深夜里,我很明白这个吻意味着什么。我用舌轻撬他的齿,却反被他纠缠住,轻轻的咬着。他把我揽得更紧,我全身都依在了他的身上。
“诗音。”他唤着我的名字。
“嗯。”我不敢看他,只好低头看着他胸膛那洁白如霜的肌肤。
“看着我。”他用手轻轻托起我的脸。
我不得不与他四目相对,我看着他,向他袒露着我的感情。
“诗音,你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吗?”他问道。
“我当然知道。”我说。
他旋即抱起我来到主卧室,我被他放在了大床上。身上的只着布料很少的礼服,我感到背后一阵冰凉,很快他的身体便压了下来,紧紧的贴住我的身体,温暖着我。
他低头吻着我,我迎着他的吻,感受到我和他的身体都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我将手伸进他的胸膛,竟摸到他肩膀处有一道凸起而狰狞的疤痕。
“这是……”我扯开他的衬衫,手指触摸着那道深深的疤痕,不知怎么的,心疼的落下泪来。
“不要哭。”他拭去我的泪水,轻轻吻了吻我的眼睛。
“诗音,你根本不知道我们在做什么。”邱子凡说,“好了,你现在应该闭上眼睛好好休息了。”
“不,我——”我还想说些什么,但他吻住了我的唇,不让我再说下去。
“乖。”他再度吻了我的唇,他翻转我的身体,从背后抱住我。
“子凡,我还不想睡。”
“你想听睡前故事吗?”
“你会?”
“当然了,我给你讲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吧。”
“好啊。”我笑着说。
“很久很久之前,相传在中国西部的某城市里,有一户家境贫寒、以缝纫为职业的人家。男主人名叫穆司塔发,他与老伴相依为命,膝下只有一个独生子,名叫阿拉丁……”邱子凡开始缓缓的讲着故事。
“阿拉丁生活在中国?”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这个故事,却不记得这些细节,我正想翻过身看他,却被他搂紧了身体动弹不得。
“别动,阿拉丁真的生在中国,你乖乖听着。”
“哦……”我静下来,乖乖的听着他的话,而后今天究竟做了些什么我也记不清了,只觉得身体真的有些累了,思绪飘忽。我沉浸在他温暖的怀抱里,听着他的声音,最后沉沉睡去。
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偌大的房间竟然空无一人。我身上穿的仍是那件深蓝色的丝绒礼服,现在穿着的话,未免太过夸张了一些。
我在房间的衣柜里找到一件男士外套套上,衣服很大,肩部很宽,正好把我整个人包住了。
我赤脚走出卧室,一路走着,然后看见邱子凡一丝不苟地端坐在办公桌前,全神贯注地工作着,好像没有什么事情会扰乱他一分。我轻轻踱步到他面前,他抬头,仿佛现在才发现我。
“你醒了?”
“嗯。”我朝他微微一笑,下一秒便落入他的怀抱中,我坐在他的大腿上,想起昨晚的事情,脸有些微微的发热。
“地上这么凉,你竟然不穿鞋。”他看着我赤着的脚,眉微微拧了起来,“还有,你怎么起这么早?”
“还记得我参加过的马拉松比赛吗?那时天天都要晨起训练,我已经习惯早起了,一到点就会醒来。”我说。
“嗯?这对你可不是什么好习惯,你昨晚才睡了多少个小时?”他抬手看了腕表上的时间,“现在才6点。”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还不是那么早就起来了。”我说完,便拉住他的手端详起来。我突然对他的腕表产生了兴趣,,表盘上映透出繁复的机械构造,几个指针绕得我眼花缭乱,“太乱了,看不懂。”
“送给你研究吧。”他说着,就要动手把表解下来。
“你干嘛?我不要,这么复杂的款式,我欣赏不来。”我按住他的手,摇头表示拒绝。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他笑着问我。
“简简单单就两个指针那样的,最好秒针都不要有,我只需要知道一个大概的时间就好了。”我说,“我还喜欢把时间调快,这样会让我做什么事情都提前一些。”
“你不喜欢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了。这个你帮我处理掉吧。”他解下腕表交给我。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有主见。”我接下那个被主人抛弃的表,哭笑不得的说。
“你就是我的主见。”他笑着说。
那是深冬里最平常不过的一个清晨,雾蒙蒙的天,亮得很晚。没有夏天日出的壮阔红霞,只有一点一点绽放的光亮,四周渐渐亮堂,周围的一切也渐渐真切起来。
那天之后,我却没有见他再戴过其他手表,他未说明过原因,就像他左肩上的疤痕,我也不知来处。他既然还不想提起,我也就没有问,我想,等他愿意告诉我的那天,他会主动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