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您们坐好,把这个握紧点。”坐到拖拉机的货箱上面后,铷文强很体贴地叮嘱他们。
“没事,我们以前坐过这种。”好多年没坐过了,胡建国觉得还有点新奇感。
想当年下乡的地方,那里的拖拉机可是直接开到田里,播种收割都是靠拖拉机,比女婿这里强多了,他们这里还得靠挑和背,真的是太艰苦了,不过他们这里是山区也只能挑呀抬的。
“外公,你们也坐过拖拉机?”铷初不敢相信了,怎么前世没有听外公说过。
铷初没想到的是,等她十五岁去江城,那时候外公有一辆自行车,还有一辆红旗,平时他上班都是骑自行车,要是有事出远门那就开车去,不过,开车的是大表哥和舅舅其中一个人。
拖拉机就是拖货,还就是由于前面烟囱冒出来的黑烟太难闻了,渐渐地被三轮车给代替了。
“坐过,是我们下乡的时候”那段岁月真的是很艰苦,但是也是很快乐的。
一家人下放到各个城市,靠的就是书信联系。
反正白天都在挣公分,刷业绩,成绩好,表现优秀的,都可以提前回城,这本来就是属于下乡再教育,让这些知识分子知道甘来辛苦,知道粮食是来自不易,不能铺张浪费。
“外公,你们真的好厉害!”外公是书香门第的孩子,从小接受的教育,那也是读书和财务方面的,种田挖田根本就不会,没想分下放的时候,竟然能够很快就上手。
要知道,她也认识不少知青。很多都是怨声载道,好多受不了那个苦,都是托家里的关系,要求回城。只可惜,回城的名额一年就一个,表现最好的,村里开推荐信送她回城。
这时候,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时候,反正是只要能回城,什么招数都用上。很多为了回城,那真的是穷尽一生的套路更甚至于贴上自己的都有。
不过,现在听到外公说的,她又见识到另一种下乡的境况。
外公他们是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去干,去争取光荣,与那个世界一起奋斗,一起创造奇迹,这就是逆境重生吧!
“外公才不是很厉害的,外公下乡的地方,是鱼米之乡,不差粮食。”回忆起往昔,心中真的是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那种感觉是说不出道不明,却又让你无法忘记。
“那什么人才是最厉害的?”铷初不禁再次好奇地问道。
“你这孩子今天没有扛个锄头在肩膀上嘛,怎么老是喜欢挖根问到底。”看到女儿这接连不断地问题,铷文强抿嘴笑了笑,想要阻止她继续吻下去。
“爸我不就是感到好奇嘛!”朝着爸爸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撒着娇。
这样的动作和这样的心性,是天生的,孩子在父母面前,无论多大年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露出女儿家的心态。
在家人年轻,卸下伪装,做回自己,这就是世间最不能让人忽视和遗忘掉的亲情。
“没事,没事。这最厉害的,当然是去北大荒,那里最初的时候都是荒地,无人开垦。下放的到了那里,才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说起这个,胡建国就想起了自己的一个至交好友,只可惜,开辟了北大荒,他却与北大荒长存了。
“北大荒,那就是荒无人烟,并且是地大物博。”对于外公说的北大荒,她只能用字面上的意思来理解,因为没有见过,也没有亲身体验过,她还真的无法去想象。
“北大荒就是地域广阔,却无人开垦的地方,那里地处偏远,人迹罕见。只不过后来经过复员转业军人、农民、知识青年的大规模的垦殖,创建了一大批国营农场,已建成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商品粮基地,北大荒已变为北大仓。”北大荒和北大仓的转变,那是多少人用血汗换来的,那是一种无法忽视的荣耀,说起这个,身为知青,胡建国打心眼里感到自豪。
虽然他没有去那里,但是他也是千千万万下乡知青的一分子,是他们用辛勤劳作,换来了丰收的世界,是他们用所学的知识,改变了荒废的土地。
“那那些人真的好厉害!”听到外公的话,铷初是真的很崇拜那些人,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都能被他们改变,并且是用勤劳的双手。
“肯定是很厉害,不过,北大荒地处虽然偏远,但是他们那里的土壤肥沃,地处平坦,可以采用机械化。不像你们这里,只能靠背和挑。”胡建国最初看不上女婿的就是这一点,山区的空气是很好,但是这不能当饭吃。尤其是干农活也不方便,上坡下坡这样很累。
“外公,我们这里还好啦,你看我们隔壁的县城,那里还有笔直陡峭的山脉,山顶还有人住呢!”感觉到外公语气的不满,还有爸爸那紧张的心情,铷初直接打哈哈了。
“那是。”知道外孙女是为他爸爸解围,胡建国也只好不再说了,他们孩子都这么大了,自己再说什么都是枉然。
“我听大伯母说,我们屋后面的向春花就是靠近那边的人,被婆家嫌弃得不得了,都不回她自己家。”向寡妇的家就是在一个山顶上,那里有“一滚滚到底”的说法,就是从山顶可以滚到山底。
“你这丫头知道的还挺多的嘛!”来着拖拉机的曾庆阳,也忍不住开口了,他原本就是个话痨体质,只是在看到有两个说那个不懂话的老人,才收敛了一点点。
“叔叔,我也是听说的,我奶奶最喜欢讲故事了。”从小到大,最喜欢的就是坐在村里的大黄果树下面,听着村里的人讲故事,就算重生一世没有去凑热闹,但是那些在记忆深处的东西就像是放电影一样,回到这里就自动出现了。
“你奶奶,那是,你奶奶那张嘴可是赢了不少人。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发现她现在说的也不是很多。”在集体公社的时候,曾庆阳对于罗美美的印象还是很深的,更别说在一个村子几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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