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0章 拐了一条狗回家(1 / 1)古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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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泉吸收和田玉后,泉水畔出现了一面石碑,碑上凿刻一些不知是哪个时期的文字。陆昔隐隐感觉这石碑来历不凡,作为仙人泉的主人,他有必要了解石碑的内容,所以才请求韩江静教授找一位古文字的专家,试图破解石碑的文字。

他坐电脑旁把石碑的拓印分成三部分,打乱顺序发到程军的邮箱,倒不是信不过程军,凡事留一个心眼总是没错。

“陆昔,陆昔。”陆母在楼下呼唤,嗓门隔着三里地都能听得见她的声。

“什么事?”陆昔赶忙下楼。

陆母指着门口的两条狗,说道:“金币把谁家的狗拐回家了?我看着挺眼熟。”

“其他村的狗吧,不是咱村的。”陆昔对鹞子村的狗几乎都有印象,村里绝对没有一条纯黄略微显金的土狗,况且这条狗似乎和猎狗比起来,少了一些灵性,更像是某些人养的宠物狗。

陆母回忆了一下,拍着大腿道:“这不是镇上三岔路口那户人家的嘛?叫什么来着……王钦,好像是这个名儿,他有个堂妹嫁给大兴村九爷的小儿子。”

陆昔汗颜,果然是妇人,沾亲带故的都能给你找到蛛丝马迹。他仔细想了想,似乎确实是这样,那个叫王钦的人,他不认识,这条狗倒是见过两回。

“这狗赶紧给人送回去,指不定人现在多着急呢。”陆母催促道。

陆昔就说:“不至于吧,就一条狗而已。一会儿我去镇上和他讲清楚,别让人以为咱偷他的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他上前要逗弄那条黄皮土狗,却让那狗吓了一跳,呲牙咧嘴,伏低身子,一副就要扑上来撕咬的模样,委实吓人的紧。

金币极通人性,朝那条土狗吠了两声,也不知在交流什么,那狗突然就放下警惕,好奇地望着陆昔,尽管还有怕生,却没再作势攻击。

“这条狗也是个聪明孩子。”陆母称赞。

汗,聪明的明明是金币好吧。

陆昔懒得解释,手一直定格在刚才的动作,土狗似乎会意,迈着小碎步过来,轻轻地蹭了蹭他的手掌,“乖孩子……”

他忽略了个严重的问题。

这条土狗已经六岁了。

以20年寿命为极限,这条狗相当于人类30岁的年纪,所以他的这句乖孩子,其实是不合适的,要是叫一声“狗女士”,似乎还更恰当。

“妈,这条狗不会是金币拐回家当媳妇的吧?”陆昔想到了个严肃地问题,金币才不到一岁,就已经给准备好“娶媳妇”的事了?

我是不是有些拖后腿了?

我活的还不如一条狗?

金币带着土狗回了陆昔给它搭建的温暖小屋。

陆昔牙酸,取了车钥匙就往镇上赶。他实在受不了两条狗在自己面前秀恩爱,谁还没个女朋友似的。

开着车直奔镇上,凭着记忆,陆昔找到了老妈说的那户人家,他们家是开手机维修店的,当然也能买到一些杂牌机。

“你是王钦吧?”陆昔不太肯定眼前坐在电脑前的三十岁上下的青年是不是就是他要找的人。

那位青年定定的望着陆昔,再望了望门口的车,立时笑吟吟地说:“你是……陆昔?欢迎光临,你要买手机?”

陆昔一怔,自己的名气已经大到镇上没有任何交集的人都认识的地步了?

“呃……你认识我?”

王钦笑着说,“青山镇就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你的。你发家致富的传闻早在镇子上流传开了,我也是听说过,见到真人,还是头一回呢。”

“客气了。”陆昔耸肩:“我也经常路过你家门口,只是你没太注意而已。”

“对了,我过来是有件事和你说清楚,是关于你家的狗。”

“狗?”王钦转过头朝屋子里叫唤,“小黄,小黄。”

继而他嘀咕道:“怪事了,往常这条狗这个时候都在屋里打盹的,今天不知道跑哪里疯去了。我听说你们鹞子村经常举办猎狗选拔,你是看中了那条傻狗?”

汗,这什么人啊,自家狗不见了也不知道。

陆昔摇摇头:“不是的。我就直说了吧,我养的一条狗把一条黄色的土狗拐回了家,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你家的小黄。”

王钦试探地问:“你是说,我家的狗在你家里?”

“对。”

王钦就道:“那就没问题了。既然跑你家去了,估计是做好产崽的打算,只要你不虐待我家的小黄,就让它在你家呆着呗,什么时候生产了,你给我抱一只就行。”

陆昔这时笑了,“没问题。”

王钦这个人,给陆昔的印象很爽快,很好说话。他在省城的时候就见到一个类似于金币的事,一条狗把另一条狗啪啪了,结果后者的主人亲自找上门讨说法,说前者的狗什么血统不纯、廉价狗,玷污了他家狗的血统,让前者赔款,最后闹到了派出所,具体怎么处理就不清楚了。

城里一些人是挺注重宠物血统的,和农村人不同。要是搁在青山镇,估计能笑出声,无端消失一阵,大着肚子回家,一窝狗仔没跑了,还会在意那条狗是什么品种?

这事说到底都是心理作用,真要那么宝贝自家狗,怎么还会放它出去乱跑?

和王钦交谈甚欢,一时竟忘记了时间。

直到黄昏,他才意识到天快黑了。

“呀,这都六点多了,真不意思,打扰你做生意了。”陆昔说。

王钦摆摆手,“我这儿一天到晚也没几个生意,能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

“该回去了。”

“吃了饭再回去吧。”

“改天吧。”

出了门口,陆昔见到个熟人,他刚抬手打招呼,那人就先说话了。

“陆昔?真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呢。”

说话的人是当初困在狼头崖的陆家民,此刻正喜气洋洋,满面春风,和那时的落魄比起来,真是强太多了。

“是你啊。”陆昔笑道:“最近怎么样了?可别再跑到大青山去撒野,那地方的阴森恐怖,你见识过的,谁也没准下次救援还会不会那么及时。”

要是其他人揭他伤疤,陆家民估计毫不犹豫地骂回去,打人不打脸,你重提这事算个逑?

“一时糊涂,一时糊涂。”陆家民笑呵呵道:“别说再去大青山,就是其他人去,我也劝一劝,毕竟没去过那地方,就不知道厉害。”

陆昔点点头,这人虽然有些贪财,但本质还是不坏的,“听说你卖了那几根人参,赚了不少吧?”

提到这事,陆家民昂首挺胸,“也没多少,和你比起来差远了。”

听这话,陆家民找到的人参应该年份不低。他有点可惜,要是人参落在他手上,短时间还能翻几倍甚至几十倍。

“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了,有空到我家喝两杯。”

“行,有空一定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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