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秦熙。”
“年龄?”
“21。”
“年龄!?”
“18。”
“我再问你一遍,年!龄!”
“……”
她记得有人告诉她,如果一个人在初次见你的时候就脸红,那你多半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
可此时此刻面前这个男人,双目圆瞪,面颊涨红,手中的笔被攥的咯吱咯吱直响。秦熙可以肯定,这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就是18。”
她似笑非笑,无所谓地摊摊手。凭那警官爱信不信,她的年龄,问就是十八。
对面的男人终于忍无可忍,“啪”得一把拍在桌子上,站起来怒视着她:“你当这里是什么?菜市场吗?凭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秦熙的大眼睛忽眨忽眨,扮的无辜又楚楚可怜:“警察叔叔,干嘛那么凶?你吓到我了!”
话虽这么说,可看她的样子,分明没有半点害怕的神态。
队里人都说,严队是“高冷脸”,那精致的眉眼之间给人一种天生的疏离感。再加上他向来就不苟言笑,队里没有人不敬畏他的。
都说刑侦队没有他严岑审不了的嫌疑人。奈何他的一世威严今天就要折在秦熙这个小丫头身上。
“好,你要是想耗着,我有的是时间陪你。”
他干脆扔了笔,也不去记录秦熙张口即来的满嘴胡话。
她穿得一身不像话的抹胸裙,裙摆短得快要遮不住下身,那姣好的身材暴露无遗。她的脸上也画了浓妆,烈焰红唇放在审讯室幽暗压抑的灯光下,显得有些诡异。
这是夜总会女服务员们统一的着装,说是服务员,其实就是陪客,有些毫无底线的服务员们还会答应客人们的无理要求。
她才多大?十五?十六?至多也不过十八岁。这样的年纪本该待在校园里,与课本为伴,憧憬自己的未来。而她却混迹在那样的场所,做着为人不耻的勾当。
秦熙看了看表:凌晨三点。
自己还答应了严皓锡今天跟他回家吃饭,如果不在早上六点之前离开警局,恐怕时间上就要来不及了。
她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服个软。于是嘻嘻笑起来:“我哪儿敢耽误您的时间呀?您问,我仔细答就是了!”
“那好。”警官重新坐回椅子上,没有去捡笔:“为什么去夜总会工作?”
秦熙:“为了活着咯。”
警官:“做别的工作不能活着吗?”
“不能咯。”秦熙耸耸肩,挑眉看向他。显然她不是很乐意回答这个问题,有些不耐烦地道:“警察叔叔,你能不能问问和本案有关的问题?”
“好。”警官咬牙切齿,强忍下心头想要揍这小丫头一顿的冲动,切入了正题:“案发时你在什么地方?”
“你指的是几点?”
“昨天晚上九点三十分左右。”
“嗯……”秦熙歪着头想了想:“我大概在王老板的包厢,和他一起唱歌,一屋子的人都可以作证。”
“作证?362包厢的人到现在都还昏迷不醒。”
秦熙再次摊手:“这可不能怪我,王老板的人向来手脚不干净,经理说送的酒要加点东西,省得我吃亏。”说完,又无辜地补充了一句:“那药可不是我下的,酒也不是我端进来的,我就是个陪唱歌的,可与我无关啊!”
“你和死者是什么关系?”
“关系?”秦熙一愣,随即促狭地笑起来:“还能是什么关系?这种场合出来的,都是金钱交易的关系呗!”
严警官面若冰霜,阴沉着脸继续问道:“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这我可得好好想想了……”
夜总会的公共卫生间内死了一位客人,这人西装革履,体态健硕,被人从背后勒了脖子,死的时候连裤子都来不及提上。
按照作案人的力道,绳索用力的方向和位置,画像该是一位一米八零以上,受过训练或是经常健身的成年男子,怎么也不会是一个十几岁,身量娇小的秦熙。只不过在警局人员搜查了死者的衣服口袋后,发现了一张秦熙的照片。
这才有了他们二人之间的对话。
“一个星期前吧。”秦熙道:“一个星期前我见过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