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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府,林霄斜躺在屋顶上,双手坐枕头凝望夜空,有繁星点点闪闪烁烁,仿佛在诉说着什么。
身边,放着两口连鞘长剑,剑鞘是不就前内城宝兵坊的人送过来,是属于白鸟剑和星流剑的原本剑鞘,十分契合,算是扫除了林霄心目当中的遗憾。
今夜,林霄没有练剑,但天鹤内息术却自行运转不休,一点点的从筋骨肌肉之间压榨出劲力,融入一身内劲中,丝丝缕缕壮大自身内劲。
凝望夜空星芒,林霄在回味,回味着在内城当中被城卫军围追堵截的一幕又一幕。
当时,心中愤懑、一口恶气激荡,除了感到不公之外,也有因为周正的性命受到威胁的关系,如果只是自己单独一人,或许就不会那般的冲动。
的确,现在回想,林霄觉得自己当时真的是太冲动了,完全不符合自己平时的人设。
“不过,那种感觉,还是挺爽的。”林霄忽然笑了:“我以我剑求公道,果然,和那些仗势欺人的家伙用嘴巴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唯有用剑来阐述自己的道理。”
“你能这么想,不错。”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魁梧的身躯出现在屋顶,坐在不远处,手里提着酒坛。
“斧哥,你见多识广,那些世家子是不是都如那温景煦一样,仗势欺人?”林霄还是盯着夜空星芒。
“一样米养万种人,人与人不同。”方青磊举坛倾倒,酒水如瀑落入口中,咕咚咕咚两声就是小半坛,这种喝法何等的豪迈何等的气魄,家里没矿的话可撑不起啊:“那些世家子出生优越,从小享受待遇非一般人能相比,养尊处优有之,高人一等乃至盛气凌人不足为奇。只不过,有些世家子的确遇上比自家强大许多的,乖巧得很,甚至如狗一样各种跪舔,遇到不如自家的,则仗势欺人,怎么欺负怎么来,但也有的世家子从来不会仗势欺人,你知道为何?”
“不会仗势欺人,并不是他们平易近人,而是眼高于顶,瞧不起普通人。”不等林霄回应,方青磊又自顾自的说着:“好比如一群蚂蚁,有人看到了会故意踩一脚,看能踩死多少只,当做一种乐趣,有人会烧火浇水,同样的理由,但也有人直接无视,一脚走过去,踩到了会死一些,也不会低头看一眼,没踩到也不会返回再踩一脚,他们的目光,只会盯着前方。”
“我也曾见过一些世家子,会发善心,优待普通人,赠送钱财给他们,原先我以为他是和善之人,过后才知道,只不过是寻找一种优越感。”
“抛开你惹事的能耐,你的武道天赋的确很不错。”方青磊有大灌一口酒水:“你的未来不应该局限在这里,脱离帮派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世界很大,对庸人来说,这世界充满危险,对强者来说,这世界充满精彩。”
方青磊平时少言寡语,有时候林霄和他说话,他也是呵呵两字终结,唯独今夜说了一大通,林霄也仔细听着,方青磊所说的一切是对还是错,林霄其实也还不清楚,因为自己的阅历和斧哥的阅历有着不小的差距。许多事情,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许多事情,唯有自己亲身经历才能明白。
“你昨日的表现,还算不错,剑客就该有剑客的风骨。”方青磊三两口饮尽一坛酒:“但本事还是太稀松了。”
林霄却是呵呵笑着,丝毫不以为意,反而沉吟了一下后问询:“斧哥,秘剑是什么?”
昨日,自己灵光乍现,以疾风剑术之力推动奔雷剑术,施展出以风化雷的一剑,直接耗尽一身内劲,连筋骨肌肉都感到酸痛疲乏,但那一剑的威力也的确很可怕,比全力施展的入门天鹤纵云剑术还要强横不少。
温景煦说什么秘剑,自己却是不明所以。
这,也是自己的短板所在啊,和那些武道世家子相比,见识上终究是差距甚大。
“如剑术,有三流二流一流之分,其分别,在于力量的运用,三流剑术以筋骨之力催动,二流剑术主以内劲辅以筋骨之力,一流剑术主以内气辅以筋骨之力催动,也可以用内劲来催动。”方青磊娓娓道来:“但不管何种剑术,其本质就是一种技击之法,可用于战斗搏杀,能长时间施展,秘剑则不同,超越剑术,是为绝杀之招,瞬间爆发一身之力,释放出超越自身实力的威能,一击过后,往往会气力衰竭,如果无法杀敌,便只能再以剑术应敌,但一身实力难以存留几成。”
“你是想知道昨日在城卫署内那一剑是不是秘剑吧。”方青磊继续说道:“并不是,只能算是秘剑皮毛而已,真正的秘剑,你现在若是强行施展,就算没有被抽干致死,多半也要躺上几个月才有望恢复。”
林霄文言不禁悚然。
“那天鹤流可有秘剑?”悚然之后,林霄便追问道。
“有。”方青磊的回应让林霄眼眸发亮,仿若与天空繁星争辉。
“天鹤流最鼎盛时期,曾有过三式秘剑,如今只剩一式。”方青磊既没有自豪,也没有感叹,而是用一种十分平和的语气说着某个事实:“待你突破至行气,一身内劲化为内气,才能修炼那一式秘剑,现在,不必多想,倒是你昨日那一剑,如风化雷,有点意思,可以下功夫琢磨琢磨,或许能成为一式秘剑。”
外锻准武者、内练正武者、行气真武者。
林霄忽然觉得,自己突破到真武者的理由又多了一条。
“好好修炼吧,武道之路很精彩,而你现在还很菜。”方青磊一句总结,翻身落下屋顶,回房去了。
林霄依旧双手坐枕凝望夜空,脑子里的念头如水缓缓流淌而过。
方青磊今夜反常的说那么多话,林霄其实也是理解,他是在开解自己,却又没有明说,分明就是傲娇,不过这也的确符合斧哥的人设啊。
要是哪一天斧哥忽然对自己嘘寒问暖的,那才叫可怕。
“这世界很大、也很精彩,就等着我林无命来见识啊。”林霄悠悠叹道:“不过,我菜吗?应该不菜吧。”
念头转着转着,林霄又想到了白云帮。
十五岁那年,加入青桐乡白云分帮成为一个普通帮众,就是小杂鱼一只,当时就想着混日子赚钱,好将周正培养起来,心里头也没有什么志向,无非就是将周正培养成才后,自己或许会走出青桐乡乃至临安县城到外面看看。
又或者,会找一个顺眼的女子成亲了,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没有料到,竟然在中途拐了一个大弯,直接踏上武道之路,有若以往曾看过的那些小说当中的主角一样开始崛起。
升职位、赚大钱,以至于自己的内心也多出了一些念想,不再只局限于培养周正,开始为自己以后的道路考虑。
未来如何?
那其实也不是固定的,每一天都可能在变化,这与个人的经历、成长各方面有关系。
可能有人想着,我明天能顿顿吃肉,到了明天发现自己赚了一大笔钱,顿顿吃肉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就会想更多,比如住上新房子。
最初,自己在青桐乡的白云堂内看到那在风中猎猎作响的青天白云旗,陡然发自内心升起想要坐上帮主之位的念头,便以此为目标而努力。
培养周正、赚大钱、当帮主。
没想到的是,一次意外,为渡过难关不得不扯镇武司的虎皮,结果自己真披上镇武司的虎皮了。
披上镇武司的虎皮,那就不能继续混帮派,只能脱离,那帮主之位瞬间离远,再也无法触及。
“也罢。”林霄长声一叹,现在仔细想了想,其实当帮主,也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所愿,只是当时一瞬间的念头罢了,再剖析清楚,无非就是想要坐上那帮主之位,看看到底是什么感觉,仅此而已。
“其实我真正所追求的,如今还不清楚吧。”林霄自言自语说道,眼底闪过一抹茫然,又化为明亮:“不过,持剑在手,不畏权势,只愿以手中之剑向这世间讨要一个公道,那种感觉似乎也很不错。”
“这个时候,要是能饮上一口酒,似乎也不错。”念头乍起,林霄忽然就觉得现在一定要喝点酒水,哪怕是一点也好。
翻身落地,找来一坛酒,又一跃而起,坐在屋檐处,林霄一掌拨开坛盖,故作潇洒的举起酒坛,原本打算学着斧哥那么倾倒,动作一顿想想还是算了,万一这酒不好喝呢?万一自己的酒量还是很差呢?
岂不是一口就醉倒,画虎不成反类犬,岂不是被斧哥笑死。
举着酒坛子小心翼翼的靠近嘴巴,慢慢的倾斜,轻轻的吸了一小口,就那么一丁点,估计连指甲盖都装不满,林霄却好像猛灌一大口似的呼出一口气,摇头晃脑的来一句:“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啊。”
“诶,不对,不合景。”
“少年不识酒滋味,对酒当歌叹几何”
“这酒也没那么好喝啊”