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夜游王都(1 / 1)第五次戒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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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号令,早已等待在四周的,上万骑兵冲进了部落的营地,片刻间刀光剑影,收割着狼族人的性命,仅剩不多的狼族人已经慌了手脚,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凶悍,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四处逃命。随着时间的推移,十多万的部落被屠杀干净,秦国的将士们熟练的打扫战场,然后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草原一处无名的深谷里,马永相带领的小队临时的驻扎在这里,篝火旁围坐着几个副将。大家喝着缴获的马奶酒,吃着烤肉,有说有笑。其中一个副将说道:“马将军,这狼族人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强大嘛!”

马永相狠狠的看了他一眼说道:“才杀了几个狼族人,你就这么狂妄了?我们现在偷袭的都是一些实力很弱的部落,那些战力最强的部落,都是由狼族王子们统领的,现在我们还不能去招惹他们。你现在看轻狼族,迟早会摔跟头!”

这个副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摸了摸头,然后喝了一大口就马奶酒说道:“呵呵,马将军,不要见怪,我就是一个粗人,对了,他们的王是不是更加的厉害?”

马永相郑重的说道:“狼族现在的大王名叫烈焰王,自身武力高强,听说力大无穷,王帐统领着狼族最精锐的狼骑兵,大概有三十多万骑,我们现在最好还是别遇到他,要不然可不好脱身!”

另一个副将问道:“马将军,那我们最近如何安排?附近的小部落,都向那些大的部落靠近了,偷袭的机会,非常的渺茫。”

马永相神秘的说道:“他们那样最好,几十万人集中到一起,得有多少牲畜和马匹?到时候我们抓住些,让它染上瘟疫,然后在放回去,等传染开了,狼族人没有马匹,没有了食物,那里是我们的对手?大家就听好消息吧!”

几个副将不住的点头,显得兴奋异常。

秦国王都

嬴华这日无事,来到了王都的北面城墙,看着北方有些发呆。旁边的皇甫然说道:“秦王,计划的效果非常成功,前些日子缴获的牛羊不计其数,最新的情报说,大概有十几个大小部落已经被覆灭,狼族草原现在是人心惶惶!”

嬴华回过神说道:“只要狼族的主力出动,就叫他们陆续潜伏回来,不要白白的浪费我们的这些精锐。”

皇甫然说道:“是,秦王。”

嬴华想到,有些日子没有出王宫转转了,对一直在身旁伺候的安六说道:“带上几个侍卫,我们出宫转转吧!”

安六听到后,连忙前去准备,收拾妥当便出发。出宫的这几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嬴华打扮的如同一个富家公子一般,身边跟着几个家丁打扮的侍卫。他相貌英俊,常常的引起那些大胆的秦国女子侧目观看。让嬴华心中暗自得意,大街的商铺比以前更多了,也更繁华了,路上能遇到匆匆忙忙的各国商人。

嬴华看着这一切暗自点头,自己的这些改革已经有了很大的成果,只要假以时日,效果会更加的强烈,自己对王都不是很熟悉,于是对身后的安六说道:“附近有什么解闷的好地方吗?”

安六想了一下说道:“公子,茶楼,酒馆到是有不少,我想公子也不愿意去这种地方,前面不远有一个如意馆,到是不错,里面有各国来的清倌人在哪里献艺,很是很热闹。”

嬴华看着安六笑着说:“那还不错,想来肯定热闹,那就去看看吧!”

一行人来到了如意馆,见热闹非凡,人来人往,进了大门原来今天正好是头牌思思姑娘,会见客人的日子,嬴华一行人在前排寻了一个位置,馆内的小厮上前询问:“公子,也是来见思思姑娘的吗?”

嬴华笑道:“难道我还是来你这里吃酒的?”然后向旁边的安六使了个眼色,安六掏出一锭金子,交给小厮。嬴华继续说道:“弄几壶好茶过来!”

小厮乐呵呵的看着手中的金子,心中大喜,这么大方的客人可是少见,于是赶紧说道:“几位贵客稍等,茶水马上就好!”

嬴华这豪爽的方式,引起了旁边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的注意,他来到嬴华的身边,施了一礼说道:“公子看着面生,应该不是熟客吧?”

嬴华见这人模样俊秀,很是和善,于是说道:“这位公子猜的真准,今日家中母亲开恩,得空才出来闲逛!”

这年轻人说道:“那你来的正是时候,你看到没有,这些人都是为了思思姑娘而来,这如意馆思思姑娘美若天仙,才艺卓绝,今日正好见客。”

嬴华听后很有兴趣,于是问道:“公子贵姓?一会可得指点一下。”

那年轻的公子说道:“小生吴得起,看公子一脸的贵相,不知是哪家的公子?”

嬴华笑道:“我家的门楣不便提起,只是有些爵位,你称呼我为华公子就好了,吴公子,莫非是这王都的那个世家?”

吴公子说道:“说来惭愧,家中父亲是秦国江华州的行政官,我是家中长子!在这王都求学而已。”行政官为秦国一个州的最高长官。

嬴华说道:“原来公子出生不凡。”

吴公子说道:“我就是混吃等死而已,因为父亲管教的太严,我才远离江华州,到这王都逍遥!”

嬴华听到后,心里说道,这位吴公子谈吐得礼,不像那些骄纵的世家子弟,想来有些能力。

这时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来到大厅,见她穿着一身白衣,身材高挑,皮肤凝白,在那里高声的说道:“各位公子,今晚想见思思姑娘的人太多,所以姑娘就出了一个题目,只要让姑娘刮目相看,就可以一见!”

这时一个穿着华丽的胖子急不可耐的说道:“那就赶集出题吧,不要我们在这里耽误功夫!”

这丫鬟笑道:“看来各位贵客都急不可耐了,好吧!小女子就告诉大家!我家小姐喜欢诗词,只要在场的各位作诗一首,主题不限,我家小姐只要满意,都可一见!”

顿时现场吵闹起来,有人说道:“作什么诗词?我看就比金银吧!”

马上有人说道:“真是俗不可耐,那思思姑娘可是这些俗物可以比较的?文采不行,赶紧回家歇着吧!”

“你说什么?难道你也能写出好诗?”

“你这个胖子,有本事,我们比划比划?我告诉你,我可不怕你!”

现场吵吵闹闹,有文采的赶紧在那里誊写,把平日里自己写的好诗,写了下来,没有的只好在那里吵闹,嬴华看着非常有趣,自己诗文可是很不擅长,但是自己来的那个时空,那些大诗人在这个时空可是不存在的,自己随随便便默写一首,相信也没有人能超过自己,于是便回想自己喜欢的诗词来。想起唐寅的一首诗,便叫小厮送来纸笔,写了下来,交给了这个丫鬟。

时间过了一会,有些诗才的公子们都把自己写的认为最好的诗句交给了这个丫鬟,见这个丫鬟施礼说道:“各位公子稍等片刻!”然后向楼上走去。

嬴华到是不担心,这个时空的诗词自己倒是看过一些,基本没有多少惊艳世俗的诗句。等待的时候,和这个吴公子闲聊了几句,这人倒是有些意思,没有那些世家子弟的毛病,很是有礼,谈吐不凡,对一些事情有独到的见解。

就在所有人等的有些不耐烦地时候,那个丫鬟从楼上慢悠悠的走了下来,站在楼梯口说道:“今晚各位公子献上的诗词,我家小姐看后,觉得王都的华公子,更胜一筹!华公子请吧!”

说完后,侧身站在楼梯口,施礼道:“小姐在楼上闺房泡好了上好的茶叶,等候华公子!”

嬴华微笑着起身说道:“各位,承让了!”然后对着安六说道:“你们就在附近等候就好了!”走到楼梯口,看了一眼这个有些不俗的丫鬟一眼,顺着楼梯,向上走去!心里乐道,这风流才子唐伯虎的诗,不叫你们惊艳才怪,唐大诗人,这诗就让我借来一用,也算为你发扬光大了。

嬴华上楼之后,下面的这些自认自己的诗还是不错的公子们吵了起来,这丫鬟一点不意外笑道:“早知道你们不服,那我就把华公子的诗,读给你们听听。让你们开开眼界!”然后展开手中的纸张大声的读道:“昨夜海棠初着雨,数点轻盈娇欲语。佳人晓起出兰房,折来对镜化红妆。问郎花好奴颜好?郎道不如花窈窕。佳人闻语发娇嗔,不信死花胜活人。将花揉碎掷郎前:请郎今日伴花眠!”

读完之后,现场雅雀无言,那个胖子自言自语的说道:“对了,那个荷花姑娘还约我听她弹琴呢?我还是见她去吧!”

“我也是哟,小倩姑娘好像也约了我,哎!差点就忘记了!”

众人连忙起身各自找些借口,快速离开了,这个丫鬟看到后,哈哈大笑。

嬴华来到楼上,见一个房间开着着房门,里面有琴声传来,便走了进去,见里面装扮的非常的素雅,有白纱做的帘子,自己推开帘子,见一个白衣女子坐在那里抚琴,仔细一瞧,见那个女子眉毛细长,丹凤眼,瓜子脸,五官协调,披着头发,皮肤很白,眼睛非常的有神,弹琴的姿势非常的优雅,很是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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