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娇深知现在自己不是那一僧一道的对手,更何况是虚无缥缈的警幻仙姑,所以她给薛家炼好丹药后就离开了,准备搞事。
离开薛家后陈娇就一路北上,先是去了道录司和僧录司把事情说清楚,至于他们信不信那是他们的事情,说不说那就是陈娇的事情了,做戏得做全。
然后又和对自己慕名已久的众位道士交流交流了道经,陈娇有真本事,即便是大家思想上有冲突的地方,有很多不喜陈娇的人,但也没谁会说陈娇是假道士。
等在道录司背好书,陈娇才拿着林家和薛家给的介绍信,跑到了贾家去。
有了林家和薛家的信,加上道录司的背书,陈娇直接被荣国府的人请了进去,很快就见到了荣国府现在那至于以后很多年的真正掌家人——贾母。
贾家人对这些神神道道的东西还是有些相信的,因此陈娇提出见贾宝玉和他出生时嘴里衔着的那块玉时,贾母也没反对,直接让人从自己的碧纱橱里将贾宝玉抱了出来。
陈娇定眼一看,贾宝玉生得的确很好,白白胖胖的见人就笑,双眸嘀咕乱转灵气十足,很是可爱,让人心生喜欢。
再一看丫鬟托着红布奉上来的“通灵宝玉”果然和《红楼梦》里写得一样:形象大如雀卵灿若明霞莹润如酥,正面有用篆文写“通灵宝玉,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十二个大字,背面同意用篆文写着“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十二个大字。
在贾家众人的注视下,陈娇不慌不忙伸手将通灵宝玉拿在手里,凉凉的,但却并不冰冷,凉中带温,这倒不像世间任何一种玉石。
世间的那些所谓的“暖玉”可不是指玉石有热度摸着是热的,而是看起来软玉色泽、质感温润如脂给人的感觉就有一股温暖之感。
陈娇握着通灵宝玉想着之前自己的一个猜测,眼睛闪了闪,在体内运起灵气来,然后朝通灵宝玉输送,和之前陈娇实验的不一样,其他玉石遇见灵气,都是灵气直接覆盖玉石随后四散在空中,但通灵宝玉却将灵气全部给吸收了,而且还微微颤动了一下,仿佛是没吸够想要陈娇继续输送灵气一样。
通灵宝玉在贾府人心里就是贾宝玉的命根子,贾母和王夫人等人皆眼睛不眨一下的看着陈娇手上的通灵宝玉,自然发现了这一神奇的现象,虽然只有那么一瞬间,快得让他们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贾母历经的事情不少,可见状还是下意识的收缩的瞳孔,她虽然是因为林家薛家的信已经道录司的背书相信陈娇是个有真本事的道士,可心里相信,和亲眼看见那是两回事。
像是仿佛没有注意到周围人动静一样,陈娇将通灵宝玉放在了手边桌子上的红布上面,有些凝重的对着贾母等人说道:“贫道之前在追查一僧一道的时候,听闻贵府小公子衔玉而生的奇闻就觉得奇怪,自古以来只有殉葬含玉,哪里会有衔玉而生,若是衔玉,这‘玉’又是何物?”
这话一出贾母和王夫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这不是说贾宝玉是死人,诅咒贾宝玉去死是什么?
要知道贾宝玉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通灵宝玉来,万人皆以为奇异,说他来历不小,就取乳名叫作“宝玉”,贾母更是爱如珍宝把他看做贾府重新复起的希望。
要不是有林家薛家的书信在前,后面又有道录司众德高望重的道士背书,贾母和王夫人恐怕现在已经让人把陈娇给赶出去,指不定还要让家奴乱棍打陈娇了。
贾母和王夫人脸色不好,但作为贾宝玉老子的贾政倒是摸了摸胡子说道:“真人所言极是,自古只有殉葬含玉,这孽障至周岁将脂粉钗环抓来,怕是将来酒色之徒耳。”
陈娇摇摇头“小儿好艳色,抓色艳之物不足为奇。”
这事陈娇得为贾宝玉说一句,与其想贾宝玉抓了脂粉钗环将来会成为一个酒色之徒,还不如去想为什么男孩子的抓周礼,桌子上会有脂粉钗环等物,正常人家都不会在男孩子的抓周礼上摆这样的东西。
八成是被人给算计了。
但能在贾母和王夫人的眼皮底下算计成功,陈娇可不信是赵姨娘干的,赵姨娘没那本事。
贾政一下子被陈娇搁着了,连摸胡子的手也停了下来,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与此同时陈娇这话也让贾母和王夫人的脸色好了不少。
许是有长子贾珠在,自从贾宝玉抓周以后,贾政就对贾宝玉冷淡了不少,反而对赵姨娘那小妖精的肚子期待关怀不已,这让王夫人有些心慌,因此倒也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那么埋怨贾母将儿子贾宝玉抱养走的事情。
“还请真人指教。”贾母说道。
“贫道观小公子眉清目秀双眸灵动活波机灵,将来必能蟾宫折桂。不过……”
前面的话听得贾母和王夫人眉开眼笑的,但陈娇却说了“不过”二字,让两人的心又提了起来,这但凡是“不过”必有转折呀!
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有这块所谓的‘通灵宝玉’在身,小公子别说蟾宫折桂了,会不会先克亲人在克死自己,贫道也不知道。”
克亲人,克死自己!!!
陈娇的话一出,所有人都惊呆了,贾母和王夫人更是一副不敢相信的目光看着陈娇。过了好一会儿贾母才憋住怒火的问道:“真人何出此言,这块通灵宝玉,老生让很多仙长大师看过,皆说是奇玉,要宝玉贴身戴着才好。”
“那些人没有说错,这的确是一块奇玉。”出乎意料的是,陈娇没有反驳贾母的话,反而还点点头表示认同,可随后却开口说道:“奇玉是奇玉,可谁规定奇玉就是好的,就算是好的,谁又能保住不会被坏人拿来做坏事?”
这话一出,贾母和王夫人等人都愣住了,完全没办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