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承仙宗,余小仙以渡劫境的御空神通向北飞去。
十日内,他经过了一块荒凉的黄土大漠、一片巨大的蔚蓝大海、一座长满了大树的森林,来到了一片平原。
这片平原长满了绿色青草,是一片大牧场,从这里开始,他陆陆续续能看到人了。
牧民骑着马,赶着大群的牛羊,在这片充满生机的大平原中奔驰。
草原,还有些牧民在扎着帐篷,正是温暖的六月,牧草长得格外的旺盛,是游牧的好季节。
一位妇人看着延绵到天际的牧草,露出了笑容。
“阿依,今年这里的牧草长得真好,看来能多住一段时间了。”
草原的游牧民族,会因为牧草被牛羊吃完,了而要长期迁移住所,很是辛苦劳顿,
但今年的牧草生长的格外的好,这不仅能让他们的牛羊长得更大更壮,也能让他们减少迁移的次数,得以休养生息。
一位晒得有些黑的妇人正在屋内工作,听得主人呼唤,她赶紧回答:
“是啊,有这么肥美的牧草吃,牛羊也不想走吧。”
……
白云苍穹中,余小仙将草原的景色记在心中。
他记得,他们那边世界的烧烤,也是从西北大草原传过来的。
要说最正宗的烧烤,自然要用最好的肉类,而最好的肉类,一定是出自大草原的牛羊肉了。
若能在这肥沃土地和朋友一起烤肉喝酒,畅谈天地,那该是多么豪爽啊。
这草原又这么大,若能在这无边绿色策马奔腾,又该是多么豪迈啊。
从天往下观之,余小仙看到的东西很多很多,也让余小仙很是憧憬。
若说登高望远是看到的是壮阔之景,那在天俯视地面,看到的就是浩瀚世界了。
只可惜,余小仙已经飞到了大草原的边界,要和这浩瀚的草原说再见了。
……
离开大草原半日后,天色渐晚,余小仙来到了一处人烟之地。
这是一座很大的城市,比起曾去过的丰城,那是要大得多,高得多,人,也是多的得多。
于是他又拿了一把青紫剑出来,御剑向城下飞去,刚飞一段,忽然有位青衣修士也御剑飞来,拦在了他的面前。
那人看着很年轻,礼貌的对着余小仙拱手行礼,
“道长,城中不许飞行,请步行进城。”
道长?
余小仙惊讶。
因为这是对道家的称呼啊!
嗯,有内味儿了,有老家电视剧的内味儿了!
“哦,小道初来乍到,不知有这条规矩,敢问兄逮,这里是哪里?又什么国家?”余小仙问。
兄逮?
青衣修士一脸疑惑。
这是什么奇怪的称呼,算了,这世界之大,总有一些方言自己不知道,于是他答道:
“这里是柳州,隶属大周神国。”
大周神国!我终于到了!
余小仙笑了起来,飞了十天了,他总算到了,赶紧又问:“那从此地去神都,还有多少里?”
“神都距离此地十万余里,远的很,兄台若是御剑,也还要两三天才能到,这天色已晚了,兄台不如到城里歇息一晚。”
两三天啊,好像是挺远的,余小仙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十天没换了,好像不太舒服了,那就休息吧。
“谢兄逮,那我就去城里休息一晚吧。”
余小仙说完,对青衣修士拱手一礼,表示了感谢,然后御剑向下飞去,几个呼吸后,于城门前落地,
他刚一落地,排着长队进城的人和几位士兵自然是看到了余小仙,但只是看了一眼余小仙,便不再看了,竟然不怎么惊讶的样子。
这反倒是让余小仙很惊讶,这些人,平常是见惯了修士吗?
早就听说这大周神国是全民修仙,炼气筑基遍地走,结丹元婴多如狗,居然是真的吗?
那我现在,在这些人的眼里,就是条遍地都是的元婴狗喽?
余小仙:(; ̄ェ ̄)
这大周神国有点猛啊……
呵呵苦笑着,余小仙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去排队了,在这里,他也就是个普通人。
队伍一步一步的向前摞,不一会儿,就到了余小仙了。
城门士兵看着余小仙,仔细的打量着他,又问道:“是修士吗?什么境界。”
“是,元婴境。”余小仙平淡答道。
那士兵平淡点头,
“城内不许御剑,打斗有专门的地方,若敢在城内乱来,必死无疑,懂了吗?”
余小仙被吓到了,连连点头,
别的地方元婴都是大佬,怎么来了这里,像是只随便都可以踩死的蚂蚁?
“那你进去吧。”
城门士兵随意的说道,直接把余小仙推到了城里去,无情又残。
余小仙人都傻了,他堂堂一个元婴,怎么会被这种待遇……
唉——
叹息一声,余小仙走向城内。
脚踩宽十丈的大街,他左看右看,两边都是两层的商楼,因为已经是傍晚了,商楼还都挂了灯笼。
街行人极多,非常吵闹,余小仙只得用灵力封住耳朵,减小声音。
走了几分钟,余小仙听到了说书的声音,于是看向右边的茶楼看去,
此时,正有一位说书人口水漫天,滔滔不绝的说着书:
“……再说那古之战后,轩辕剑的剑尖断了,被人夺走,至今也是不知下落,
听说那剑尖被人以千种方法销毁,但却全部失败,古神物,无任何人或物可以摧毁,
不过据老朽行走天下听到的传闻,那轩辕剑的剑尖已被封印,不能再接到轩辕剑了。
但是这时间匆匆流转,总有人会寻到轩辕剑和剑尖,也总有人能破解剑尖的封印,到那时,这天下又是一到腥风血雨啊!”
说完,说书人手中快板一打,对着众人鞠躬一拜。
随后,掌声和欢呼大起,有不少人都给了赏钱,说书人又是一阵感谢。
余小仙也听的津津有味,在这茶楼中坐了下来,想等这说书人再说个故事。
“客官,可要茶?”
余小仙转过头,茶楼的小二过来了,而且这一转头,他发现他眼前坐了个人,
这个人一身整洁的道袍,戴着一副墨镜儿,身边放着一个旗帜,旗帜从到下写着【浮云作雪】四个大字。
这人,豁然是一个算卦的。
于是对店小二说道:
“要茶,来两个杯子,我想请这位先生喝。”
“好嘞!”点小二吆喝一声,走了。
余小仙又对那算卦的道士微笑点头,表示了尊敬,继续看向那说书人。
“小道长,你印堂发黑,有霉运啊。”
余小仙一个机灵,突然想口吐芬芳,但还好压制住了。
他看着算卦的道士,礼貌的微笑,问:
“仙师何以见得?”
青衣卦师微微一笑,道:
……
“我见你眼中黑暗,却又有一丝光明,应是遇到了极难之事,却又没有放弃。
你与小道有缘,小道便点化点化你。
你天性调皮,活泼开朗,就算遇到再大的大事,也只会淡然一笑,视作云烟,觉得总会烟消云散,
但此次,你遇到的事,比你以往所想要难得多,你惶恐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想着一个人去承受,
小道在此告诉你,不要想着一个人扛,就算你天天苦中作乐,也终有承受不住的一天,
老道我窥破天机,便告诉你,你的运势在神都、东北二地,
你去这两处寻,自会有人助你,你要顺其自然,不日,你眼中的黑暗,一定会消散!
善有善报,你留下了因,自然会有果。”
……
善有善报?
因、果?
余小仙有点晕,他不知道他留下了什么因啊?
神都?东北?
神都还好说,那东北,不是世间最危险的妖界所在吗?
听说妖界有无数灵兽,他们为了增加自身修为,整日厮杀,只为吃掉对方,吸走灵力,极其邪恶,所以世人称其为妖。
妖界之危险,在于绝对的残暴,就像是一座黑暗森林,灵兽一旦见到除了它还有其他的活物,那就一定会杀死!
而且,听到动静,别的灵兽也会过来,想要做最后的那一只黄雀。
这就是黑暗森林法则!
余小仙他自然深知黑暗森林法则的可怕,所以,他……不太想去妖界。
还在那里有运势,这死算卦的是想让他死吧。
“客官,您的茶。”
余小仙回过神来,店小二送茶来了,刚才算卦的老道士也不知何时已经走了。
奇怪的人。
不管了,喝茶,听书。
……
……
(本章3100,算3000,加午的3500,一共6500,距离一万字还差2500,我看能不能写个3000。
文笔不够书不好,日更万字数来凑。
奥利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