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班长,把狙击步枪拿过来。”
杨明很自觉的,从黄班长手里接过狙击步枪。
这把狙,是为八八狙,当前兵队里的通用狙击步枪,口径五点八毫米,枪长920毫米,全重四点一千克,具有口径小、威力大和精度高的特点,有效射程可达八百米。
“试试看,自己选靶子。”
杨明轻抚着手中的八八狙,显得爱不释手。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狙,是男人的浪漫!
谁不曾幻想过,于八百里之外,取万军丛中的敌将首级?
八百里,当然是夸张的论调,毕竟这不是修仙,可以御使飞剑于千里之外,杀敌于无形。
不过,若是能够在现实之中,于八百米乃至千米之外,一枪爆头,取敌人之首级……仅仅是臆想一下,就足以让人热血沸腾,兴奋激昂,肾腺素飙升!
看着手里的狙,杨明既感到欣喜万分,又不禁期待不已。
听到连长的话之后,杨明下掉狙击枪的支架,别在胸前的领子,望着大约在四百米开外的一个人形靶子……
就决定是你了!
左手端着枪杆,右手持着枪柄,右眼透过瞄准镜,观察着目标。
身形微躬,枪口稳如泰山,没有一丝一毫的晃动。
屏住呼吸,静凝心神,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杨明扣下了扳机。
“歪了?”
以杨明的目力,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的这一枪,并没有打中他所瞄准的靶子的眉心目标处,而是打在了靶子的腹部。
不知自己缘何失手,不明白此中道理的杨明,眉头不禁紧紧皱了起来。
这一枪,不该失手的啊!
“没骗我。”见状,彭连长却是说道:“确实没有打过。”
见杨明不解,他继续解释道:“到了一定距离后,风速地心引力以及空气中的密度湿度,都会对弹道产生一些比较大的影响,你没有学过狙击战术,打偏了很正常,不算你打的不好。”
杨明这才明白,原来狙击手,需要考虑这么多的细节。
“入列吧。”拍了拍杨明的肩膀,彭连长叫道:“王艳兵,出列,来试试手。”
王艳兵在狙击方面的表现,与杨明差不多,因为没有系统学过相关的狙击战术,对于狙击的知识一窍不通,同样偏离了弹道。
待王艳兵打完之后,彭连长思索了片刻,指了指一个身材中等,看似三十多岁的下士,道:“老五,你们班还差个狙击手是吧,王艳兵,你现在就分到五班吧,去五班做狙击手。”
彭连长原本打算把杨明调到五班去当狙击手,却突然想起,当初杨明初来乍到的第一天,就口称三班为“我们班”,似乎他对三班还挺有归属感的。
既如此,他便将王艳兵调到了五班去。
这种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并不值得称道,且一言带过。
“是!”王艳兵与五班班长听闻彭连长的调令,当下异口同声,一起答道。
“老黄。”彭连长又叫道。
“到。”黄班长应道。
“杨明,以后就是你三班的狙击手了,你跟老五,都要给我好好教导这两根好苗子,知道吗?”
“是!”
“杨明、王艳兵,你俩也要好好学习,以后为我们六连,长脸争光!”
“是!”
就这样,王艳兵又被从三班调到了五班,因为他与杨明两人的狙击位相重复了。
……
在训练与狙击战术的学习中,时间不等人,悄悄溜走,不知不觉,已然来到了“十一”黄金周。
“十一”节日,举国同庆,兵队也是有假的,只要不值勤,是不用训练和做事的,可以放松个几天。
但是,如果想要外出的话,那就得向连里请假才行。
杨明与王艳兵两人商量了下,决定趁着这个机会,跟连里请个假。
世界那么大,我们想看看……
因为六连现在没什么大的任务,而这俩又是连里的尖子,三班和五班的班长,自然是不作他想,就同意了他们的请求,给他们批假三天。
原本,杨明、王艳兵想约何晨光、李二牛一起去东海逛逛,但因为某些原因,他俩“悲剧”的留在了兵队里。
至于杨明与王艳兵之前的隔阂?
说什么呢?
隔阂是什么?
俩大男人,入伍前就是朋友了,入伍后还分到了同一个新兵连,在同一个连队里朝夕相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战友,而那又不是什么特别大的事儿,他们还能一直隔着?
谁都不是小气的人,老早就把那点怄气的事儿给翻篇了。
穿便装,坐大巴,杨明与王滟兵,重新回到了东海市。
在兵营里待了几个月,可谓是数月“不见天日”,当他们重新回到繁华的大都市,茫茫的人海中,又是另一番滋味。
颇有些“重见天日”的感觉。
进城咯!
高兴呐!
欢喜哟!
因为先前手机被何晨光给摔坏了,回到东海市的第一时间,王艳兵就打算重新买一部手机。
杨明当然陪同他一起。
“诶诶,眼神儿往哪瞟呢?”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王艳兵拍了杨明一下,问道。
“你打我干啥,自然是哪里好看,眼睛往哪瞟啊。”杨明瞪了王艳兵一眼。
东海市做为一个省会城市,繁荣昌盛自不必多说,大街小巷中,尽管已是初秋,可仍然不乏有青春靓丽的妹子们,穿着时髦好看的精致衣裳,大秀身材。
与世隔绝数月的杨明,自然不会错过这一饱眼福的机会。
我欣赏一下这街头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没毛病吧!
“诶,兄弟,你看……那个小姐姐……太靓了!”杨明碰了碰王艳兵,不着痕迹地指了指前方的一个妹子。
婀娜多姿,长发飘飘,随风轻拂,显得极为出尘,美得不可方物。
只观其背影,属实好看!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是这么不正经的人?”王艳兵很嫌弃似的讥讽着杨明,而后又道:“不过,确实蛮好看的哈!”
“卧槽,那你特么还有脸说我?”
玩笑归玩笑,杨明与王艳兵的眼神中,都与不正经沾不边儿,只是最纯粹的对于美好事物的欣赏。
几分钟后,两人走到一家手机店的门前,王艳兵说道:“行了别看了,再看也不会变成你女朋友,买手机去。”
王艳兵买了个价格低廉的智能手机,三四百块,图得就是个便宜。
在顺道卡的时候,却不想,这手机店里,走进来了一个熟人。
何晨光的女朋友,林晓晓。
杨明之所以能够一眼就认出她来,是因为那天她在王艳兵气枪摊子时的刁蛮任性,让杨明印象很深。
印象能不深嘛。
她刁蛮任性的对象,可是杨明来着!
虽然杨明当时懒得跟她计较,但这并不代表,杨明就遗忘了那一岔子事情。
林晓晓的颜值,一如既往的优秀,只是在杨明看来,她脸多了几分明显的哀愁。
想想也是。
何晨光去当兵了,留下她一个人,会有些怅然哀愁的情绪,也是理所当然的。
杨明当然不知道,何晨光因为执意要去参兵的事情,在入伍前,曾与意见不合的林晓晓,大吵过一架。
看了林晓晓一眼,杨明转过头去。
他不准备和这个给他留下了相当不好的印象的任性少女,打一声招呼,也不想再和她有任何交集。
除非,是在何晨光与她的婚礼——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
只不过,人不找事儿,事儿未必不找人。
“杨明?”林晓晓走近后,见柜台处的两人都有些面熟,想了半天,试探性地向杨明问了一句。
听到林晓晓的声音,杨明努了努嘴。
“嗯,你好。”稍微犹豫了一会儿,看在何晨光的面子,杨明转过头来,面无表情,神色淡漠,礼貌性地回应了一声。
“你们好。”林晓晓亦是礼貌地说道。
咦?
杨明有些愕然,这刁蛮女孩儿还会跟人问好?
杨明记得林晓晓,王艳兵却不记得,只是觉得林晓晓看起来有些眼熟,当下疑惑地望着杨明。
“何晨光的女朋友。”
“哦,哦哦!”这么一说,王艳兵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在他摊子倒着打气枪还连中三枪的妹子:“你好。”
杨明对林晓晓的印象不佳,王艳兵却不然。
毕竟,当时的情况,是王艳兵作为“奸商”坑了林晓晓,而林晓晓则把气撒在了杨明的身。
王艳兵想着,林晓晓是何晨光的女朋友,便随口招呼道:“这都‘十一’了,何晨光那小崽……他跟你联系过没。”
在杨明与王艳兵看来,这个极为正常的问候性话题,听在林晓晓耳中,却让她如同遇了救命稻草。
自从何晨光因为坚持要去参兵的事情,与她闹翻之后,就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她。
林晓晓事后极为后悔,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联系远在兵营之中的何晨光。
如今王艳兵这么说,听起来很像是知道何晨光的下落。
林晓晓急忙问道:“你知道晨光在哪吗?”
“还能在哪,不就是在部队里嘛。”王艳兵不疑有他,答道:“跟我们是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