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冤家路窄(1 / 1)萤光飞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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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麂羚似乎很渴,试探了几次都没有动静后,便放松了警惕,开始大口大口地喝水了。

好机会!

杨炜端平强弩,瞄准麂羚柔软的腹部,食指均匀发力,扣动机括……这头麂羚的体重大致在二十公斤左右,这样的块头,强弩只要射中腹部就是对穿,它将在一分多钟之内倒地不起,死于大失血,然后杨炜接下来的几天就用不着为肉食发愁了。

就在他即将击发的时候,麂羚似乎感觉到危险,警惕地抬起头来,身体本能地后退。然而为时已晚,一道耀眼的微光带着阵阵轻微的音爆声激射而来,正中它的腹部,左边进右边出,凿出一个碗口大的窟窿,血浆四溅!麂羚发出尖厉的惨叫声,平地蹦起一米多高,然后身体如遭雷击般蜷曲,四肢抽搐,轰然倒地,痉挛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这可不是杨炜干的。

潜伏在下风处的杨玮同样如遭雷击,这一幕他实在太熟悉了!

没错,在过去两天,这一画面反复在他眼前重演,追杀他们的神秘人扣动板机,无声无息间,弹丸带着微光激射而来,将与他一起逃命的队友击倒,然后在非人的惨叫声中化为血水……

是那帮家伙!

这帮阴魂不散的家伙居然还没有走!

只一瞬间,杨炜的衣服就让冷汗给湿透了。他太清楚这帮家伙有多可怕了,十一二个人追着二十多名装备精良的雇佣兵打,整场战斗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他们毫无还手之力!现在他的战友全都死了,就剩下他一个,遇上这帮魔鬼,只怕是九死一生!

极度恐惧让他别说扑出去抢夺猎物,就连呼吸都放得极轻极轻,生怕惊动了隐藏在暗处的魔鬼。

在他惊骇欲绝的注视中,两个身穿林地迷彩的男子幽灵般在树林中现身,无声无息地朝猎物走来。距离很近,能见度也不错,于是杨炜很幸运地成了整个“猎熊犬”佣兵团中唯一一个看到敌人真面目的人。这两个魔鬼都是青年男子,身高都在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不算太高,肌肉也不算发达,体型比较偏向亚洲人,不像欧洲人那么强壮,恨不得连颅腔里都长满肌肉。然而他们却都有着一张白人的脸庞,皮肤白皙,碧眼勾鼻,相貌挺普通,属于那种见过了就忘的,那头金色的头发都比他们的相貌更抢眼。由此基本可以确定,这伙追杀了“猎熊犬”佣兵团整整两天两夜,将整个佣兵团杀得全军覆没的魔鬼,是白人。

但是他们的装备却是欧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装备过的。左边那个端着一支跟塔沃尔自动步枪极为相似的步枪,右边那个反挎着一支又粗又长的狙击步枪,看外型应该是反器材狙击步枪,枪管比一般的反器材狙击步枪短了三分之一,接近枪口那十五厘米的枪管明显比后面的要粗很多,看上去很笨拙。此外不知道为什么,它的枪托是实心的,而不是像很多反器材狙击步枪那样采用中空结构枪托以减轻重量。这样的设计无疑进一步增加了重量,如果哪个设计师敢采用这样的设计,各部队首长肯定会纷纷打电话过来问候他的全家女性,反器材狙击步枪本身就够重了,还这样整,成心想累死那些士兵啊?不过,这个背着看似笨重的狙击步枪的狙击手却一脸轻松,大步流星,跟同伴有说有笑,丝毫不像背着一支重得要死的大家伙。除了佩服他体能好之外,杨炜实在没有更多的想法了。

这两个家伙并没有注意到灌木丛里还躲着一个,他们很放松,一路说笑着走近那头被击倒的麂羚,先是用脚挑动自己的猎物,欣赏着这头麂羚那漂亮的皮毛和饱满的脂肪、肌肉,甚至蹲下去用手抚摸着麂羚的皮毛,笑容灿烂,语调轻快,哪里还有半点追杀“猎熊犬”佣兵时的凶残冷酷?要不是他们手上的装备给自己的印象实在太过深刻了,杨炜都险些以为自己认错人了!

这两名神秘人的语言非常古怪,杨炜在非洲闯荡了这么久,跟两个由欧美退役士兵组成的佣兵团有过合作,什么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多少都能听懂一点,但这两个家伙在他面前聊了那么久,他愣是没分辩出这是哪一国的语言。他盯着这名敌人,战友们的惨叫又在耳畔响起,他们中弹后化为血水的惨状在脑海中浮现,他的眼里渐渐蒙上了血丝。在家同生共死一年,彼此之间早已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么多可以彼此将生命托付给对方的好兄弟就这样死了,而杀死他们的敌人就在眼前,而且毫无戒备……

干掉他们!

干掉他们!!

干掉他们!!!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以至于他不得不咬紧嘴唇,用刺痛来压抑住跳出去将这两名敌人撕成碎片的冲动。过去两天整个佣兵团被人家团灭的惨痛经历已经足以让杨炜了解对方的实力有多恐怖了,别看他们毫无戒备的样子,真想干掉他们可不容易,先不说他们身上那连反器材狙击步枪都轰不开的防弹装备,光是他们那可怕的反应速度和极其精准的枪法,便够杨炜喝一壶了!这伙人随便哪个拎出来,都是这个星球上顶尖的精英战士的水准,如此可怕的敌人,哪怕对方毫无戒备,杨炜也没有信心能将他们都干掉。

最要命的是,鬼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他们的同伙!万一他开火后,这帮家伙的同伙迅速赶来,那他这条好不容易才捡回来的小命,就彻底交代在这里了!

冷静,冷静!

杨炜迅速分析了一下形势,很沮丧地发现,就算对方毫无戒备,他也没有半点优势。首先他不能开枪,枪声一响,附近的敌人就会恶狠狠地扑过来将他撕成碎片;不能开枪就意味着他只能一把猎刀,一具猎弩去解决这两名强悍的敌人————而对方是随时可以开枪的,他们根本就不害怕枪声会招来敌人,再说他们开火的时候也不会有枪声。是的,他们的枪射击的时候几乎没有噪声,哪怕在十米之内都听不见,鬼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他们的枪根本就不是火药发射的。换句话说,哪怕我暗敌明,他也没什么优势,这一仗,可真是够难打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家伙没有戴头盔,脑袋暴露在外面,不然的话就更难打了:他们的防弹头盔跟摩托车头盔差不多,有透明面罩,防弹能力极其强悍,步枪子弹打上去连一点弹痕都不会留下来。身体包裹在反器材狙击步枪都打不穿的防弹装备里本身就够气人了,再加这么一顶头盔……站在那里让你打你也奈何不了人家啊!如果他能准确地将弩箭射在对方的头部,还是可以置对方于死地的,这比这两天来只能干挺着挨打没法还手强多了,至少还能拉一个垫背的!

这时,那两个白人已经将麂羚身上的血污清理干净了,背起麂羚,原路返回,他们仍然没有留意到三十米外的灌木丛里躲着一个想要他们命的家伙,急着回去品尝鲜美的麂羚肉呢!杨炜看得很清楚,是那名步枪手背麂羚,那支要命的步枪交给狙击手替他拿!

杨炜简直要放声欢呼了,他的等待没有白费,杀敌的良机来了!

他慢慢直起身体,平端弩机,朝那名狙击手的头部瞄准。海军陆战队一些特殊的单位也会装备狙击弩,他也学过,用狙击弩射八十米内的目标基本上是箭无虚发,说射眼睛不会沾到眉毛,这手绝活让他在海军陆战队里赢得了不小的名声,被首长誉为“当代李广”,所以摆弄弩这玩意儿他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弩机根据横风的速度下压了一点点,锁定了目标的后脑勺,食指均匀发力,扣动机括!

噔!

弓弦颤响间,弩箭激射而出,化作一道冷电,直取那名狙击手的要害!

那两名白人的反应再一次证明了他们的强悍,在杨炜扣动机括的下一秒,他们竟然不约而同地转身,朝这边望了过来!

这听力,真的灵敏到恐怖了!

不过,他们的反应还是慢了半拍,弩箭已经射出,不到四十米的距离,不用一秒钟就射到了!那名狙击手只看到一点寒光迤逦而来,紧接着就是箭镞入肉的闷响和骨骼碎裂的骇人声响,大型猎弩威力是惊人的,尖锐的弩箭洞穿坚硬的颅骨,穿透颅腔,从左耳根后面突出血淋淋的一截,小脑干被撕裂,他眼前一黑,仰面栽倒,将手中的突击步枪甩出老远!

干掉了一个!

弩箭射出去后,杨炜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看有没有命中,飞快地甩掉猎弩,整个人就像一头发了狂的猎豹,追着弩箭朝敌人猛冲过去!没有时间去考虑迎着一支随时可能开火的自动步枪冲刺的后果,反正他是将吃奶的劲都使了出来,无视前方一切危险,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径直冲过去!

猎刀出鞘,带起一泓寒光,直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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