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要赚大钱,还是想要收尸?而且顺带着毁了你贩人的事业名声?”人贩子还没开口,方初晴先淡淡地说。
“你什么意思?”人贩子有点发愣,继而怒火上升。还没有奴隶敢这么和他说话。
方初晴慢条斯理地抽出挂在腰侧、匕首一样的金簪子,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对准自己的颈动脉,细声细气地道,“咱们单独谈谈呗,何必害得你人财尽失?”说着,手上略一用力,刺破的皮肤上立即涌上了鲜血,顺着她脖子上的雪样肌肤滑下来,触目惊心。
若面前的是普通女子,那人贩子断不会怜香惜玉,就算是血溅当场,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做这行这么久,性子刚烈的女子见得多了。可现在自损的是顶级货品呀,他眼中看到的不是流下的血,而是损失的银子,倘若美人的脖子上有大伤痕,发卖的价钱可是会打折扣的。
于是他虽然心中有气,可还是答应了方初晴的条件,带她到楼上单独谈话,置王三娘跳着脚的大喊大叫于不顾。
“到底要说什么,老子没有好耐性,趁早讲明白点。”他不耐烦地道,同时对两个打手使了个眼色。
但方初晴很机警,始终保持着一个开阔的角度,如果有人逼近,她随时可以“自尽”。当然,她祈祷那些人不要太愚蠢,否则她下面的计划就全完了。
“你不要卖掉我,我另有方法让你赚到钱,而且是持续不断的大钱。”方初晴知道时间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干脆开门见山。
“当我才在道上混吗?想骗我?!”那人贩子眯起眼睛,心里疑惑更深,“不卖你?老子如何赚那白花花的银子。哼,任你说得天花乱坠,老子也不上当!”
他嘴里虽然这么说,却没有赶方初晴走,因为他感觉这美人说得这么言之凿凿的,似乎不像是为求脱身而说的假话。不过他虽然有点怦然心动,但脸上还保持着凶神恶煞的样子。他得让他的货物知道谁是老大。在这儿,就算图国国主来了也大不过他去。
“你卖掉我,就算价钱再高,也不过是赚一笔,哪有细水长流来得好?再者,能从别处分一杯羹岂不是更划得来?”方初晴见那人贩子目光扫来,立即勇敢迎上,强迫自己不流露出一点怯懦,“货物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两种,你只卖出使用权,所有权却保留在手里,赚钱的日子还长远呢。”
人贩子一时没听懂,愣了愣,看样子又傻又凶残。
方初晴知道这种人其实对弱势者来说更可怕,因为他不讲理,于是连忙解释道,“这位爷,你刚才也听说了,我是一名舞娘,但你不知道的是,我会跳一种西域艳舞,全图国只此一份,别无分号。凭着这种技艺,把我放到任何一间歌舞坊去,都必然大赚其钱。只要你把优加城中有名歌舞坊的老板全请了来,我私下跳上一曲,我保证他们会出大价钱。但你不要把我卖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让他们只出租金,一个月为限,我轮流在他们的场子献艺。等我名动优加城的那一天,你再把我收回。那时……他们会争着出更大的价钱。你也是从道上混的,应该算得出来哪个赚得多吧?”她不能在贩奴的场子上跳,那样就不金贵了,她必须坚持这一点。
而她一番话,听起来“钱”程远大,金光闪闪,那人贩子从没想过这样的生财之路,不由得心里又是喜悦又是糊涂。他在优加城是有背景和靠山的,而且相当强大,不怕那些坊间娼寮的人见钱眼开,怨他只租不卖,跟他过不去。但这样,真的行吗?
“这样做……你有什么好处?”在这世上,没好处的事谁会做?他可不是傻子。
“你要保我清白,我卖艺不卖身。”方初晴说出自己的目的,“只要我保持着完壁之身,我的价钱就只会越来越高,对你也是有好处的。”
人贩子一听这话,摸摸下巴,心下稍定,因为对于一个女子来讲,要保清白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这就解释得了为什么这美人处处为他着想了,不然他还真不敢相信。
可是,他不能让一个女奴牵着鼻子走,压到他的头上去,因而冷笑道,“到了老子的手里,你还想挑挑捡捡,自己决定发卖之地吗?王三娘如何?那么好的功夫,曾经的北军将领,都让我轻易拿下了,你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娘儿们,以为寻死觅活的我就拿你没招?你今天要么就死在这儿,要么有本事不吃不睡,拿着把金刀贴脖子上,不然我总有招儿治你。到时候先让我的弟兄们好好享用一下,再把你卖到妓院去,不是完璧之身,顶多价钱低点好了。反正你模样长得好,身子是不是被人碰过也无关紧要。老子拼着损失一点钱,可还是有的赚!”好家伙,那可不是一点钱的问题,但是吓唬一下这美人还是必须的,虽然她看起来真的不怎么怕。
方初晴其实很怕、很紧张,但脸上却丝毫不显露出来,冷若冰霜地道,“说得真好!你为刀俎,我为鱼肉,在你手里,我反不出天去。不过我还有命,别指望污了我的身子,我就万念俱灰,自暴自弃,随你怎么折磨。真到了那一步,了不起一死,就算在你这死不了,到了主人家我还是可以不活!”说完,一咬牙把金簪子扔了。
那人贩子气得脸都青了,又恨方初晴的刚烈,又恨自己把自己挤兑到墙角,现在不好把话往回带。要知道做他这一行是有讲究的,假如没调教好奴隶就发卖,在主人家寻死,他的名声就全坏了。就算他后台硬,也免不得一顿教训,甚至以后这赚钱的道也断了。
“好呀,那老子先要让你试试生不如死的手段!吓唬我?老子是吓大的吗?”他咬着后牙说狠话,一个字一个字嘣出来。若是别的奴隶,他还真下得了手,不够狠、不够黑心,在这行里也混不出来。不过谁和钱过不去呢?眼前这美人意味着大把银子,他真有点舍不得祸害。
方初晴对这招行险也没有把握,心都快跳出喉咙了。此时听人贩子这么说,吓得差点站不住,又差点去抢回掉在地上不远的金簪子。幸好她没有,而是抬眼看了一眼那人贩子,见他目光闪烁,看着很凶,但却又有些犹豫不定,似乎是在强撑着恶相。
于是她连忙放软话,叹了口气,还带着点幽怨道,“爷你这是何必呢?出门做生意,风里来雨里去的辛苦,为的是求财,不是求气。我呢,不过是为了自保,不愿意操那皮肉生涯,将来希望遇到一个好人,愿意出大价钱把我正正经经的买走为妾,而不是随意作为女奴被带回家去。那样,我以后哪还有好日子?用了我的招儿,爷可以多赚些银子,还高高手,放过我,也算是行善积德,岂不好吗?”
她先是激得那人贩子火大,再立即服软,给他台阶下,而且让他明白了她的“打算”,再不起疑。最重要的是,她再度提到了大价钱,还落个善行,颇令那人贩子心动。
于是他心头暗喜,面儿上却装模作样地思索了一番,最后用息事宁人地态度说,“算了算了,正如你说的,钱不钱的放一边,就算我做点善事,又怜惜弟兄们辛苦的吧。只是你别光说不练,什么西域艳舞?如果没你说得那么好,就算我想放过你也不成了。”
方初晴一听,心落下一大半。
她被官匪掳走,根本就无从查起,要命的是她还被倒手了,齐山如果知道消息后来寻她,就会更费周章。本来她冒充胖大妈还好,可恨的是王三娘损人不利己,非害得她不人不鬼的才开心。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她随时有可能被侮辱和伤害。
那么目前唯一最重要的不是逃跑,因为那不现实,而是先保证清白。虽然她早已经不是完壁之身,但一来没有知道(这就是不梳古代妇人发式的好处),二来就算如此,她宁死也不给男人当玩物。
在重生前,为了塑形,她像那千千万万的白领一样,什么瑜珈、肚皮舞、钢管舞全跳过。而且据她所知,这时空、这年头都没有那种舞蹈出现,所以虽然她的技艺不是很高,但胜在重生后也一直练习,跳起来也像模像样,所以很的把握会成为坊间红人。等她红了,齐山要找她就容易了。就算齐山不来,她逃跑的机会也大些。
所以,她才出了这样的主意,废了那么多心机和唾沫。自从她离开北境,就一直行险,可目前,这是她在仓促间唯一想到的办法了。只有让人贩子有利可图,她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她根本没想到沈澜,因为她不知道沈澜已经深入敌国腹地来救她了。
她把衣服轻轻拉了拉,把下摆缠在腰间,露出一小段没有丁点妊娠纹的小蛮腰来,立即听到一名打手抽了一口气。她手心冒汗,但觉得她还不具备夺人心魄的美貌程度,那人贩子为了钱,断不会让手下碰她的,所以她保有着脆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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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读者大人们还真聪明,之前我记得有一位读者猜出来,我一开始设定咱们家方初晴会跳舞,后面是有目的的。呵呵。(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