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乡客栈,二楼,上房。
房间布置的还不错,朱三娘母女两人住着绰绰有余。
“小南,你这几日真是让人担心。”红衣的声音轻柔,但语气绝对算埋怨。
“是是是,我的错,当时不是半夜吗,我以为一早能赶回来,没想到会有这么两个小后腿,这才没赶上,再说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李秋南勾一勾花花和白白的下巴说道。
“红衣,别再念叨小南了,回来就好,小南的本事必定是我们这些常人比不上的。”朱三娘前半句好像是在为她说话,后半句却是实打实的调侃。
“好好好,下回再遇上这事,我一定告诉你们。”李秋南招架不住,连忙转移话题。
“那药滴了这么五六天了,感觉三娘你的眼睛大好了,感觉都不怕光了。”
果然一听这话,红衣那绝美的脸上便浮出一抹激动地嫣红,眼眶也迅速泛红,若李秋南真是个男人,挟恩求报,绝对要红衣以身相许什么的。
“嗯,娘终于在白天的时候不用再蒙眼了,多谢你的灵药。”红衣完全没有察觉,真诚的感谢,她感觉自己也快要看见那个人人称颂的奇女子了。
朱三娘亦没有克制面上的激动,她的眼睛好像可以真的治好,不是在做梦。
“小南,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报答你,现在我的眼睛不再那么怕光,等一段时间,我必定能在为你织出千金布。”
李秋南微笑点头,并没有冠冕堂皇的推辞说不用什么的,不然她们母女该睡不着了。
“好啊,我还没见过千金布,到时候可要见识一番,不过三娘你这一路还是好好休养,等回了顾园,你才有机会一展身手。”
然后三人又闲聊了几句,李秋南留下几瓶灵泉水,叫她们两个每天一滴喝上,以消除车马劳顿的疲乏。
红衣又快哭了,朱三娘也没有推脱,接了下来,面上也不复眼疾时的冷厉,柔和了好多。
“那个李南凭什么不遵守商队的纪律,擅自离开不说,还往商队塞了两个女人,安哥也不管管。”说话这人语气饱含讥屑。
李秋南脚步一顿,在拐角处停了下来。
“对对对,还有那个侯全贵,没想到那小子还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看他跟在那个李南后边,捡了多少剩骨头。”另一个接囗,不免暗含几分羡慕。
“我昨天看那小子傻傻的站在走廊上,听说原来是武哥在账上给他记了一百银呢。”最后一个压低声音。
“什么?”
“什么?凭什么?他侯全贵不就会拍那个李南的马屁吗?她一回来安哥就给狗腿子划那么多钱!!”
二重奏。
李秋南靠在拐角的墙壁上,听他们说。
果然,水至清则无鱼,她之前还想着,这顾安的人难道没有一颗老鼠屎么?这不就来了,看来商队里对她的意见很大啊。
“武哥不是说那个李南赶不上我们的吗?”其中一人疑惑的发问。
嗯?这里面还有顾武的事?
“要死啊你,说就说李南,提什么武哥。”另一人立马截住他下边的话。
“就是就是,不要说了,找侯全贵那小子喝酒去,他昨天晚上可是宣布今天的酒钱他结。”
大概是见气氛有些冷,第一个吐槽李秋南的那人开始转移话题。
李秋南听到三人的脚步声朝她这个方向过来了,也不躲,大大方方的站着。
果然,是昨天她到客栈时跟在侯全贵身边那几人。
“小,小南哥……”
三人和李秋南一照面,语气就开始结巴,互相瞄了一眼,暗暗叫糟。
她什么时候来的?听到没?咦,还对他们笑,应该没听到吧……
李秋南微微一笑,仿佛听到了他们的心声似的开口。
“去找全贵喝酒啊。”
三人的心一下被提起,听声音应该是第一个说话那个,他僵着脸问:“是,是的,小南哥你怎么,怎么知道。”
李秋南见三人紧紧的盯着她,仿佛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试探。
“刚刚在楼下听见他招呼掌柜的,好几个都在呢。”李秋南知道他们关心什么,给了他们一个安全的回答。
眼见着三人松了一口气,她又坏坏一笑。
“侯全贵跟在我后边才不捡剩骨头,我给的东西,看我心情,你们知道了吗?”
完了完了,她全都听到了。
好笑的看着三人眼见的石化,表情惊恐,李秋南哼着不成调的曲子绕过三人。
嘴角拉平,眼神渐渐幽深,看来这顾家商队不能呆了。
感谢现代社会的鞭策,李秋南从来不小看任何一个人,因为她赌不起人性。
泽兰府是一座水都,府城内河道交错,所以船运业十分发达,商队一般走到这里,就开始走水路,绕着府城走一圈,就可以到达泽兰府的边界处,整个行程差不多就要一个月。
顾安这一路比较熟,早早的定下了货船,两天后出发。
李秋南就闲的多,包了一条小船,带着朱三娘与红衣绕着温水县就开始逛了起来。
这一座被水包裹着的县城,她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这里不光出行靠船,连集市都摆在船上,头一天她们还叫了一个船夫,学了一天技巧,第二天她就自己上了,反正只要力气够大,船自然划得稳稳当当。
她们这条船还是挺显眼的,一大两小,男俊女美。
朱三娘这几日,灵泉水开始喝上,眼睛也看的清了,整个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的样,青丝换华发,至少年轻了十岁。要知道,奇女子朱三娘子流传于外的可不止她那双巧手,姿容秀丽也是她的一桩美谈。
红衣就更不用说,为了避免麻烦,她出行在外都是遮了半面的,但是一汪清眸翦眉外露,李秋南一看,得,这不活生生的“犹抱琵琶半遮面”嘛!魅惑异常,到底去那乌糟糟的地方走了一遭,外加一袭红衣,看起来就不似良家。
“没事,谁敢凑上前,咱们就教他做人。”李秋南看她坐在镜子前红了眼,立马拍胸脯保证。
这里到底民风还算淳朴,游了这么两天吧,李秋南发现并没有什么不长眼的找上门,就算看见红衣,也没有人眼露鄙夷之色,估计这也跟她这两天挥金如土有关。
“小少爷,我这有上好的青木簪子,给你家人买一根吧,很好闻的。”
李秋南刚把目光往旁边货船上一扫,立马就有一位船娘招呼道。
她尤有兴致的仔细看了一眼,青木,这世界的特有木材,质地细腻,入手厚重,常被用来做雕工活儿,这种木材自带一股暗香,好像能安神。
左挑右选,样式也多,不一会就捏了十根,船娘简直都快把脸都笑烂了,特别是这位小少爷出手大方,不还价不说,给的十两银足足的。
回到船上,李秋南分给红衣一根,朱三娘一根,其余的收起来,带回去给何氏和小姐姐。
三人几天逛的兴致稍减了几分,划出那条集市后,干脆也不划船了,让它顺水漂,李秋南也进了船舱,看起四周的风景。
清风徐来,阳光透过船上小小的木窗,晒得人昏昏欲睡。
李秋南也四处看着,突然坐起身,惊醒了红衣她们。
“怎么了?”红衣问。
她顺着她的目光方向看去,但是现在她们离岸边太远了,什么也看不到,正想再问,却被她娘扯了扯衣袖,不再说话。
那么李秋南在看什么呢?
她看到了一个“熟人”——横肉男。
岸边的横肉男还是一脸蛮横,身边又跟着四个小弟,四下无人,他走在前边,后边跟着一人,就是那天跟着他离开的那个,最后边新收的三个小弟抬着一个麻袋,很重的样子,走到水边,扔下去,立马就沉了下去,但是几人还不走,站在岸边,横肉男在训话。
靠,乱扔垃圾啊!
说什么那倒是真的听不到,毕竟她真的没有长着顺风耳。
红衣见她若有所思的坐了回来,按捺不住,问道:“小南,你刚刚在看什么?”
“你说,有没有人猖狂到大白天抛尸啊?”李秋南不确定的问。
“有。”红衣一脸平静,声音有些低,但是十分坚定。
李秋南抬头看向红衣,估计又是一桩官司。
“你们就坐在船上,我从船尾下去看看。”李秋南看着岸边说道。
“诶,小南——”红衣叫住她,本想让她不要冒险,但看她回头看向她疑问的眼神,里面一片清明,喃喃道:“你小心。”
“嗯。”李秋南笑着点了点头,摸下船尾,水面平静,没有一丝波澜。
入了水,她也不再掩饰,宛如一尾游鱼,向岸边疾射而去。
两分钟吧,李秋南就看见了沉入河底的麻袋,解开,果然里边装了一个姑娘和半麻袋石头,人已经是昏迷状态了,脸色青白,鼻息全无。
她赶紧托起她,先给她度一口气,没用,算了,还是先回船上,横肉男守在岸边,不好冒头。
李秋南想了想,一挥手,把那个麻袋收进空间,做出麻袋已经被水底激流卷走的假象。
这一厢,红衣感觉船尾一沉,一个姑娘躺被推到船板上,李秋南还在水里,连忙伸手去拉她,却见她双手一撑便上了船。
一检查,姑娘已经没有知觉,红衣和朱三娘的表情惋惜,这姑娘还是没逃过。
人命关天,李秋南也不管什么惊世骇俗了,心脏复苏加人工呼吸走一波,姑娘就喷出一口水,有了气息,迷迷糊糊醒了过来。
饶是朱三娘见多识广,此时再看向她,眼里也带上了几分敬畏,这可是从阎王爷手里抢人,关键是还真被她抢了回来。
李秋南退开,红衣上前。
“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你还好吗?”
“我,我叫余薇,是个渔女,救,救我爹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