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人,是你认识的人?”
“是,邺铨。”
谢一玎艰难地把这个名字说出口,他们一起学习了这么多天,她居然都没有发现邺铨和月光天使有关。
他们都知道邺铨的身体一向不算太好,谢一玎也没有太过与注意他,毕竟是队友又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今日一看好像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啊。
“我记得你说过,这个邺铨是京城人。”
盛世铭估计是把人又联想到陶家那边去了,不过也是很有可能的。
“陶家有可能把手伸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还是说,这其中还有什么我们从没听说的事。”谢一玎对邺铨的印象就是一个酷爱数学的大男孩,有时钻研问题太过于深入还会开启书呆子模式。对于他会进这间教堂来的原因,她更倾向于后者。至于陶家的权势嘛,没有正面接触过,就姑且当他是个人不入流的小家族好了。
盛世铭听了谢一玎的分析,没有接着往下说,反而问了一个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我送你的戒指怎么没有带出来?”
给谢一玎说得一愣。戒指,当然是有这么一回事的,就是上周的事,鸽子蛋大的粉钻,带出来太打眼了,影响也不好。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他们在这里坐的时间太久,如果对方想要做什么事要清理一下现场,他们确实是很容易被人发现的。
“我们是来旅游的,有没有要参加什么宴会,就这样走在大街上,我怕被抢劫。”到现在为止两个人的交流用的都是华语,现在华语在全球都很流行,不一定谁就会说上两句,那些人里有会说华语的也不足为奇。想听,就让他们听呗。
“宝宝,你这句话就提醒我了,我们今天刚到都还没有安顿好,或许我应该听从父亲的意见,不仅要带生活助理,还应该多带些保镖的。这样,你就不会担心遭到抢劫而摘下我送你的戒指了。你答应过我的,它会永远永远地戴在你的手上,就像我一直都在你身边一样。”
谢一玎感到了一阵恶寒,真的,认识他这么多年也没有听过这么腻歪的称呼。“宝宝”,天呐!感觉浑身都齐了一层鸡皮疙瘩。多亏她自控力好,要不然就该暴走了。
她想着瞪了盛世铭一眼。
发现盛世铭正笑意盈盈的看着自己,那一双浓墨眸子下深深的寒潭仿佛莺飞三月化开了坚冰。然后,她很不争气的就脸红了。
别问她是怎么知道自己脸红了的。面部温度那么高,她怎么可能一点都察觉不到。红的跟猴屁股似的。
“油嘴滑舌。等下回去你就去把保镖安排好,然后再出门我就把戒指戴上。”
对面的盛世铭是强忍着笑意的,毕竟某人一直标榜自己的脸皮厚,能看到她的脸红成这样,也是难得一见的。
“好,我们也该回去了。其实我这段时间都会陪在你身边,你就不用再去睹物思人了,是吧?”
睹物思人?
不可能的。
谢一玎在心里暗狠狠道。
不过他们确实是该回去了。
谢二你今天遭刺杀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