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大荒西海的犹他国里,有一个大力士,名叫参孙,这个人的身高比普通人整整高出了一倍,而且力大无穷,能徒手掀翻一头狂奔的公牛。最重要的是,别人都有精疲力尽的时候,而参孙的力量却是无穷无尽的,就好像他站在大地上,大地就会自动向他输送能量一般。
“犹他国有一个邻国,名叫菲力国,想要攻打犹他国,可因为犹他国有参孙这个大力士在,无论菲力人怎么攻打,就是打不下犹他国的城池。菲力国的将帅见强攻不成,就决定智取。
“他们先派了一个菲力国的美女混入犹他城,用美色迷惑住了参孙。美女趁机将参孙灌醉,再让菲力国的奸细来将参孙抓住。不过他们万万没想到,就算参孙喝醉了酒,依然力大无穷,三下两下就把那些奸细给杀光了。
“幸好美女的身份还没有暴露,于是她就继续潜伏在参孙身边,另寻机会下手。有一次,她陪着参孙喝酒,趁机对他道,你是世间最伟大的勇士,你的力量是无穷的,能告诉我,这样强大的力量,是从哪里来的吗?
“参孙喝醉了酒,竟然真的把自己的秘密吐露给了美女,我的力量源泉,就是我的头发。只要我的头发还在,就没有人能伤得了我。
“美女听了,把这话牢牢记在心里,趁参孙睡着时,就悄悄地把他的头发全剪光了,再让她的菲力国伙伴将参孙绑了起来。参孙失去了头发,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只能束手就擒,还被菲力国的士兵们挖去了眼睛,变成了一个残废。犹他国随后也被菲力国攻陷了。”
左丞相说完,笑了笑,道:“巨人看起来是威力无穷,不可一世,不过要打败他们,却是很容易的。正因为他们足够强大,才更容易疏于防范,只要让他们亲近的人去下手,就一定能手到擒来。”
君臣二人遂定计,用秦鸦鸦的家人做威胁,让其趁小谢不备,将她杀死。126126z
海山君得此妙计,十分称意,当下就要着人去办。
左丞相却摇头道:“还不是时候。要杀她是不难,难的是,杀了她,国君要如何向国民交待?那巨人杀死蛟龙,为小人国除了水患,正受到万民拥趸,贸然杀之,无知小人必妄议国君您嫉贤妒能,容不得人,那时,岂不有损您的声望?”
海山君一愣,忙道:“爱卿言之有理!如此,作何解?”
左丞相道:“唯有先使其失民心,国君方可除之。”
海山君闻言,发愁道:“这……只怕不大容易吧。”
左丞相笑道:“国君不必多虑。百姓们现在拥戴她,是因为她新近除了蛟龙,不过老百姓们是很健忘的,再怎么大的丰功伟绩,过上一段时间,也没有几个人记得了。她是一个巨人,随便抬起一脚,就能踩死几个国民,试问,这样的一个人,真的能招来民众的信任吗?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她在小人国逗留久了,老百姓们怀疑她,就像天要下雨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我们只要在后面稍稍推一把,弄些捕风捉影、莫须有的罪名,等一传十、十传百,就算她身上长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那时候,国君再动手除她,老百姓们非但不会反对,只怕还要拍手叫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