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湖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在世界各地都有,比如说卢旺达境内的基伍湖和喀麦隆境内的尼奥斯湖,都是不折不扣的杀人湖,前者曾在一夜之间夺去数十人的生命,酿成可怕的悲剧,而科学家居然认为这只是小儿科。卢旺达人对这种言论肯定很不舒服,但是等到尼奥斯湖悲剧发生之后,他们彻底服气了:后者在一夜之间夺走了一千八百多人的性命,跟它比,基伍湖的悲剧还真的是小儿科。这两个湖泊都有共同的特点:邻近火山口,湖底积压着海量的二氧化碳,压力极高。一旦压力被打破,二氧化碳便会火山爆发般喷发出来,横扫周边地区,让周边地区的一切活物死于窒息,能活下来多少完全取决于二氧化碳的浓度和覆盖范围。这头蜇伏的魔鬼让人闻风丧胆,“杀人湖”当真是实至名归,那么,这个湖泊接连吞噬那么多生命,会不会也是二氧化碳在作怪呢?要知道,它也是邻近火山的。
至于凶星坠地天火降临什么的……当神话传说就行了,原始部落的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无法记录那么久远的事情,这一代代的传下来,早就走样了,鬼才知道有几分是真实可信的。
杨炜将自己的猜想跟沃尔顿说了,教授失笑:“不不不,不可能是二氧化碳。在过去一年里我几次冒险进入湖中,抽取了大量气体和湖底淤泥样本进行分析,发现不管是湖面还是湖底,二氧化碳的浓度都在正常范围内,不可能杀死人的。”
巴斯克说:“而且我们进入湖中的队员都背着氧气瓶,戴着氧气面罩,避免吸入有毒气体,在氧气瓶里的氧气耗尽之前,二氧化碳是奈何不了他们的。”
这下杨炜可想不出是何缘故了:“不是二氧化碳,那是什么呢?”
沃尔顿说:“我到现在都还没有头绪……太神秘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湖泊才让我着迷。小伙子,你愿意留下来与我们一起探索这个湖泊的奥秘吗?”
杨玮一激灵,说:“不不不,我不能留下来,我的敌人还在追杀我呢,他们随时可能杀到!”
不得不说,一顿美味的早餐和一幢坚固的树屋让他太放松了,几乎忘记了敌人的存在,现在教授这么一提,他才想起自己还没有摆脱险境,骇然一惊,立马拒绝。
沃尔顿教授皱着眉头问:“你的敌人?你的敌人到底是什么人?如此苦苦相逼,可不像雇佣兵的作风!”
雇佣兵就是一群拿钱办事的家伙,给多少钱办多少事情,为了钱或者利益,两伙雇佣兵干仗那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别看雇佣兵心狠手辣,火拼的时候还是会留几分情面的,达到目的则可,很少赶尽杀绝。大家都是混口饭吃,都不容易,没必要做得这么绝,万一哪天风水轮流转了,也指望对方手下留情不是?而这伙人已经灭了“猎熊犬”佣兵团,可以说早已达到打击对手的目的,却还对唯一的幸存者苦苦相逼,欲除之而后快,这种作风,真的不像雇佣兵。杨炜苦笑:“我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好像不将我们最后一名队员杀绝绝不罢休似的!”
他还是有所保留,没有将那伙神秘人武器装备的先进程度远远超出了任何一个军事强国的事情说出来。
沃尔顿教受说:“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强求了,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杨炜苦笑摇头:“现在我过了今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能有什么打算?先离开这片沼泽再说。”
沃尔顿教授正要说话,一只小猴子跑过来,叫:“爸爸,爸爸,有大鸟!很大的鸟!”
波布亚被小猴子硬拉到窗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顿时惊叹起来:“真的好大啊!”
查尔斯探头出去一看,惊奇地叫:“无人机!这种地方怎么会有无人机?”
杨炜面色微变:“无人机?不好!”扑到窗前探头出去一看,果然看到一架涂成蓝白色的无人机正在不远处盘旋,速度还挺快的。他苦笑,这伙人还真是阴魂不散,不管他躲到哪里,只要停下来喘息一阵子,他们马上就杀到!他对波布亚说:“尊敬的首领,我必须跟你说再见了!”
波布亚愕然:“为什么?尊贵的客人,难道我们的款待怠慢了你,让你不满吗?”
杨炜说:“不不不,你们的热情款待令我终生难忘,将来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们。但是那群一直在追杀我的魔鬼即将发现我,如果我继续逗留在这里,会为你的部落带来巨大的灾难,所以我必须离开了。”
波布亚依依不舍,他还想留杨炜多住几天,让自己一家人沾沾他的好运气呢……原始部落嘛,迷信得很。但是他也不想给自己的部落招来大麻烦,一伙全副武装、心狠手辣的雇佣兵,可不是他这个小小的部落扛得住的,如果继续留杨炜在这里住,他们沾上的可就不是好运气,而是厄运了。沃尔顿见多识广,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他比波布亚更清楚雇佣兵的可怕之处,于是当机立断,说:“真的是太遗憾了……查尔斯,你送送杨先生,用我们的橡皮艇,尽快送他离开沼泽!”
查尔斯应了一声,对杨炜说:“杨先生,请跟我来!”
杨炜本想拒绝的,因为那伙人太可怕了,跟他在一起非常危险。但他对这片沼泽一无所知,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走,自己一个人瞎蒙的话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找个向导是非常必要的,于是他接受了沃尔顿的好意,临走的时候叮属波布亚和沃尔顿:“他们肯定发现我了,说不定会到部落来找人,如果他们真的找来了,你们能逃就逃,不能逃的话就投降,千万不要抵抗,你们是打不过他们的!”
巴斯克往腰间一抹拔出一支自卫手枪:“英国伞兵的字典里没有投降这个词!他们敢闯进部落里,我就一枪一个送他们下地狱!”
杨炜摇摇头,说:“如果你真的这样做,那整个部落必将面临灭顶之灾。”见巴斯克一脸不服气,他伸出手,说:“把枪借我用用。”
巴斯克不明所以,还是将手枪递给了他。
杨炜检查了一下,手枪状态良好,只要扣动板机,子弹马上就会射出。他倒转枪口,照着自己扣动板机,砰砰砰砰连开四枪!
木屋里所有人都看傻了,两个小孩尖叫起来。
查尔斯和巴斯克本能的想阻止,但哪里还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冲自己开火。
然后又眼睁睁的看着子弹打在他的身上,他的军装发生波纹状的波动,近距离射出的子弹像是撞上了一堵柔韧的、弹性极强的墙,强大的冲击力只是让弹着点凹了一下,随即子弹就耗尽了动能,无力的跌落,军装完好无损。
好强的防御能力!
杨炜照自己胸部和腹部连开四枪,可能感觉冲击力还不够,又把枪口对准自己的手臂、大腿,连开两枪,完了,又往腋部开了一枪,再朝两个脚掌各开一枪,把一个弹匣祸害得一干二净。
查尔斯和巴斯克看得直抽凉气。当过兵的都知道,现在的防弹衣防弹性能越来越强,中小口径枪弹想打穿重型防弹衣是非常困难的,但并不代表穿上重型防弹衣就能刀枪不入了。防弹衣防弹能力再强,也只能防住躯干,四肢、脖子、头部是保护不了的,腋部更是任何型号的防弹衣的罩门。美伊战争,伊军对付美军的杀手锏就是路边炸弹、汽车炸弹和狙击手,其中狙击手效率最高,十年美伊战争,有超过一千名美军士兵死在伊拉克狙击手枪下,绝大多数美军士兵都身着重型防弹衣,但这保不住他们的性命,伊军狙击手要么打脸部,要么打腋窝,都是防弹衣保护不了的要害,一打一个准。但是这个家伙穿的这套军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薄弱位置,子弹打上去,噗一声就弹开了,屁用都没有,就连脚掌也是一样!
得,人家不仅有防弹衣防弹裤,连防弹鞋都有!想必在战场上碰到这种全身上下刀枪不入的家伙,再怎么训练有素的精英战士也会头痛万分吧?
杨炜将手枪还给巴斯克,很认真地说:“这就是他们的军装,在较量中,我们佣兵团的狙击手多次用M200狙击步枪发射穿甲子弹直接命中他们的胸口,他们也只是仰面摔倒,但马上又爬了起来,继续冲杀。”
吸凉气的声音更加响亮了。
杨炜从背包里拿出步枪,瞄准远处那架飞得越来越慢,明显锁定了这幢木屋的无人机,一扣板机,电弧连闪,嗤嗤声中,三发子弹连成一线射出,微光闪过,那架无人机炸成一团火球,碎片四下激射,当真称得上是粉身碎骨了。
查尔斯和巴斯克这两名英国伞兵部队退役的士兵再度傻眼了。
“这是他们用的枪……”
不等杨炜说完,巴斯克便满脸羞愧的将自己的手枪藏了起来,由衷地赞成杨炜的话:能逃就逃,不能逃就投降,反正绝对不要抵抗!
这他妹等于是拿电狗怼AK,抵抗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