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在炎热的夏天,跑步的时候呀汗都是慢慢的出,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人脱力昏过去。
更别说太纪全力跑了半个多小时,将体内产生的气都锁在体内,若是一下子全部将毛孔开阖,将这股气散发出去,太纪就会立马昏过去。
因此太纪将速度放缓,直至停下,而后缓缓吐气。
嗤嗤嗤……
一口气吐了一分钟,黑暗中一股白气冲出一尺多长,白气前方的几片树叶正好在白气之中,直到太纪气都吐完之后,这几片树叶已经呈现烧焦的样子。
浑身奔腾的气血就像是滚烫的开水,他的身体就像是一口被烧开的大铁锅,可见太纪体内的温度有多高。
太纪身形缓缓蹲下,摆出一副形意拳的架子,身子一起一伏慢慢活动着自己的身体,他的身体如果现在不仔细处理,到时候定然会在体内留下暗伤。
站了半个小时的桩,感觉体内的体内的气血安定下来,经络疏通了,太纪这才缓缓起身。
太纪找了一个方向,走出了树林,至于那个被绑架的女孩,自求多福吧,绑票,很大几率会被撕票。
跑了半个多小时,已经跑出去几十里,太纪都已经分不出方向,这已经是到了乡下了。
顺着乡间小路走了约莫十分钟,太纪一扫,居然在一栋两层楼前发现了那辆面包车。
太纪弓腰摸过去,发现面包车里面已经没有人,大楼是农村随处可见的民房,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整栋楼只有一间房子亮了灯,隐约能够听见里面传来几个人男人说话的声音。
不知道是这群绑匪粗心大意还是十拿九稳,居然没有一个放哨的人。
太纪绕着民房走了一圈,在右侧发几个方形洞,洞不过一个砖头大小,这是农村老式民房普遍都有的东西,大约是为了通风而用。
太纪走过去,屈身微微一跳,一手抓住了一个洞,手臂用力,把自己拽了去,如此反复两次,就了二楼。
一层大约有四个房间,太纪选的这一边正好是一间杂物间,连窗户都没有,太纪弓腰便无声无息的窜了进去。
杂物间像是很少有人进来,蜘蛛网遍布整个屋子,地全是厚厚的灰尘,黑黢黢的,只有窗户外射进来一点月光,显得阴森森的。
太纪屏住呼吸走到杂物间门口,耳朵贴在杂物间门口凝神听了一会儿,确定外面没有人这才推门走了出去。
杂物间外是一个比较大的房间,农村房屋中都有这么一个大堂,大堂四周就是卧室之类的,大堂的一边通往楼梯,杂物间正对有光亮的房间。
太纪轻手轻脚走到那个唯一有着光亮的房间,透过木门的缝隙窥探里面的情况。
房子里有六个人,各个都是魁梧大汉,被绑架的少女捆在角落里面的一张板凳,嘴里被塞了布,全身都是汗,两只眼睛一闪一闪,有些惊恐,但却在竭力的保持镇定。
“大哥,我们绑架了这小妞,你通知他老子曹毅了没。”一个男子问道。
为首的是一个光头大汉,穿着红色的背心,浑身肌肉贲涨,将背心都快要撑破了,手臂比寻常人的大腿都要粗,一后背纹着一只斑斓猛虎,只要微微一动,后背的猛虎张牙舞爪好似活了过来。
那光头大汉冷哼一声,将手里把玩的匕首狠狠的插在桌子:“老子办事还要你来说?我已经打电话给曹毅了,叫他只一个人赶来。他也知道我们的手段,他这个宝贝女儿,可是他唯一的女儿,答应了我们的事,这十万块钱就是他的,发财有路。不答应我们的事,老子来个先奸后杀,然后再杀了曹毅,再特么跑路,老板已经安排了后路,任他们再神通广大也抓不到我们。”
“曹毅?”太纪念头闪动,那里面这个少女就是曹晶晶了,曹毅现在只是警局的一个分队长,但是在之后,平步青云,似乎身后有很大的靠山,我若是救了他女儿,让他帮忙找一个关了几十年的囚犯应该不难吧。
“老大,这十万块真的能收买曹毅?”一个长头发,结了个马尾的男子问道。
“曹毅这个人狡猾,所以我给他来个恩威并施,老板这次让我们来,也是这个意思。别看曹毅只是个小小的分局队长,其实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他以前是特种兵出生,而且这家伙不迂腐,虽然说是警察,但是黑白两道都沾了。”
“大哥,老板这次为什么不让我们带枪,听说曹毅身手好得很!万一!”
“哼,他身手好,我也不差,我早就想和他比试一番,看看谁更能打!带枪干什么?飞机带得下来么?你们这些个笨蛋!等下曹毅来了,到楼下,你先下去搜他的身!他如果带了枪,那不是我们就有了么?他如果没带,那不是更好?”
如果之前还顾忌他们会不会有枪,听到没有枪,太纪更是下定了决心,干一票。
已经见过血的他不在乎手里在沾几条人命。
“对了,你带两个兄弟下去注意点,万一曹毅这家伙不吃这一套,宁愿杀了我们也不愿意妥协,那就糟了,我们已经在曹毅手里吃了几次憋,在吃瘪不要说曹毅,老板都不会饶了我们!”光头大汉厉声说道。
“算了,不用了,曹毅来了,你们两个去搜身,你在这里看紧了小妞。”
太纪听到外面传来汽车的声音,退回了杂物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