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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卫署内,林霄内劲迅速恢复,筋骨肌肉也恢复些许,但依旧还是感到酸麻胀痛,一点都不好受,却又感觉有些痛快,那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林霄再一次怀疑,自己难道真的有抖倾向?
不应该啊,至不济也应该是个抖才对,抖算啥啊。
提剑,又将温景煦的佩剑归鞘背好,接着从温景煦的身上搜出内练丹、金疮药和银票等等,这是行走江湖必备三件套啊。
“这是”林霄一看银票的样式不对,仔细一瞧,发现上面的线条并非银色,而是金色,纸张更为细小,却更为坚韧,摸起来就好像是皮质一样,充满韧性,十分精致,精致得就像是艺术品。
林霄眼眸微微眯起仔细回忆,旋即恍然,不由露出欣喜:“金票,竟然是金票。”
王朝货币有黄金、白银、铜钱,黄金最贵,白银次之,铜钱廉价。
如果是少数的银两,带在身上倒也无妨,但如果是几百两乃至几千两白银,单单是那重量就足以压垮普通人,武者虽然不惧,却也不好带着一大堆银子行事,多不方便。
银票就应运而生了,银票的面额有三种,五十、一百、一千。
一千两银子,重达几十上百斤,却可以用一张薄纸代替,何等方便。
随后,金票也随之诞生,银票代替的是白银,金票代替的是黄金。
大云王朝内,一两黄金可抵百两白银,金票的面额只有两种,一百和一千。
林霄得到的这四张金票,俱都是一百面额,等于四万银两。
“真不愧是世家子,出行身上都带着五万两银子。”林霄想起之前温景煦输给自己的那一万两,不由暗暗感慨。
不过想想自己也不差啊,白鸟剑和星流剑分别都价值万两,真要售卖出去的话,加起来卖个四五万两也是有可能的,想想自己也是一方壕杰啊。
“忽然好想痛饮一杯啊。”心头畅快,林霄不自觉就冒出喝一杯的想法,只喝一杯,应该不会醉的吧,毕竟现在,自己可是武道内练了,酒量应该有涨的吧。
都说酒量好坏得看身体好不好,自己这身体杠杠的,对,就是这样,等离开这里后,再喝一杯试试。
“该走了。”迅速收拾好,尽管一身内劲还未曾完全恢复,一身筋骨肌肉也没有完全恢复,但林霄知道,此地不宜久留。
只是,林霄才冲出正堂,准备离开城卫署之际,便有十道精悍身影骤然冲入城卫署内,每一道身影都散发出惊人气息,身若奔马动作整齐一致,给林霄一种无比精炼凶悍的感觉,隐约之间竟然有一种沙场气息扑面而来。
林霄不由自主悚然大惊,这十道身影从头到脚全副武装,腰挎长刀背负比短弩更长一节的弩,连小腿上都绑着短刃,一看就是精兵悍将,非比寻常。
这是城卫军?
林霄心头冒出疑惑,之前所见得那些城卫军与他们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和精兵悍勇的区别,不必动手,单单是那一身气息就能够感觉得出来。
十道身影,二十道目光纷纷凝聚在林霄身上,锐利精悍的目光似乎将林霄刺穿,有若实质,如芒在背,这时,又有一道身影出现,一落地其目光立刻落在林霄身上,暴怒异常:“好贼子,竟然真敢来我城卫署,温公子呢?”
“在里面。”林霄不徐不疾回应道,天鹤内息术不断运转,一身内劲不断恢复,想来,又会是有一场恶战了。
毕竟,他们不可能是来给自己道贺,道贺自己心气顺顺,道贺自己收获颇丰。
的确,剑毙温景煦这个祸首,林霄心中的愤懑、恶气已经消散,至于城卫军,说实话,冤有头债有主,何况之前自己已经先后干掉二十个城卫军。
想到这里,林霄不禁有些头疼,干掉二十个城卫军,不是小事啊。
二十个城卫军,充其量只是两个武道内练和十八个武道外锻罢了,论实力根本就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他们的身份,城卫军,那是属于官方的人,自己干掉他们,某些程度上就是和官方作对。
和官方作对有好下场么?
多半不应该说十有八九是没有的,会沦为通缉犯一样,四处奔逃,最终被捉拿或者击杀,这一点,林霄不由自主就想到了早先被自己弄死的破心虎。
“温公子呢?你把温公子怎么了?”王统领看到林霄背负双剑,手中又各提一剑,立刻面色大变,因为他还记得,之前的林霄只有双手各提一剑,之后发现温良尸身时,其佩剑不翼而飞,现在人出现在这里,看起来似乎经过一场激斗,又多了一口长剑。
“死翘翘了。”林霄不徐不疾笑道,眼眸锐利环顾四周,寻找脱身机会。
那十道精兵悍勇般的身影给自己带来十分强烈的威胁感,尤其是其中站位居中又突出的汉子,尤其强烈。
劲敌!
强敌!
“你竟然敢杀温公子。”王统领内心仅存的侥幸仿佛被利剑击碎,荡然无存,面色剧变失声尖叫,牙目欲裂,内心的惊悚惶然直接飙升到极致。
温景煦公子死了,还是在城卫署内被人所杀,那与自己脱不了关系。
“我没杀他啊。”林霄睁眼说瞎话,王统领等人微微一怔,都死了还没杀,但林霄下一句话却让他们感觉自己被戏弄了,深深的戏弄:“是他自己撞上来的,兴许是看到我之后,自惭形秽,自认不如,活在这世间也无趣,不如了却残生,直接就一头撞在剑上,死的老惨了。”
信口胡诌,林霄是在尽可能拖延时间,尽力恢复内劲。
“对了,之前那些城卫军也不是我主动杀的。”林霄自顾自的说道,微微一顿后又笑着继续:“只是他们一个个寻死觅活,觉得世间了然无趣,不如死去算了,苦苦哀求我才出剑,书上说这叫成人之美,乃是善事一桩,不必感谢我。”
刘志茂等十个精锐军士还是首次将杀人说的如此的委婉,甚至将自己的责任摘得一干二净,还标榜为成人之美善事一桩,简直是无耻至极,王统领却是暴怒到极致,怒火中烧,又混合着对温家的惊悸,让他心绪激荡有若潮涌。
“刘队长,还请将之抓拿,我要交给温家处置。”王统领纵然是暴怒到极致,却也没有贸然冲上去对林霄出手,他还记得温良倒在血泊中的样子,万一他一个人冲上去,抓人不成反而被杀,岂不是太冤枉了。
刘志茂纵然不怎么情愿,但自家副队长之前都下命令了,不动手不行。
“稍等。”林霄却忽然开口,没想到对方竟然停顿下来,连忙说道:“十位也是城卫军吗?”
“呵呵,听好了,我们是军营精英军士,可不是城卫军这种蹩脚玩意。”刘志茂嘿嘿笑道:“我叫刘志茂,本县内军营小队长,记住这个名字,如果你有幸活下来,我愿意请你喝酒。”
“那可能是断头酒。”林霄呵呵一笑,这可不是什么记仇、什么小心眼,这些我统统都不承认,因为那是讲究,我林无命从小到大就是一个讲究人。
“能让我喝断头酒,那也是你的本事。”刘志茂微微一怔,旋即哈哈笑道,因为他也不觉得眼前这少年被擒拿下送到温家之后,还能够活下来,就算是侥幸活下来,那多半也是废人一个。
武道世家,怎么可能放任一个杀害世家子的人正常活下去。
平心而论,刘志茂对世家子没有什么好感,其中也是有一些缘由,但没有好感是一回事,军令是另外一回事,身为军士,就要服从命令,此乃天职。
“我身上的这种军器,名为劲弩,可不是那群蹩脚玩意的短弩能相比的。”刘志茂动作迅速解下背着的弩箭,果然比城卫军的短弩更长了一节,也更粗大,看起来愈发可怕。
十支劲弩齐齐指向林霄,林霄敏锐的感知下,仿佛被十支利刃刺杀而来,遍体生寒,寒流在躯体内激荡,头皮发麻。
躲不开!
内心仿佛有一道声音警醒,在一遍遍重复一遍遍的告诉林霄,躲不开,躲不开那所谓劲弩射击。
哪怕是全盛时期也躲不开,更不说现在一身内劲还未曾完全恢复。
“王朝军器,短弩最为普通,能威胁武道内练,若是有十支齐射,往往能击杀大多数武道内练,而这劲弩要比短弩高一级,能威胁真武者,杀武道内练如杀鸡,任你是内练极限,面对十支劲弩也必死无疑。”刘志茂不徐不疾说道:“你敢杀世家子,我刘志茂很佩服你,换一个场合,我真会请你喝酒,但现在不行,束手就擒吧。”
林霄神色不变,心念却是急转如闪电。
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惹出军队,还是精锐军,一个个都是武道内练高手,那也就罢了,并非没有机会脱身,关键是他们手中的劲弩,自己完全没有把握避开啊。
咋办?
现在搬靠山还来得及么?
在线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